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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香丨百事仲裁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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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初,美国百事饮料国际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唐沛德(Peter Thompson),在“百事在中国20周年暨深圳百事新厂落成”庆典仪式上曾满怀感慨地说:“中国市场对百事公司来说有巨大的潜力,在过去的五年中,业务成长在全球市场上也十分领先,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4.4%。感谢我的中国团队和员工们的团结进取,感谢他们为百事作出的贡献。”

然而,唐沛德话音落地仅仅四个月之后,一场关于百事(中国)和四川百事之间的纠纷却发生了。由于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发生的第一起国际仲裁事件,因而备受各方关注。

这起事件在西部地区也引起不小的震动,这不仅是因为事件的主角之一在西部,更因为四川百事在百事(中国)王国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纸仲裁申请掀起轩然大波

2002年8月5日,百事饮料国际集团中国区总裁朱华煦和中国区总经理李春佳,在北京“中国会馆”举行了一个小范围媒体见面会,会上宣布了一个消息:B月2日,百事公司已正式向设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依法终止与其在四川成都设立的合作企业——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所有合作合同和协议,要求合作企业中方就其违约违规行为给予经济赔偿。并干5日16点将这一决定通知了四川I百事管理层。

一位应邀参加本次见面会的媒体朋友告知,在递交的仲裁申请中,百事公司提出要终止的合同内容包括商标特许合同、浓缩液供给合同和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现在的中方合作企业的合作合同。提出法律仲裁的理由是.一是搞不清现在四川百事中方合作对象的身份,二是四川百事已经到期的管理层拒绝退出;三是到四川百事进行财务审查时被拒之门外;四是四川百事长期以来违规现象严重。

四川百事在接到被申请仲裁的通知后,公开反应并不很激烈,而且回避媒体采访。记者多次打电话到公司,接听电话的员工态度委婉地说胡总去外地了,不在公司,自己只是普通员工,对这件事情并不知情,还是等胡总回来再联系吧。

但是,四川百事在接到通知两天之后(8月7日)给百事(中国)回函中的字里行间,却可以看出其剑拔弩张的火药味:“长期以来,贵公司一直以‘救世主'自居,习惯于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贵公司的×××、××等先生惯于玩弄幕后交易,欺上瞒下、混淆视听、误导舆论的伎俩。在处理争议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确实有辱公平、公正的合作原则。”同时,四川百事还将回函抄送给国内各百事可乐罐装厂中方负责人、总经理及百事员工,表示要“坚决地、毫不妥协地依法、依约进行仲裁,让百事公司为其违约行为付出代价,捍卫中方的合法权益”。

8月23日,四川百事终于在北京对“仲裁事件”公开表态,中方董事屈之的召集部分媒体记者,表示四川百事将积极应对仲裁,并已聘请北京友邦律师事务所代理仲裁事宜。

之后不久,四川百事又于法定时间9月3日之前,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交了一份异议,针对百事(中国)仲裁申请中的管辖和程序问题提出了四点异议和依据。

四点异议分别是,一、仲裁条款约定不明,导致管辖权不能确定。因此,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在没有准确的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对百事(中国)单方的仲裁申请不应予以受理:二、百事(中国)仲裁申请的合同关系和主体混乱,将使仲裁审理遭遇麻烦,甚至无法审理;三、百事(中国)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便提起仲裁,构成违约,应撤消申请:四、百事(中国)在未经董事会决议情况下,擅自提起仲裁,也构成违约,仲裁院无权受理。

至此,事件进入悬置等待期,按照国际仲裁审理程序,其审理过程大约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在百事(中国)提出仲裁申请的当天,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就回函受理此案,那么,对于四川百事的异议,仲裁院会如何回复百事(中国),又将如何反应?目前还没有下文。

但是,我们从事件的前因和双方的渊源中不难看出矛盾的实质所在。

四川百事:百事(中国)王国中的“大哥大”

四川百事是百事(中国)在大陆的14个罐装厂之一。但仔细研究一下销售、利润指标,就不难看出四川百事在百事(中国)阵营中的重要位置:年销量约2000万标箱,相当于百事在韩国市场的销量;年利税总额超过7000万元,在中国百事系统14家罐装厂中利润水平稳居第二。更为重要的,在世界上所有“两乐同城”(同时有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生产工厂)的区域内,四川百事是仅有的几个“百事可乐市场占有率超过可口可乐”的企业,两者之间的比例大致是5:1,可谓力量悬殊。

四川百事是1994年1月由美国百事可乐公司与四川省广播电视实业开发公司合作成立,当时注册资本为400多万美元,四川广电占有73%的股份,百事(中国)占有27%的股份,双方各有3人进入董事会。同年四川百事得到百事公司授权许可罐装生产百事可乐系列产品。

2001年8月,四川省广播电视实业开发公司与四川省广电局脱钩,转由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并更名为四川韵律实业开发公司至今。到发生“仲裁事件”时,双方已经整整合作八年之久。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双方交恶到已经不能在谈判桌上解决矛盾纠纷的地步?

矛盾焦点之一:关于浓缩液的垄断与涨价

有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度至2001年度,百事系统所有合资合作企业已累计实现利税16.8亿元,为中方投资者带来可观的回报。

但百事饮料国际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唐沛德4月在深圳百事在中国20周年暨深圳百事新厂落成庆典仪式上却说,百事公司业务在中国市场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对此,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朱华煦解释说,百事公司在华业务一直亏损的原因很简单。目前百事饮料在中国市场上的推广费用几乎全部由百事公司支付,比如大家熟悉的中国足球甲A联赛冠名权费用,王菲、郭富城等人的广告制作、播出费用等。百事公司为百事可乐等饮料的促销创造了“推力”和“拉力”,除个别城市外,在中国各地市场上普遍处于快速增长态势。中国14个百事饮料装瓶厂都赚到了钱,他希望百事公司在华整体业务两三年内能解决亏损问题。

大约正是在这一基础上,百事公司提出给瓶装厂供应的浓缩液涨价。但是,以四川百事为代表的一些瓶装厂对于“涨价政策”坚决抵制。

百事在华碳酸饮料运营体系中,广州百事是惟一的浓缩液生产厂商。所有瓶装厂,都必须向广州百事购买浓缩液,而广州百事恰恰在百事的直接管辖之下。

有数据表明,百事浓缩液每单位价格在6400元左右,1个单位的浓缩液可以调配成581件的1.25升装成品,其中每件为12瓶。权且按照每瓶5元计算,厂商可获得的销售收入大概为34860元,也就是说,浓缩液项目下的成本支出要占到近20%。

那么,浓缩液的生产成本是多少呢?这个数字百事一直秘而不宣,业界的大胆猜测是浓缩液的生产成本只有10%左右。

截至2001年,四川百事购买的浓缩液至少超过2亿元,如果按照80%的浓缩液毛利估计,那么,百事获利当在1.6亿元以上。

因此,在中国市场上,百事实际上有两个利润源泉一个是合资企业股权分红,这部分的利润来自终端零售市场,另一个是贩卖浓缩液所得。

在四川百事、上海百事、武汉百事、南京百事等几家由中方控股和管理并市场效益较好的灌装厂中,百事的股份和利润分红比例较小,但是,它更多的利润来自浓缩液。所以百事对于灌装厂的经营,更多在于市场的不断扩大,从而使品牌得以更广泛的传播与更大幅度的增值。在四川百事的经营中,百事在浓缩液上获得的利润相当于分红利润的3-4倍。所以,销售业绩非凡、持股73%占绝对控股比例的四川百事中方,对于浓缩液的不断涨价反应最为激烈。

去年7月份,四川百事中方--名义上仍为最初合作时的四川省广播实业开发公司,实际上已变更为四川省韵律实业开发公司——牵头召集百事可乐在中国市场的15家合资(合作)灌瓶厂中的14家,在成都秘密聚会,商讨的中心议题就是:“各灌瓶厂的中方代表,如何联合在一起,应对百事在中国的垄断经营。”

据百事(中国)总经理李春佳讲,关于这次会议,百事(中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这件事只是双方利益之争和矛盾激烈化的原因之一。

矛盾焦点之二:关于“协作会”的设立与撤销

“协作会”的全称为“百事可乐中国装瓶商协作会”,成立于1996年。百事在中国只有14个灌装厂。没有灌装厂的省份,百事内部一般称之为“白区”。按照百事以往的规则,有灌装厂所在的城市或省份,一般可视为其势力范围,其他灌装厂不得进入,即跨区销售。而对于没有灌装厂的“白区”,百事(中国)则希望通过协作会,对销售区域作出规定和划分,避免系统内恶性竞争。

但是,四川百事认为百事(中国)设立这样一个组织,可以随意对于不听话的灌装厂采取罚款或缩小其销售区域等制裁措施,是在谋取合同以外的利益,对此向来不满。

当初四川百事和重庆百事成立不久,百事曾做过一次势力划分。结果是重庆百事分得云南省和成都以东富庶的成都平原,而四川百事却只分得成都以西人烟稀少的阿坝、凉山等地区。四川百事认为这样的划分极其不公平。

因此,四川百事于1999年宣布退出“协作会”。不过,百事方面表示,即使退出,也要接受“协作会”的决定。这样便导致了四川百事更大的不满。

矛盾焦点之三:控制权的转移与争夺

百事(中国)在申请仲裁时,列举的理由之一就是搞不清合作中方的身份,也就是说不知道73%的股份到底掌握在谁手里。

其实,这件事更加复杂和千头万绪,对于四川百事的控制权问题,不仅仅是百事(中国)和四川百事之间的利益之争,四川百事的合作起因就比较复杂化,事情演变到今天,跟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权的中途转移不无关系。

根据四川省广电局2001年对四川省脱钩工作办公室的一份回函(川广字[2001]24号),当初四川广电局牵头同美国百事可乐集团合作成立四川百事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发展四川省广播电视事业”。

在这一背景下,四川省广电局经过四年的艰苦谈判,于1993年年初同美国百事达成了“引进外资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促进四川经济发展的一揽子计划”。为组建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当时四川省广电局出资200万元成立了“四川省广播电视实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广电实业”),其法定代表人由广电局直属单位四川人民广播电台职工胡奉宪担任。

但是,随着四川百事业务的飞速发展,四川省广电局与广电实业之间却因控制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

四川广电局的资料披露,按照四川百事成立时合作双方协议,四川百事董事会成员由六人组成,中外双方各有三人,而中方董事应由四川广电局委派。

但实际经营过程中,四川广电局表示,“三名中方董事中除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奉宪为我单位正式职工外,其他二人均由胡奉宪个人决定,其中一人为我单位退休职工,另一位是停薪留职人员。”于是,四川省广电局曾于1997年向当时的四川省政府高层提出调整四川百事中方的董事人选,但最后却因种种阻力未能如愿。

另据四川省广电局掌握的情况,1999年,广电实业可分回利润3547.6万元。再算上2000年的分红,广电实业可分得利润更高达5600万元。

而根据广电实业报告,公司截至2000年实际分回利润仅1280万元,上交广电总局更只有160万元,并且这160万元全部在四川百事管理费中列支。

与此同时,四川广电局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2000年四川省财政下拨给广电局的资金为4200万元,而负责广播电视庞大的基建工作的四川省广电局当年实际支出高达3.9亿元。

由此,四川省广电局想方设法想将四川百事实际控制权收回,并借1999年中大规模展开的四川省“政企脱钩”的趋势,于2000年8月报请四川省财政厅批准,将广电局持有的广电实业股权移交给广电局后勤服务中心。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负责“政企脱钩”部分工作的四川省脱钩办,最后同意将四川百事的中方股权,移交给了后来成立的川省韵律实业开发公司。

广电局和百事可乐由此都在不同场合提出质疑,认为“四川百事中方实际控制权在不为人所知情况下,发生了变化”。但屈之的认为,四川百事合作中方性质,并没有丝毫改变。

百事(中国)对与四川百事这种体制内产权变更的疑惑与愤怒在于,合作方换了新的东家,自己居然不知道。“中方在股份和股权上出现变化,导致了实际控制权出现变化。如果合同在广电系统,控制权没有变,我们不会做出如此举动(提出仲裁申请)。”

但四川百事方面称,在新公司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后,就已经根据双方的合同有关条款正式函告百事(中国)。况且,这只不过是根据中央及四川省政府的部署进行的正常脱钩工作,只是改变了隶属关系和名称,根本没有发生产权的转让。

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今年1月四川百事管理层任期届满,百事便想更换管理层人员。但中方控股股东却以业绩优秀为由,对胡奉宪为首的管理层继续留任。百事(中国)认为这是非法管理层,不予承认。

这一点应该是导致“仲裁风波”的最实质和最根本的矛盾,双方已经到了水火不容,一触即发的地步。

于是,在8月1日上午9时,代表百事(中国)的律师和会计师来到四川百事门口,要求按照事先给予的通知,进行审查、审计和检查工作。但是,一行人被门卫拒之门外。

这件事的第二天,百事(中国)就将申请仲裁书提交到了斯德哥尔摩商学院,要求终止和四川百事的一切合作合同。

百事(中国)在随后发往四川百事的传真中,认为这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四川百事则称,所谓的联合审计活动,是一次有预谋的行为,用意完全在于制造事端。

唐沛德:这只是我们在中国经历的一个个别情况

百事风波发生之后,在国外媒体上引发了一场关于中国投资环境和投资风险的争论。

《亚洲华尔街日报》的两位记者在采访了当事双方的首要人物后,于8月15日在该报上发表了题为《百事在华争端显示了拉郎配式合资企业的风险》的报道。随后,该报于8月22日又刊登了题为“汽水与欺骗——在中国投资仍然是一个有很大风险的事业”的评论文章。文章说,去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激起了跨国公司抢滩中国市场的一个新浪潮,但其中有多少人真正清楚这里的深浅?最近百事在四川省遇到的麻烦就是一付清醒剂,表明世贸组织的成员资格绝不是法治的替代物。中国的司法如果不做彻底改革,可以预期,在2002年蜂涌到中国的跨国公司,不出三年或四年,我们的报纸将充斥这类故事,他们的满腔热望就会被一个只是偶尔贯彻一下商业的基本准则的市场碰得粉碎。

对于该报的言论,百事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唐沛德迅速作出了反应。8月28日,唐沛德以读者来信的方式在该报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说,《汽水与欺骗》一文不恰当地将我们与一家地方性合作企业经理的争执引述为在中国做生意充满陷阱的例证。与你们所说的故事恰恰相反,我很高兴地在此申明,百事在中国的经验是非常积极正面的。我们与成都的一位经理确实有一番纠葛需要解决。在竭尽一切可能的说服努力之后、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诉诸合作合同和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方式。合资企业中合作双方出现不和在世界各地并不鲜见。这只是我们在中国经历的一个个别情况,并不影响我们对这一巨大市场的长期承诺。我们相信,依据世贸组织规则制定的不断完善的政策,我们一定会圆满解决这一事件,并能进一步拓展我们在中国的业务。

百事纠纷挑战“接轨”步伐

在国内,社会各界对百事风波的反应也主要集中在国内企业如何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上。

对饮料行业有相当了解的原国务院税则办副主任肖宏章的看法是,百事的内讧预演了WTO对中国饮料行业的冲击,这是矛盾双方多年利益之争的必然反应。一方要谋取更多的合同外利益,一方坚持:“双赢”的取向,怎么可能会水火相容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青年经济学家乔梁说,作为一个跻身世界500强,有着百年历史的企业国际知名品牌,百事可乐与一家优秀的合作伙伴挑起仲裁风波确实耐人寻味。它凸显出两个问题呼唤理性之举:一是中国加入WTO后,历史上形成的契约、体制和管理模式,与现实要求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在转变过程中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国内企业、合资企业的中方如何按照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市场规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界专家也认为中国加入WTO后,在解决经济纠纷的过程中,会越来越频繁地使用国际通行的解决方式,这其中也包括国际仲裁。只有国内的公司尽快都熟悉、擅长运用这些游戏规则,游戏才能玩得更好,才能从游戏中获益。

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人们仍在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和双方进一步的反应。据悉,四川百事已上交紧急报告,呼吁有关部门支持其维护国家和企业权利的正当行为。

这一事件对百事可乐在四川的地位是否会产生消极影响,目前尚无明显迹象。但是,有一个动向却不由让人们产生联想:百事风波刚刚发生,可口可乐对四川市场的一场前所未有的秋季攻势也拉开了序幕。


原载《新西部》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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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胡香丨百事仲裁风波》 发布于2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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