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自杀已成为我国全部人口第五位、15至34岁人口第一位的死因。我国每年有超过20万人死于自杀,总的自杀率为23人/10万人,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按照此统计结果推断,一个有约800万人口的城市,每年约有1600人死于自杀。
一份最新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引起人自杀的危险因素依次为:严重的精神抑郁,有自杀未遂史,遭遇重大的负性生活事件,生命质量低,慢性心理压力大,死前两天发生重大刺激等。
自杀现象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自杀不仅仅是一个人自己结束生命这么简单,它同样给亲朋好友等人群带来巨大伤害。”北京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北京同仁医院刘福源教授表示:“据统计,一般一个人的自杀至少能够对6个人造成巨大影响。”此外,自杀还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重大的经济负担。
想自杀的人共同的心理特征是孤独,认为谁也理解不了自己,谁也帮不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有自己最不幸、最痛苦。因此绝望,想以死来解脱困境。
具体的讲,自杀者的心理状态表现出如下特征。
一是矛盾心态。死亡对自杀者来说是既可怕又有吸引力的事。现实生活中许多有形无形的困难可以在死亡的幻想中得以解决。但死亡毕竟是可怕的,自杀者一方面想解脱,一方面又向他人求助。
二是认知偏差。企图自杀者的认知常因情绪影响而变得歪曲。表现为“绝对化”或“概括化”或两者交替。绝对化是指对任何事物怀有认为其必定如此的信念。比如“我做任何事都注定失败”、“周围的人肯定不喜欢我”。“概括化”指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维方式,常常使人过于关注困难而忽略除死之外的其他解决方法。比如“恋人与我分手,我的一切完了”、“生意失败,负债累累,一生也还不上钱,没有活路了”,从而自暴自弃,自责自怨,自伤自毁。
三是冲动行为。青少年的自杀意念常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因情绪激动而导致冲动行为,一想到死马上就采取行动。他们对自己面临的危机状态缺乏冷静的分析和理智的思考,往往认定没办法了,只有死路一条,思路变得极其狭隘。
四是关系失调。自杀者大多性格内向、孤僻、自我中心,难以与他人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当缺乏家庭的温暖和爱护,缺乏朋友师长的支持与鼓励时,常常感到孤立无助,进入自我封闭的小圈子,失去自我价值感。
五是死亡概念模糊。企图自杀的青少年对死亡的概念比较模糊,部分甚至认为死亡是可逆的,暂时的。因此对自杀的后果没有充分估计。
自杀并非突发事件。一般而言,自杀者在自杀前处于想死同时渴望被救助的矛盾心态时,从其行为与态度变化中可以看出蛛丝马迹。大约三分之二的人都有可观察到的征兆。据南京危机中心调查,61例自杀的大学生中,有22人曾明显地流露出各种消极言行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常见的征兆有:
对自己关系亲近的人表达想死的念头,或在日记、绘画、信函中流露出来。
情绪明显不同于往常,焦躁不安、常常哭泣、行为怪异粗鲁。
陷入抑郁状态,食欲缺乏、沉默少语、失眠。
回避与他人接触,不愿见人。
性格行为突然改变,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无缘无故收拾东西,向人道谢、告别、归还所借物品、赠送纪念品。
根据现代社会自杀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正式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世界预防自杀日”,旨在唤起全世界关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卫生水平,提倡个人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以及全社会关心有自杀倾向的人,帮助这些人增强生活的信心。
心理专家指出:提高三种能力——对压力的承受能力、心理适应能力、对精神创伤的康复能力是预防自杀的关键所在。
(根据有关资料编写)
为什么有人会选择自杀?
—— 写在“世界预防自杀日”
每年的9月10日,是世界卫生组织确立的“世界预防自杀日”,借以唤起社会各界对自杀问题的关注,挽救那些试图自杀者的生命。作为一个心理咨询工作者,我们当然比普通人更关注自杀问题,以前我曾编写过《自杀——严重的社会问题》,谈到过相关的问题。在今年的“世界预防自杀日”里,再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展开讨论。
为什么有人会选择自杀?
专家们研究认为,这是由个人素质的因素和精神应激因素共同作用决定的。单一因素不足以使人产生自杀的意图或行为。
属于个人素质方面的因素主要有:
1.神经生物学因素。科学家通过对自杀未遂者的研究发现,这些人的大脑与正常人相比都有某些方面的生化改变。分子遗传学研究发现某个基因可能与自杀的危险性有关。因此可以看出,有越来越多的实验证据表明自杀行为有着强烈的神经生物学因素。这也表明,自杀行为可能有遗传的基础。
2.自杀者的心理特征。这在我上次编写的文章《自杀——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文中已有说明。比如,自杀者在认知方面往往采用以偏概全的思维模式,易走极端,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多种途径。在情感方面多有各种痛苦、焦虑、抑郁、内疚等,长期受这种情感的折磨,以致难以忍受。
3.本人患有躯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据研究,在自杀死亡的人中,患有各种躯体疾病的占25%—75%,尤其是一些慢性和难治的病(如癌症)是自杀的重要危险因素。研究还表明,有50%—90%的自杀死亡者可以诊断为精神疾病患者。其中抑郁症是自杀者最常见的精神疾病,约有15%的抑郁症患者最终死于自杀。精神分裂症约有10%最终死于自杀。约有15%的酒精依赖者最终死于自杀。
属于精神应激方面的因素主要有:
1.家庭、婚姻关系方面。没有稳定、和睦的家庭、婚姻关系的人自杀率高于家庭关系和谐者。这表明正常的家庭和婚姻关系可以减少自杀行为的发生。
2.社会经济状况也是导致自杀的一个因素。经济条件差、失业者的自杀率高于一般人群。
3.重大的负性生活事件可成为自杀的直接原因。诸如离婚、亲人去世、个人财产、名誉、地位受到损害,失业、入狱等,都可能导致自杀行为。
“生命诚可贵”。
一个人自杀会给多位亲人带来痛苦和不安。又有许多自杀者是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选择自杀,如果他有时间认真思考一下,也许不会这样偏激。为此,需要社会各界联合起来,共同关心那些可能自杀的人。给他们以关爱,给他们以正确的知识,给他们以信心。
关心企图自杀者,政府有着重要的责任。据了解,我国正在酝酿制定国家预防自杀计划,以减少自杀和自杀未遂,减轻自杀给社会造成的创伤。
中国人口约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自杀人数则占世界自杀人数的四分之一。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地方是,中国的农村人口自杀率是城市人口的3倍,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据统计,中国每年有超过15万妇女死于自杀,150万妇女自杀未遂。
这些惊人的数字确实应该引起人们的更多的关注与思考。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在经济飞快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贫富差距加大、经济变动不测的状况。在文化和思想方面各种思潮都有,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显得迷惘和不安,这些都是社会方面的原因。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要建立一个共同富裕、文化发达、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自杀率高是不正常的现象。
除了政府、各社会团体的努力之外,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关心身边的同事、朋友、亲属,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当发现他们出现上面所列的有可能导致自杀的因素时,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设法防范。
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提醒、督促他们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因为一个人自杀通常经历“情绪极度低落—有了自杀的想法并制定自杀的计划—付诸实施”这样一个过程,心理咨询师可以对其心理状况进行评估,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与辅导,使其改变情绪,放弃自杀想法而采取其他积极的行动,克服困难,渡过难关。必要时,心理咨询师还会与企图自杀者的亲属、单位联合起来,共同开展工作。
2004年9月10日
本组文章是《苏永生心理咨询文集》第二章 心理随笔漫谈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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