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祚臣丨如何写出一篇有思想的随笔 - 世说文丛

张祚臣丨如何写出一篇有思想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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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是应《经典美文》之邀,为笔生花栏目做客座主编时写的推荐语。

大家之言:如何写出一篇有思想的随笔

虽然在中文的语境里,随笔和散文无法做严格的区分,但是两者还是有着明显的不同。前者长于议论,深刻隽永;后者可能更偏向于描写,优美细致。当然从大散文的角度看,随笔也是大散文的一种。然而在西方的话语体系里,散文和随笔竟然是同一个词,英文叫做“Essay”。滥觞于十六世纪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家蒙田的“Essay”,从一开始就打上了批判性思维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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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以怀疑、否定、矛盾和悖论见长,蒙田本人就强调过自己性格中的易变和矛盾因素。文学不是一个随波逐流和循规蹈矩的人的温床,她拒绝陈词滥调,她需要来点刺激,如果你的目标是做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叙事者的话。而达到这一目标的秘诀就是逆向性思维。

在这篇为《解放日报》副刊写的精短随笔中,我摒弃了惯常的对于玫瑰明媚、娇艳、纯粹和美好的印象,猛然把它置于一种“阴谋”的境地,原来它的美好娇艳是为了吸引蜜蜂为它传粉,唤起人类的怜悯与爱恋,以使它的基因能够更好地传承下去。由此,从生物的本质是基因这一命题出发,我得出了“不是人驯化了狗,而是狗‘驯化’了人类”“不是人类选择了小麦,而是小麦‘选择’了人类”等判断。

如此,一篇使人耳目一新的文章在众多的庸常吟唱中便脱颖而出。



心有猛虎 细嗅玫瑰

文/张祚臣



那一天,午后的阳光正透过棉花糖似的大片云朵,毫无保留地泼洒下来,镶嵌在各种颜色的花朵上。

诗人凑近花朵,正在轻吻一朵娇艳的玫瑰。突然想起一个诗句: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句诗来自于英国诗人西格夫里·萨松,他在一首叫做《于我,过去、现在以及未来》诗中写道:“In me the tiger sniff the rose”,余光中把它翻译成“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其实在英文里“rose”原本既可以指蔷薇也可以是玫瑰的,因此我们也可以把这句诗翻译成:心有猛虎,细嗅玫瑰。

于我,过去、现在和未来/商讨聚会,各执一词,纷扰不息/林林总总的欲望,掠取着我的现在/把“理性”扼杀于它的宝座/我的爱情纷纷越过未来的藩篱/梦想解放出它们的双脚,舞蹈不停/于我,穴居人摄取了先知/佩戴花环的阿波罗神/向亚伯拉罕的聋耳唱叹歌吟……

在中国人的语境里,玫瑰代表细腻、纯粹和醉人的美好,即使如猛虎般远大而忙碌的雄心也会被一朵玫瑰所吸引,停下脚步,安静地欣赏自然赋予的美好,生活给予它的泰然。也许见惯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残酷与荒谬,诗人西格夫里·萨松站在整个人类的视角发声,请善待身边的美好事物,善待人类,善待我们的精神家园。

猛虎的魄力可以和玫瑰的细腻和谐一体,再怎样的坚如磐石或者豪情满怀者,胸中都渴望一份清淡灵动,一份安然其中。依然会对柔弱而美丽的花朵启颜开放,随清波婉转,赏风光霁月。

人心就是猛虎和玫瑰的两面体,余光中先生翻译的目的是要说明,人性的本质就是彼此相对而又调和的。若缺少了玫瑰的芬芳,不免显得莽撞而任性;若缺少了猛虎,则难免变得怯懦,一个人如此,一个民族也是如此。

然而,在我这样的道金斯式的基因主义者看来,万事万物自有其基因上的合理性,造物主在创世的那一刻就为我们注入了古老的基因密码,道金斯称之为“自私的基因”,生物的进化逃不过基因的铁律,那就是如何使自己生存和繁衍下去。

一般说来,人类在一万五千年前驯化了狗,此后人与狗便相濡以沫,休戚与共。狗是人类的朋友,狗是家庭的一员,狗是亲人,狗是伙伴。“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狗对人不离不弃,狗对人绝对忠诚。

狗帮助人们放牧、狩猎、放哨,也可以成为人们的伴侣;同样它们也得到了陪伴、保护和庇护所,还有固定的食物来源。这到底是人的成功,还是狗的成功?抛却表面的物质形态,单就基因来说,也许狗的基因才是最成功的,以至于有人说,不是人驯化了狗,而是狗“驯化”了人类。

还有小麦,这种二粒小麦和粗山羊草杂交的乔本科植物,自从在一万年前被人类种植以后,它的基因就逐渐遍布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小麦可以说是植物界最为成功的案例,不是人类选择了小麦,而是小麦“选择”了人类。

玫瑰的芬芳、柔弱也是一种“阴谋”,它吸引蜜蜂为它传粉,唤起人类的怜悯与爱恋。它的花语代表爱情。在古希腊神话中,玫瑰集爱与美于一身,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血液。每到情人节,玫瑰更是身价倍增,是恋人、情侣之间的宠物。所以玫瑰也是成功的,它成功得甚至可以让一只猛虎低眉俛首!

但是且慢!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考证,人类自从学会种植小麦、跨入农业社会以来,过得并不快乐,甚至不如之前的采集社会。物质生活越来越丰裕,可是人类的精神却日渐萎靡,所有宗教和灵性的修行都指向一个无处不在的幽灵——贪欲。

心有猛虎,细嗅玫瑰。猛虎就代表那无处不在的欲望,玫瑰代表人类的精神修为所能达到的高度,那就是悲悯、怜爱、平静和喜悦。

所以在这方面,我又是一个反基因主义者。因为在物质基因的进化之外,还有精神和灵性的进化。正如诗人西格夫里·萨松在诗里写道:

审视你的内心吧,亲爱的朋友,你应颤栗,

因为那才是你本来的面目。



张祚臣喜爱的书

书名:《你是我的眼》
作者:卢戎
出版社:明天出版社

【推荐语】

初遇这位美丽柔弱的女子,你绝想不到她是一位创作了数十部纪实文学作品的作家。她自己都记不清多少次的出发与抵达,她像战地记者一样出入险境,也如护花园丁一样走进校园。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如此执着?她总是明媚地笑笑,说,好奇,对这个世界好奇。

卢戎原本是一位诗人,后来转向纪实文学写作。近几年来文学圈似乎有一种热潮,许多文学大咖转向儿童文学写作。卢戎也出版了几部少年儿童纪实文学作品,《你是我的眼》便是其中的一部。

当然,这种转向,对于卢戎来说并非心血来潮,她的明艳,她的亲和,她的柔软,在我看来正是恰如其分。我在这部作品的后记《裂痕是光照进来的地方》中找到了些许答案。

人活在这世上总要做些什么。出于诗人的特质,卢戎在这篇后记中也发出了这样的天问:你到底要追求什么、在乎什么、又坚持什么?这近乎那个古老的本体论命题:人活着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卢戎是个共情能力特别强的作家,她与她的视障朋友一起生活、一起学习,走进他们的内心,与他们交朋友,她与他们感同身受。她走进暗室,体验盲人朋友的巨大恐惧和不安;她戴上眼罩,在寂静无声的乒乓球室里,辨别乒乓球飞行的方向……

于是,采访、写作变成一种修行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她说,她找到了自己人生中的那件大事。她用诗意的语言,深情的笔触,写下这群视障朋友的奋斗与牺牲、茫然与无助。然而这一切并不指向“黑暗”的沉甸甸,因为她看到了从那“裂痕”照进来的光明。

点燃别人,点燃希望。

她说,这是她的使命。


【推荐1】

杜宝丽是作家,又做过语文老师,她的每篇散文,从谋篇布局,到语言意蕴,总是具有“教科书”式的准确性。在我主持的报刊和网络平台中,她也是那个最受关注的作家,这便是她散文的魅力。

文学创作总要调动起我们所有的感觉,诸如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这一切从一开篇便纷至沓来。“槐花的缕缕清香”告知了故事发生的季节,此为嗅觉;“简易的工棚”搭建起来,“一张木板搭起的床,几个马扎,几件破旧的锅灶炊具”,此为视觉,也表明了主人公的境遇;“蜜蜂嘤嘤嗡嗡地飞来飞去”,此为听觉。无疑,放蜂人“夫妇”生活是清苦的。然而,与生活的“苦”比起来却是希望的“甜”。因为孩子,因为未来,这对“放蜂人”夫妇总是“笑涡里像漾了蜜”,他们对着路人笑,也对着蜜蜂笑。

当然有忧伤,那些蜜蜂“它们的寿命也就40天左右”,它们常常“早晨飞走了,就不再回来,只是把蜜留下了”。也许“放蜂人”夫妇想到了自己的命运,“人和蜜蜂一样,总有有去无回的那一天”。但那忧伤也不过是短短的一瞬,他们立即又笑了起来,那“是放蜂人特有的浸了蜜的笑”。

杜宝丽的散文总是给人以温暖的力量,因为她触到了人生最本质的存在,那就是希望。


放蜂人

文/杜宝丽


放蜂人是伴着槐花的缕缕清香入住槐树下的。

他们用一辆农用三轮车装了十几个大蜂箱,辗转几千里,跟踪花开的讯息,一路寻找大地上的花朵,来到了这座大海边的小城,住到了我家附近这几棵槐树下。

一间简易的工棚就是他们的家了。一张木板搭起的床,几个马扎,几件破旧的锅灶炊具。还有几个大缸,盛的是蜜。

那时槐花刚刚稀疏地绽放,绿白相间,一簇簇一串串缀满枝头,甜丝丝的清香弥漫小城的一角,引得那些蜜蜂嘤嘤嗡嗡地飞来飞去,一刻不停地采着花蜜。

放蜂人是一对夫妇,五十多岁的样子,他们像蜜蜂一样不停地忙碌。他们的笑涡里像漾了蜜,甜甜地对着过路的每一个人笑,也对着他们的蜜蜂笑。

每一次路过,他们总是笑着跟我打招呼:上班啊?散步啊?买菜啊?我经常会被他们的笑感染,一整天心情都很好。那是淳朴的乡野里长出的笑,那是槐花蜜浸过的笑。

终于有机会近距离感受他们的笑了。

那时夕阳向晚,金色的阳光在槐花间闪烁。我买了一桶蜜,然后坐着他们的马扎,与他们聊了起来。

男人只会憨憨地笑,极少说话。女人很健谈,我们聊了很久,蜜蜂正从四面八方飞回蜂箱,夕阳映照着蜜蜂的翅膀,呈现出灿烂的金色,我们的谈话自然围绕着蜜蜂。

他们是河南人。早春到湖北采油菜花,之后到山东采槐花,再后到东北采椴树花,冬天来了,再辗转云南,那里四季有花。

他们的生活很清苦,居住条件异常简陋,活动板房四处漏风,没有电,没有水,吃简单的饭菜,但他们很满足。问及为什么选择做放蜂人,他们的笑里就多了一丝苦涩。他们的家在偏僻的农村,很落后,没有赚钱的门路,从两个孩子上学开始就出来放蜂了。现在女儿已经成家,儿子到城里上班了,买房需要很多钱,娶媳妇也要很多钱。放蜂虽然辛苦,但比种地收入要多一些,卖完这茬蜜,儿子买房的首付就差不多了。女人说着,眼睛转向了那些飞舞着回巢的蜜蜂,像看自己的儿女一样多了些柔情。她说,其实蜜蜂比我们还辛苦。正常情况蜜蜂会活三个多月,但花开最繁盛的时候,它们的寿命也就40天左右。每次出去要采集成百上千朵花的花粉才能装满它们的蜜囊,不停地劳作大大降低了它们的寿命,它们到生命的尽头常常是有去无回,早晨飞走了,就不再回来,只是把蜜留下了……女人的忧伤融进了苍茫的暮色里,她起身去收蜂箱,我提了蜂蜜回家。

槐花一日日盛放,蜜也一桶桶收。

买蜜的人络绎不绝,养蜂人总是让他们的秤高高的,然后送上他们浸了蜜的笑,再目送着买蜜的人离开。于是,买蜜的人也笑得像蜜一样甜。

一周后,槐花开始簌簌落地。蜜蜂们也清闲起来,出出进进地带了几分悠然。

那对夫妇还是一天到晚坐在门前,对着每一个过路的人笑。他们还在卖剩余的蜂蜜。

有一天,女人说蜂蜜快卖完了,最后一点蜂蜜就不割了,留给蜜蜂吃,没花粉了,不能让它们饿着。卖蜜的钱也给儿子寄回去了,他们准备去东北采椴树花了。我忽然有点不舍,我说你们明年还来吗?女人笑着说,来啊,只要走得动一定会来的。我们很喜欢和蜜蜂一起生活,一起走在寻找花朵的路上。虽然现在农村的变化很大,生活条件也好了,但在外久了,回老家还是会不习惯。人和蜜蜂一样,总有有去无回的那一天。

几只蜜蜂嗡嗡地从我的眼前飞过,消失在槐树的浓荫里。我听得有些伤感,女人却笑起来,是放蜂人特有的浸了蜜的笑。


【推荐2】

在我编辑工作的邮箱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乡愁散文或曰乡村散文,这几乎是目前占据散文阵地最大的一队方阵。其实不难理解,人类学家费孝通在他的《乡土中国》里,开篇就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四十多年市场经济的狂飙突进,使得所谓“现代化”的现实与传统的乡村伦理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背离,正是这种背离,催生了对于乡村田园牧歌式的想象。

题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文学的表达,你是否用丰富的文学手段表现了那个逝去的年代里的欢乐与忧伤、悠然与向往、温情与背叛、亲密与疏离?而彰显这一手段最重要的力量就是细节描写。

在璎宁的这篇散文中,从开头毛驴的长叫、父亲磨镰的声音,到“二大娘”的小脚,“裹脚布在脚踝处露着一点儿白边,似乎是没有隐去的月牙”,以及到最后“母亲全然是一个草人了”“麦芒穿插在她的头发里,密密麻麻”,处处充盈着细节描写。仿佛一个电影镜头在观众面前徐徐展开,有远景,有近景,有广角,有特写,给我们展示了一幅生动详实的乡村画卷。

“更要命的是一些麦芒神不知鬼不觉,扎进了我的手并沿着血管潜入心底,成了永远的刺。”后来璎宁离开乡村,搬到了城市,她开起了鲜花苑。她给自己的鲜花苑起名“诗韵鲜花苑”。诗与花,生活与写作,一切看起来如此美好。然而,生活的刺依然存在,麦芒变成了玫瑰刺,依然在刺痛着她的身体。不过,此时的璎宁已经了悟生活的真相,正像她在散文《玫瑰刺》中所说,“我不打算把它挑出来”“让那种疼痛蜕变为玫瑰或者生活的刺”。



麦穗上的呢喃

文/ 璎宁




毛驴一连串的响鼻、长叫,掀翻了有些稀薄的夜晚,将黎明从湿漉漉的草丛中捞了上来。推开木板子门的吱扭声、套牲口的吆喝声、夫妻拌嘴的埋怨声、鸡鸭出窝的喧闹声、柴草在灶膛里燃烧的细微毕剥声……开启村庄新的一天。

还在睡梦中的我,听见父亲在院子里磨镰,刷、刷、刷的声音随着磨刀石上的月牙儿高低错落递进我的耳鼓。当听见拖着长音“刷——”的一声的时候,意味着父亲磨镰的结束,也意味着父亲即将叩响我的门环:起床,起床了,到赵家滩割麦子,麦黄不收,有粮也丢……四把镰刀,全都被父亲磨得寒光闪现、铮明瓦亮,一字排开在磨刀石的旁边,好像是磨刀石生出来的几块优质的铁。

两条腿的人再怎么走,也走不过四条腿的牲畜。我们坐在毛驴车上,脸上涌现着自豪和满足。父亲更是威风凛凛,坐在驴屁股后面,扬着他的皮鞭子,嘴里不停喊着:“嘚!驾!喔——吁——”皮鞭子随着毛驴行走的节奏摇摆着,像一根柔韧十足的柳条儿。

小脚的二大娘也去赵家滩割麦子。她穿着偏襟的黑蓝色褂子,下摆肥大的还能装进一个人去。裹脚布在脚踝处露着一点儿白边,似乎是没有隐去的月牙。一个颜色浑浊的大包袱趴在二大娘肩上,镰刀光滑的木把露在外边,一些草绳子耷拉在包袱的角上,像是包袱盛不下它们。二大娘一只眼睛里有一个萝卜花儿,又裹着小脚,本来就走不快,一个大包袱还骑在她的背上,她更加难以快速行进。远远地看她像皮影里的一个人物,在堤坝上跳着走,轻飘飘的,左右摇晃。我们赶上了她又赶超了她。她眯起眼睛,看了看我们的毛驴车,又看了看我们,嘴张了张又闭住了。她看我们的时候,我看见了二大娘眼睛里的萝卜花,像一朵蒲公英,圆润漂亮,在她眼眶里游弋。

父亲赶超二大娘后,对母亲说:“咱捎上二婶子吧,她走到赵家滩还不得黑天了啊!”母亲的口气很坚决:“不捎她,你忘了他儿子往咱家栅栏门口拉屎撒尿扔砖头的事了,二婶子还护犊子。”父亲瞪了一眼母亲,一声“吁——”,毛驴停住了。父亲说:“都是乡里乡亲的,值当记仇吗?二婶子还给咱孩子送窝头呢,你咋不说。”那个年月,地瓜面做的窝头是我们的主食,司空见惯,吃了不但沥心,还脸色发暗。二大娘送的玉米面带葱花的窝头,就是稀罕物了。那窝头,金黄中夹杂星星点点白绿的葱花,吃起来香喷喷、咸滋滋的,别有一番风味。

等了好半天,二大娘才飘到我们跟前,翻动眼里的萝卜花,但并没有说什么。父亲说,二婶子你上车吧,我们捎着你。四个人也是拉,五个人也是拉,不多你一个。二大娘笑得嘎嘎的。她一笑我觉得她眼里的萝卜花在逐渐放大,似乎要跳出眼眶。她爬上我们的毛驴车时,母亲拉了她一把。两个女人的“仇恨”瞬间化解。

二大娘挨着我和姐姐坐在车上,她身上热烘烘的,身上的血管突突跳着。显然,二大娘走路走得头发都乱了,发髻松松垮垮的像要散架的样子,脚踝处露着的白色月牙也成了黑色的。她把双腿一盘,两只尖尖的满是尘土的小脚相对着,像两只织布用的梭子,两只岁月之机里的梭子。

如果二大娘真的走十五里路到赵家滩,恐怕她会成了一个“疯子”。麦子还没有开镰呢,她人早已瘫倒在地头上。她的两个儿子,一个腿有残疾,一个在外边吃公家饭,二大爷又出门了,这割麦子的活,只能靠小脚的二大娘了。二大娘在车上被毛驴拉了一路,“嘎、嘎、嘎”地笑了一路。那是鲁北平原妇女们一种特别的笑,直率、豪爽、简单,强大到可以将悲伤、困苦遮盖,可以缩短路途,给平淡无奇的生活注入生命力。

临下车的时候,二大娘从她的包袱里摸出两个圆乎乎的东西,还没有等我看清楚,她已经塞进了我家的包袱里。等她淹没在自家的麦子地里,我从包袱里摸出那两个圆乎乎的东西,一看是两个大甜瓜!这两个大甜瓜挺着圆圆的脑袋,一肚子的蜜汁横流,可谓“江湖救急”。姐姐用指甲在瓜的头顶掐了一下,出现了两只眼睛的缝儿,似乎听见二大娘说了一句“子债母还”的话。



赵家滩的麦浪就像“天堂的桌子,摆在田野上”。赵家滩位于黄河东岸,是黄河的水浇灌的沙土地。这块地里长出来的麦子,麦秆粗壮,颗粒硕大饱满。过年的时候能不能吃上饺子,过生日的时候能不能喝上一碗面条,全指望这些麦子啦。

卸了驴和包袱,父亲、母亲,我和姐姐,都操起一把镰刀,腰里捆上一捆草绳子,心里涌动着麦子金色的浪头开镰了。“嚓、嚓、嚓”,“嚓、嚓、嚓”,那声音比磨镰刀的声音短促而动听。麦子握在手里,沉重而温暖,实在又虚幻。如果说黎明的时候,一块石头打磨一块铁的话,现在就是一块铁用自身的硬度拥抱麦子的软,生活的软。“麦捆根,谷捆梢,芝麻捆在半中腰。”母亲给我们扔下这句话,揽着四趟麦子,像身体里安装了电钮的人,飞快地向前行进。她的身后,一捆捆绑好的麦子,似乎是从现代化流水线上下来的,大小相同,整整齐齐,精神抖擞。

麦茬整齐锋利,空空的胸腔里似乎有“呜呜”的风声。被麦子覆盖了几个月的新鲜泥土也显山露水了,仔细一看还能看到黄河的浪花、蛇的身段、小鸟的爪印和一窝一窝的鸟蛋。当我放下镰刀,将注意力放在敲破一个鸟蛋,看看里边是不是有小鸟的时候,母亲依然一马当先,弯腰直腰,她连续不断地抽着腰里的草绳子,她每抽一根,我都感觉一道闪电划破了赵家滩的上空。一些尘土也围着母亲上下扑腾着。而母亲却浑然不觉,她全身心沉寂在麦子中,执着于粮食这个词语。

歇着的间隙,我和姐姐去看母亲,母亲全然是一个草人了。麦芒穿插在她的头发里,密密麻麻,摘都摘不掉,撕也撕不下,似乎麦芒生着无数的锯齿,牢牢地把住了母亲的头发衣裤。可是割麦子的母亲,似乎一点也感觉不到六月的太阳正炙烤她的年华,也感觉不到麦芒正穿透她的衣裤,钻进她的肌肤甚至生活里。她的状态多像海子在诗歌里写的那样,“收麦这天,我与愁人握手言和。”

我和姐姐后悔没有听父母的话,脚上没有穿袜子,麦茬穿透了鞋底,直接戳到了脚心里,那些麦芒欺负我们年少似的,一个劲地扎我们的脸、手脚、胳膊,连藏在衣服里的腿和胳膊的部分,都被麦芒扎得全是小红点儿,奇痒难忍。更要命的是一些麦芒神不知鬼不觉,扎进了我的手并沿着血管潜入心底,成了永远的刺。父亲母亲不种麦子、我离开故乡很多年后,依然能感觉到那种疼痛,隐隐的,小小的,看不见,摸不着,无法言语。麦子这是告诉没有长大的我们,生命中有些痛是我们必须遭遇的,生命中有些果实也是需要我们付出汗水才能得到的。

当我们累得筋疲力尽,装了满满一大车麦子往家赶的时候,二大娘的地里刚刚露出不多的麦茬,麦子也捆得大小不一,可是天已经黑了,也不知道二大娘的麦子得割到啥时候,二大娘会不会像母亲一样成了草人?她眼睛里如果再映进金黄的麦子和傍晚的霞光,将是什么颜色呢!

我离开故乡的那年,赵家滩的麦子地就租赁给了别的村子。二大娘死了很多年后,母亲也死了。我们村子原先的麦地早已被白蜡树霸占。如今镰刀生锈,毛驴走失,木板子车漏水腐朽,只有麦穗之上的呢喃犹在耳畔,细密、温暖。六月,故乡紧紧地贴在胸口,上面堆满了麦芒,厚实而疼痛。风之后,请不要嘲笑这些习习沙沙的声响,那是一些生命碰撞之后,准备点亮一个人的眼睛。一只布谷抽走麦田的青绿,一些金黄随声倒地,麦秸做的杠杆翘起了那么重的梦,我是梦里的一粒麦子。

布谷衔着一些颜色和香气走远了,我的记忆撑破陶罐,打湿麦地。我从一粒粮食中起身去了远方。

思念啊,麦子!


【推荐3】

文学终归是一种感受和想象,许多改编自文学名著的电影总是让人失望,文字一旦变成视觉形象,就会变得索然无味,这就是文字不可替代的魅力所在。

雍措是位藏族作家,就像许多文学大咖都有自己的文学故乡一样,雍措的文学故乡永远在塔公草原,在凹村。她写了一辈子凹村,当然以她现在的年纪,以后她还将继续写下去。许多人可能要问,这个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偏远藏村真有那么多的素材可写吗?雍措的散文回答了这一问题。

或许是从小浸润于藏族文化的缘故,雍措的散文永远不缺的就是奇谲瑰丽的想象力。在雍措的笔下,一棵树,一只鸟,一把锄,一抔土都是活的。“一把锄把认识那只鸟,那只鸟也认识锄把”“一根锄把的想念远比一个人的想念要久远得多,认真得多”。

作者因为要做一把锄把,挖下了一棵树,没想到这棵树的根系连着凹村的千家万户。最后作者在鸟的启示下,把那根锄把种在了当年砍下松木树的地方。一把锄复活了,从那地方又长出了树苗。于是“凹村出奇的旺盛,人丁添了十个,雨水充沛,粮食丰收,村子一副大好的景象”。

后来,“有只鸟在树上搭了一个窝。一棵树,有鸟陪着,也就不那么孤单了”。万物皆有灵,凹村人都是这么想的。



一棵树 ,一只鸟

文/雍措


我又见到了那只鸟。

那只鸟落在前年它落过的地方,学着前年来看我的样子,歪着脑袋、扑棱着翅膀,见我一人在院子修锄把,短而有力的隔一会儿叫上两声隔一会儿叫上两声。我修的锄把是前年它来时修的那把,锄把知道那只鸟停在前年落过的地方,越来越弯的身子一个劲儿地往那边蹭。我得松一松手,很多东西都要在握得紧紧的时候试着松一松手。

一把锄把认识那只鸟,那只鸟也认识锄把,虽然时隔一年,我们都认识彼此。

在我的一生里不知道有多少只鸟从我生命里飞过,又有多少只鸟飞过之后,还想着再来深情地看看我。在凹村,我没告诉过任何人,我是一个多么希望有人来随时看看我的人,那个来看我的人如果嫌弃我的房子太老,不想进我的泥巴房,他可以站在门外不进我的屋,也可以就趴在那只鸟站着的地方,喊上两声我的名字,说上两句不相干的话,我嘴上不说,心里也觉得足够好了。

我感激一只鸟再来看我。我对着它笑。它骨碌着眼睛看我,接着扑棱起了它那对黑白相间的翅膀。它扑棱翅膀时,身上落下来很多尘土,那不是我家一堵老墙上该有的尘土,那些尘土是从一只鸟身上落下来的,黑沉沉地从它站着的地方飘到我前面。我心疼起这只鸟,我不知道这只鸟飞了多远的路程来看我,也不知道它在看我的路上都经历了什么,我更不知在我们没见过面的一年里,一只鸟都干了些什么,这没见过的一年,是一只鸟对我的秘密。

那只鸟在一堵老墙上站了很久,再站不住了。它飞进我的院子,在我的院子里来回地走动,最后来到我的身边。它歪着脑袋看我。有很多年,没有一双这么认真的眼神看过我。我把锄把放在地上,坐得直直地让一只鸟看。我想让一只鸟从心里记住我,那样的话,即使日子把我变得再老,它都不会错过几个村庄,走错一个院子,,遇见几个长得像我的人就误以为那人就是我。

鸟看够了我,又去盯放在地上的锄把。

这根锄把陪我有好几个年头了,原来它是长在东坡的一棵松木树,那年我上山采松茸,刚把一朵大大的松茸装进口袋里,就看见了它。那时的它年轻气盛,见我就把满树的绿叶子晃得“哗啦啦”地响。我家里正缺这样一根又直又没有结巴的锄把。况且前阵子,刮过几场旋风,很多山上的大树小树都被风刮断了,而这棵松木树在我见到它时,它还直直地站在那里,说明它骨子里的韧劲相当好。韧劲好的树最适合用来做一根锄把。

第二天,我就拿着一把弯刀去东坡砍这棵树。树是不大,倒是费了我好多力气在上面。那天早上,我把刀口磨得锋利,可砍了三下都没有进一棵小树的身,那三刀下去,松木树只掉了一点小皮。我有种被羞辱的感觉。

那一年,我是一心想除掉一棵松木树。于是,我回家拿来挖锄,我想对它的根下手。但让我没想到的是,这棵松木树的根是棵老根,我越往下挖,根越粗,丰富的根系往凹村的四面八方延伸着。我沿着这些根系一直挖过去,先到了扎西家的羊圈里,再到了拉姆家厨房里,再到了尼玛家的家神那里,后又到了村长家的媳妇房屋里。我再不敢往下挖,再挖下去,我想我会发现一个凹村谁也不知道的秘密。

在一个月夜,我没告诉任何人,偷偷地掩盖好我挖进凹村的所有痕迹,重新回到那棵年轻的松木树那里。我用了三天时间,砍掉了它,我说过我是一心想要这棵松木树。我砍掉松木树的那天,凹村的扎西、尼玛、拉姆、村长媳妇都奇怪地染上了风寒,他们的咳嗽声通过一根树根传到我的耳朵里。那时,我正在用铲子埋老树根。他们一咳嗽,老树根轻微地震动着,旁边的黄土不用我铲,都窸窸窣窣地往下掉。我知道是自己惹了祸,扔下铲子,拿着半截砍掉的松木树跑回了家。

我没把这件事告诉过凹村的任何人,自己也很少朝东坡去了。我用带回家的这根松木树做成了一根锄把,从来没舍得用过一次,每年天气热的时候,就拿出来修整修整。

这只鸟飞到锄把上,来回地在上面走。它用嘴轻轻地啄那根锄把,锄把发出“咚咚咚”地硬响。我知道一根我几年前砍下的锄把比我的身体还硬朗着。我也知道我活不过一根锄把的寿命。如果有一天,我奔着西坡去了,留下一根锄把在我的屋子里,它将会怎样面对一屋子的空和暗。即使一个好心的人,心疼一根好好的锄把丢在屋子里可惜了,把它带回家,镶在一个新的锄头上,用他余下的一生去使用我扔在这个世上的一根锄把,我的锄把也不会幸福在哪儿去,它会想起我,一个一直爱它,每年把它拿出来修整修整的人。

一根锄把的想念远比一个人的想念要久远得多,认真得多。

那只鸟叽叽喳喳的叫着,它来回的从我飞向大门,又从一扇厚重的大门飞向我。我懂了一只来看我的鸟的意思,它是要让我拿着这根锄把走出大门,它要带我去个地方。我跟着一只鸟走出我的房子,我有种不知道哪儿来的感觉,一只鸟要带我去干一件大事。

鸟带着我来到那年我砍下松木树的地方,长出松木树的地面被黄土掩盖得平平整整,好像这里一如凹村的任何一块平地。一只鸟忙活起来,它用它的利嘴掏着平整的地面,过了很久,一个不深不浅的坑掏好了。鸟飞过来拉我,我走到那个鸟掏的坑,它来回地晃动着脑袋,示意我把一根陪了我几年的锄把放进它掏好的坑里。

它是要让我重新把一根锄把种进它原来的地方。我握着锄把,舍不得放进去。这时跟了我多年的锄把也在我手里使劲,它在努力地往那个鸟掏的坑里蹭。从那时开始,我就明白我这辈子再也握不紧一根我想要的锄把了。

那天,在原来的地方,我种下了它。种下它时,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酸楚。我离开了那个地方,那只鸟没跟着我回家,它呆在锄把顶上“叽叽喳喳”地叫着送我。

第二年,凹村出奇的旺盛,人丁添了十个,雨水充沛,粮食丰收,村子一副大好的景象。

那一年,一只熟悉我的鸟又飞到我的院里来看我。它嘴里叼着一片翠绿的嫩叶,它把叶子放在我手心里,就飞走了。

又过了几个月,我在路上遇见几个闲摆的人说,东坡光了几年的土地上长出了一棵奇怪的树,树年初才发芽,年底就长了十几米。还有人说,那棵树的树脖子一直伸得长长地望着凹村的某个地方,像在想念某个好久不见的旧人。

“还好,有只鸟在树上搭了一个窝。一棵树,有鸟陪着,也就不那么孤单了。”其中的一个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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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张祚臣丨如何写出一篇有思想的随笔》 发布于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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