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孝存丨由20多年前青岛晚报一则报道想起的 - 世说文丛

张孝存丨由20多年前青岛晚报一则报道想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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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即2002年4月,我曾因举报某网吧违规经营被《青岛晚报》报道后不久,4月20日下午,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原来是被我举报的网吧的经理,那人要我手下留情,不要再举报。
回想当时的情景,闯进家门的不速之客只有一人,而在那篇报道中,记者雷林先生却写成了四个人,不明白为啥增添了三个人。当然,当年媒体的及时“敢言”披露,剑指不良现象的勇气还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自然想起了另一件事,该报有位记者王汉峰曾为控烟工作专访我。不知何故,他也是凭空编造了一个“故事”,说我曾经当面怒喝制止吸烟者朋友,颇有“大义灭亲”之势,夸张之笔令人吃惊。后来得知,另一位被访者朋友也有类似被“抬高”经历。也许这是该行业人员不吝“细节欠真实”的“通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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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者竟到举报人家里来求情
是谁透露了举报人姓名

本报讯:近日,举报某网吧违规经营的市民张先生家来了4个陌生人。其中一人是该网吧经理。该经理要求张先生手下留情。张先生不解的是:是谁将自己的姓名通报给了被举报单位?
今年年初,四方区图书馆阅览室楼下,四方区社区服务中心大招牌下出现了一家名为“新世纪网络”的网吧。张先生发现这间网吧没有任何证照,24小时接待未成年人玩各种电子游戏。令张先生感到困惑的是,这家开在图书馆一楼的网吧旁边,就挂着四方区文化局和四方区文化稽查大队的招牌。谁是这家网吧的经营者?为何有关部门对眼皮底下的违规问题视而不见?带着疑问,张先生于4月15日和4月17日向四方区民政局、四方区文化局举报。民政局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回答说,该网吧是由社区服务中心和图书馆联合出资办的一个企业,已经交给个人承包经营,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他已经打电话要求网吧不要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四方文化局一位姓胡的负责人答复:网吧是由政府出资建设,交由图书馆管理的单位,网吧违规现象主管部门尚不知晓。
19日下午。张先生来到四方工商分局12315举报办公室反映了网吧违规经营问题。工作人员从电脑上向有关科室查询,确认此处为无证经营,表示将通知鞍山路工商局查处。张先生又到市地税三分局举报科举报了此事。
4月20日下午,张先生的家里来了4个青年,一人自称是网吧经理孙某。张先生同意同孙某单独谈话。孙某请张先生放他一马,不要再反映了。这一幕大大出乎张先生意料之外。昨天,张先生告诉记者,举报违法行为是公民的义务,但保护举报人也是法律规定的,不知道是谁向被举报单位透露了他的姓名?(记者 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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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青岛晚报》200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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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张孝存丨由20多年前青岛晚报一则报道想起的》 发布于202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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