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清楚这一点,可以先看看列王纪上2:2-4一段经文:“我现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当刚强作大丈夫,遵守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照着摩西律法上所写的行主的道,谨守他的律例、诫命、典章、法度。这样,你无论作什么事,不拘往何处去,尽都亨通。耶和华必成就向我所应许的话说:‘你的子孙若谨慎自己的行为,尽心尽意、诚诚实实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断人坐以色列的国位。”
这段话是大卫临终前向儿子所罗门说的遗言,可以说涵盖了上帝向大卫以及其后裔,包括所罗门王在内所有王族提出的一切要求,包括了摩西五经、先知的信息,以及旧约的所有内容。
为什么上帝如此器重大卫呢,因为大卫是唯一合乎合乎神心意的人(撒上13:14、徒13:22),只有他才能完美地传承摩西律法,因此“大卫”一词在整本圣经里出现了985次之多。
大卫在摩西律法和上帝的作为中去洞察上帝的作为。在大卫的临终遗言里,他用了下述五个关键词去描述上帝的心意,希望所罗门能慎思明辨,谨守主道。大卫之所以成为大卫,就是因为他会仔细辨析上帝的旨意,细分了上帝借着各种不同的途径所表达的信息,以辨明上帝的旨意。有时他是借着伦理性的吩咐,有时是借着先例,有时是历史的鉴戒,有时则是他人的见证等等,为要让我们明白他的旨意,不做糊涂人,好能认识真理,谨守主道。
大卫把摩西律法归纳为“主的道”“律例”“诫命”“典章”“法度”五个关键词,这几个词不仅在整本圣经中频繁出现,有时还同时出现,如“律例诫命”(王上11:38)、“诫命律例”(王上9:6 11:34)同时出现。其中“诫命”与近义词“命令”也就是本文所探究的主题。
先看看这几个关键词的含义。
“主的道”就是“主的道路”,从部分经文可以看到与“主的道”有关的一些意思。
“在旷野豫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修平我们神的道”(赛40:3)用以表示开辟信仰的新路、出路。
“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3:24)表示通往生命之树的道路。
“你的道在海中,你的路在大水中,你的脚踪无人知道”(诗77:19)用以描述道路和脚踪。
“我必在旷野开道路”(赛43:19);“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玛3:1),这几句表示大卫要所罗门去“行”主的道路,即离开原来自己熟悉的,跟随上帝走祂要走的。
“律例”
“律例”这个词在和合本中出现145次,其意义主要是指惯例、指定、定例、习俗、风俗、规例、规条、条例、法规等等。简而言之就是人的生活习惯、风俗要符合神的要求。旧约对以色列人的生活习惯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在今天我们看来似乎习以为常的很多习惯,无伤大雅,并不违背伦理道德,却是约束一个人保持做人基本底线的基本要求。参见出埃及记20:22-26
“诫命”
“诫命"是指神直接颁布的、具有永恒道德意义的命令(如十诫)。这个词强调神圣权威和信仰核心地位,如“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6、申命记5:10)也是指人要去遵行的定例(尼10:32)或神的命令(尼13:5)。特指真理的原则性的命令。在适用范围方面,“诫命”通常是对全体以色列人而言,与此相关的“命令”多用于具体情境下的指示或人的吩咐,神圣性较弱,如“现在你为何不遵守你指着耶和华起的誓和我所吩咐你的命令呢?”(列王纪上2:43,指神对具体事件的指令);“王后瓦实提却不肯遵太监所传的王命而来”(以斯帖记1:12,指人的命令)
下文将具体学习“诫命”这个词,以及相关的“命令”。
“典章”
这个词在中文是制度、法令的统称。在圣经和合本出现104次。其希伯来文是mishpat,意思是“判决、审断”。在圣经中,“典章”通常指神所订立的、要以色列人遵守的规例,是神对以色列人社会和信仰生活的诸多律例之总和。通过“约书”(出埃及记20:22-23:33),包括祭坛的建造方式、献祭要求等礼仪规定;涉及奴仆、债务、伤害赔偿等社会生活规范等民事法规;强调对寄居者、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对上帝的敬拜要求等道德训诫;还有应许与警告,即上帝应许赐福,同时警告不可与迦南人的偶像和文化同流合污。这些内容包含了有关奴仆、物主责任、赔偿、执行法律等规例。这些典章反映了神的公义,体现了神对以色列人公平地对待仆人、动物和物主,以及保护邻舍、孤儿和寡妇的要求。它是神与以色列人之间约定的一部分,旨在引导以色列人在日常生活中实践神的旨意,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正。就是指遵循上帝已经指示过的“先例”。旧约中就有许多人们无法判断的疑难,他们询问上帝,上帝便借着先知或者乌陵或者土明来指示以色列人。这些判决的先例理当成为我们判断的标准。这就成为西方法典的先例法。
“法度”
“法度”(testimony及其变形)在圣经中出现了46次,是圣经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与神的律法、诫命等密切相关,但又具有其独特的内涵和意义。
“法度”一词源于希伯来文eduth,原意为“见证”或“证据”,代表着神亲自见证的真理,是神与子民立约的明证。如守安息日、行割礼等诫命,不仅是行为规范,更是以色列民为神作见证的方式,表明他们与神立约的关系。它为信徒提供生活准则,帮助分辨是非对错,使社会走向公平公义。信徒通过默想和遵行法度能够获得智慧,生命得以改变,与神建立更亲密的关系。它要求信徒将神在历史中的超自然介入(如出埃及、过红海等)世代相传,成为信仰的根基。
“法度”与“律法”“律例”的区别
律法(law)指神全备的指示,涵盖道德、民事、宗教等多方面规定,如《摩西五经》。
律例(statutes)侧重于神设定的具体规则和界限,部分律例(如饮食禁忌)可能超出理性理解,需凭信心遵行。
法度(testimonies)更强调神的见证和启示,是信徒与神立约的标记,需通过宣告、默想和践行来传承。
法度不仅是行为规范,更是神与信徒立约的纽带。它见证了神的信实和大能,帮助信徒在复杂世界中坚守信仰,成为神的见证者。正如诗篇所说:“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诗19:7),法度是属灵生命的活水,滋养信徒的灵魂。
现在,再说回本文的主题“诫命”和“命令”,之所以一个英文单词commandment对应这两个词,和合本的译者可能参考了原文中使用不同的希伯来词汇。如“诫命”对应的是מִצְוָה (mitzvah),特指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条款(如十诫的「不可杀人」);“命令”可能对应דָּבָר (dabar) 或 חֹק (choq) 等,指更广泛的指令(如礼仪律或临时性吩咐)。在翻译习惯方面,“诫命”在犹太-基督教传统中专指十诫(如马太福音19:17“遵守诫命”),已形成固定译法。而“命令”在非立约语境中(如大卫吩咐所罗门)更符合中文表达习惯。
此外,和合本成书于1919年,译者可能为避免重复或增强可读性,在非核心教义处选用“命令”这一更通用的词汇。
当然,这种翻译差异应该不是随意的,而是基于原文语义、神学重要性及中文表达习惯等综合考量。
至于英文单词commandment是否完全对应中文“诫命”和“命令”,经查经发现,也有特例。因“诫命”基本都对应commandments,所以这里主要学习一下“命令”不同的对应词。
有时用word,如:
For rebellion is as the sin of witchcraft, and stubbornness is as iniquity and idolatry. Because thou hast rejected the word of the LORD, he hath also rejected thee from being king. witchcraft: Heb. divination.(1 Samuel 15:23)
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母耳记上 15:23)
And Samuel said unto Saul, I will not return with thee: for thou hast rejected the word of the LORD, and the LORD hath rejected thee from being king over Israel.(1 Samuel 15:26)
撒母耳对扫罗说:「我不同你回去;因为你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以色列的王。」(撒母耳记上 15:26)
有时用voice,如:
Because thou obeyedst not the voice of the LORD, nor executedst his fierce wrath upon Amalek, therefore hath the LORD done this thing unto thee this day.(1 Samuel 28:18)
因你没有听从耶和华的命令;他恼怒亚玛力人,你没有灭绝他们,所以今日耶和华向你这样行,(撒母耳记上 28:18)
She obeyed not the voice; she received not correction; she trusted not in the LORD; she drew not near to her God. correction: or, instruction(Zephaniah 3:2)
她不听从命令,不领受训诲,不倚靠耶和华,不亲近她的神。(西番雅书 3:2)
还有works(原义是工作、作品等)
And he that overcometh, and keepeth my works unto the end, to him will I give power over the nations:(Revelation 2:26)
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国;(启示录 2:26)
还有的用proclamation(原义是宣言、公告、声明),如:
So they established a decree to make proclamation throughout all Israel, from Beersheba even to Dan, that they should come to keep the passover unto the LORD God of Israel at Jerusalem: for they had not done it of a long time in such sort as it was written.(2 Chronicles 30:5)
于是定了命令,传遍以色列,从别是巴直到但,使他们都来,在耶路撒冷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守逾越节;因为照所写的例,守这节的不多了(或译:因为民许久没有照所写的例守节了)。(历代志下 30:5)
有message(原义是消息、信息),如:
For this is the message that ye heard from the beginning, that we should love one another. message: or, commandment(1 John 3:11)
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约翰一书 3:11)
还有decree(原义是法令):
And the God that hath caused his name to dwell there destroy all kings and people, that shall put to their hand to alter and to destroy this house of God which is at Jerusalem. I Darius have made a decree; let it be done with speed.(Ezra 6:12)
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这命令,拆毁这殿,愿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为他名居所的神将他们灭绝。我―大流士降这旨意,当速速遵行。」(以斯拉记 6:12)
When he made a decree for the rain, and a way for the lightning of the thunder:(Job 28:26)
他为雨露定命令,为雷电定道路。(约伯记 28:26)
And the decree went forth that the wise men should be slain; and they sought Daniel and his fellows to be slain.(Daniel 2:13)
于是命令发出,哲士将要见杀,人就寻找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要杀他们。(但以理书 2:13)
还有charge(原义是命令、指示等,这个词有很复杂的词义),如:
Thus saith the LORD of hosts; If thou wilt walk in my ways, and if thou wilt keep my charge, then thou shalt also judge my house, and shalt also keep my courts, and I will give thee places to walk among these that stand by. charge: or, ordinance places...: Heb. walks(Zechariah 3:7)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若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命令,你就可以管理我的家,看守我的院宇;我也要使你在这些站立的人中间来往。(撒迦利亚书 3:7)
还有commission(原义有委托、命令等很多词义),如:
Whereupon as I went to Damascus with authority and commission from the chief priests,(Acts 26:12)
「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使徒行传 26:12)
还有其他形式,如:
And whosoever will not do the law of thy God, and the law of the king, let judgment be executed speedily upon him, whether it be unto death, or to banishment, or to confiscation of goods, or to imprisonment. to banishment: Chaldee, to rooting out(Ezra 7:26)
凡不遵行你神律法和王(的)命令的人就当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军,或抄家,或囚禁。」(以斯拉记 7:26)
其中and the law of the king的意思是“王的命令”,但没有“命令”对应的英文单词。
这里很有意思,the law of thy God,the law of the king,字面看两句话的被限定成分完全一样,都是“……的律法”,但为什么后一句的中文却被译成“王的命令”了呢?有待进一步探究。
还有省略“命令”一词的,如:
Then Tatnai, governor on this side the river, Shetharboznai, and their companions, according to that which Darius the king had sent, so they did speedily.(Ezra 6:13)
于是,河西总督达乃和示他・波斯乃,并他们的同党,因大流士王所发的命令,就急速遵行。(以斯拉记 6:13)
其中according to that which Darius the king had sent的意思是“根据大流士国王所发送的内容”,但句子里并没有与“命令”对应的英文单词。
与“诫命”和“命令”相似的,还有两个词“训词”“……的话”。
“训词”出现了24次,主要集中在诗篇,而诗篇119章就有21处,这21处的英文都是precepts,而另外三处则不同。即:诗篇19:8,耶和华的训词正直……the statutes of the LORD;诗篇103:18,记念他的训词而遵行的人,remember his commandments to do them;诗篇111:7,他的训词都是确实的。all his commandments are sure.
“训词”(precepts)是神向人类传达的明确准则和规范,旨在引导人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向。
“训词”指神所设立的规则、典章,是神对人类的明确指示,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它不仅是行为准则,更是神对人类的爱与关怀的体现,帮助人们在生活中做出正确选择。
“训词”贯穿于《圣经》的律法、诫命和教导中,涵盖道德、伦理、信仰等各个方面。例如,十诫是神对人类的基本训词,规范了人与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信徒通过默想和遵行训词,将神的话语融入生活,成为生命的指引。遵循神的训词能带来内心的平安与喜乐,使人脱离迷茫与困惑;帮助人们分辨是非善恶,看清生命的方向,避免陷入错误和罪恶;使人有智慧:通过遵行训词,人们能获得属灵的智慧,更好地理解神的旨意和生命的真谛。
圣经鼓励信徒“默想神的训词”(诗篇119:15),将其深植于心,成为生活的习惯。这不仅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更是内心对神的敬畏和顺从的体现。通过遵行训词,信徒能与神建立更亲密的关系,经历神的救恩和祝福。总之,“训词”是《圣经》中神对人类的重要启示,它既是行为的准则,也是生命的祝福,引导人们在信仰和生活中追求神的旨意。
而“……的话”出现了1040次,当然其中不完全都是神说的话,这个有待进一步解读。
根据相关资料编写 2025.8.15-8.21
信仰与见证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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