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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香丨安利的第二次“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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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世界上最大的直销公司之一安利登陆中国后,人们对其独特的营销模式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息过。在此期间,它曾因涉嫌传销被禁止营业三个月;刚刚进入2002年,它又一次接到了停业整顿的通知。这一回,它还能化险为夷吗?

安利又停业了

2002年3月,本刊采访安利西安店铺时,店铺经理乔先生告知,安利公司从元月份以来一直在停业整顿,清理净化国内十几万的营销队伍。清理对象为在校学生、在职公务员,还有参加过非法传销组织的人员。整顿期间,所有营业代表的申请手续。
安利此次大规模整顿,大约跟年前全国范围内大力打击再度回潮的非法传销活动有关。那么,安利这次能否像1998年的转型一样,顺利恢复营业?这不仅是安利公司上下关心的问题,也是所有消费者和工商界关心的问题。
安利,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长期以来,大家对安利公司在国内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始终心存疑虑。因为传销已经被中国政府正式定性为非法经营活动而全面查处与禁止。而传销与直销,从字面来看,含义没什么不同,都是从英语direct selling一词翻译过来。那么,作为一家外资直销公司,安利同样应该在被禁之列。但是,为什么安利在被禁之后又能公开恢复经营?如果说安利在并未彻底改变其直销性质的传统经营模式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活跃于中国市场,那么,直销的合法与非法如何界定?如果说从1998年的转型到2002年元月的再度停业整顿期间,是安利营销模式在中国市场中的一个尝试期,那么,之后呢?

从美国到中国,安利曾两度从“封杀”中“突围”

众所周知,对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进入中国大陆的外资直销公司,1998年是一个分水岭。
这一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禁止和查处一切传销(包括直销)经营活动。在被禁而停业的外资企业中,就有安利(中国)。
安利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直销公司之一,始创于1959年,总部设在美国密执根州,业务遍及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年营业额超过50多亿美元。1992年,安利正式登陆中国,投资1亿美元,在广州成立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同时引进公司设备、技术与管理机制,兴建生产基地,并于1995年4月正式开业,以直销方式在国内各大城市销售其日用洗涤系列产品。
安利因其营销模式涉嫌非法经营而被勒令停业,已非首次。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门对国内所有采用“金字塔销售计划”和类似模式进行非法经营的公司和组织进行长达几年的大清洗和司法诉讼时。在数十家被起诉并勒令停业的传销公司中,也有安利。
当时,安利是所有这些公司中惟一一家最终胜诉的,在持续了长达三年之久的诉讼辩论中,安利从各个方面和细节上对该公司首创的“多层次传销计划”和被不法商人利用并篡改了的商业诈骗活动“金字塔销售计划”加以对比和区别,同时坦诚商讨直销公司的合法经营权利、范围和地位以及立法细则,最终以取消“传销计划”中两条跟直接销售产品给终极用户无关的条例为条件而赢得了其直销经营模式的合法地位,公司得以继续经营,并迅速发展壮大。
那么,安利在中国,同样经历了一个被禁和开禁的过程。
在1998年传销禁令发布后不到一个月,
国务委员吴仪于5月8日接见了包括安利在内的前外资直销公司代表,听取建议,商讨出路。6月1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原外商投资传销公司转型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对转型外企的销售方式规定如下:1.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并分为雇用推销员和不雇用推销员两类;
2.企业必须设有店铺,明码标价;
3.企业制定符合国家各项法规要求的售后服务及顾客退货制度并予以公布;
4.销售管理人员必须为企业正式职工。同时,三部局规定对转型为雇用推销员的企业,除要求经过合法设立外,还有三个必须符合的条件:
1.企业必须是生产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2.企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
3.外方投资者以从事直销业务为主。安利(中国)无疑是符合条件的,同时,根据规定迅速进行了全面转型和调整,一改其40年来无店铺经营的传统,于同年7月,经国家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和内贸局联合批准,采用“店铺销售加雇用推销员”的方式全面恢复营业,开始在经营活动所在国的政策、国情和本企业的传统经营理念之间,探索一条全新的经营之路。

温安洛:中国在我心中的分量很重

从1995年开业到2001年年底,安利(中国)先后投资1.5亿元人民币,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开设了58家店铺,拥有十几万营销人员和2亿消费者。
在2001年10月的上海APEC会议上,时任美国商会主席的安利董事局主席史迪夫·温安洛先生,对于他如何面对开拓中国市场遇到的困难时,说:“我们始终充满信心。因为中国的经济形势和消费者的需求使我们看到了在中国发展以及在中国投资的美好前景。”在问及他出任美国最大商业联盟——美国商会主席仅三个月来就频频出访中国达三次之多的动因时,他说,“的确,中国在我心中的分量很重。因为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美中双边贸易额2000年已跃升至745亿美元。目前,中国是美国第四大贸易伙伴,中国巨大的市场已经成为美国工商界人士全球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温安洛先生的谈话和安利在中国的投资规模以及配合国内政策进行转型改制的积极态度来看,安利退出中国市场的可能性不大,问题只在于如何规范管理和适应中国国情。
据介绍,安利产品进入西安是在1995年以后,像所有传销产品一样,由直销员从公司买断产品。通过下线以及下线的下线抵达消费者手中,消费者无法在市场上公开见到产品以及产品标价。当时,西安还没有安利分店,所以产品多从广州等地带过来,更增加了一些神秘色彩。
到了1997年12月,安利西安分店设立,直销员可以直接从西安店铺提货,但那时的店铺只供货给直销员,不直接面对消费者,所以,大家尽管从玻璃橱窗上可以看到排列整齐的安利产品,要想使用,却只能通过加盟传销或从传销者手中获得。直销员层层赚取差价,身份近似于个体经营者,不受公司统一管理,中间漏洞很大。
1998年4月,安利西安店铺同样开始停业整顿。同年8月,店铺重新开始营业时,所有商品都已明码标价,消费者可以直接在店铺购买安利产品,直销员改称营业代表,性质也相应有所不同,营业代表不能买断产品,也不能提价,顾客付给他们的货款和他们从公司取货以及顾客直接在店铺购买的价格是一样的。营业代表的报酬和奖金,由公司统一根据各人销售额支付,身份近似于公司雇员。

“嫌疑”该由谁来洗脱

尽管安利转型之后,在经营模式上作了大幅度调整,也基本符合“通知”规定,但终究在雇用推销员(即营业代表)时,存在A介绍B,B介绍C,C介绍D,从而形成上下线关系的情况,而且A有可能因B、C、D的销售业绩而获取报酬,这一点跟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传销活动很难区别,也很容易被不法商人所利用。另外,转型之后安利依旧会经常召开各类培训会,从企业角度出发,本意在于进行销售业务培训与交流,提高员工素质,增进业务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但毕竟各营业代表是随时以推销产品和自愿报名或被其他营业代表介绍加入的形式在社会上招募雇用的。难免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而公司又是仅凭业绩分级管理,存在鞭长莫及之处,这种培训会同样难避非法聚会之嫌。
这样一来,其实是给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和安利公司的经营策略同时提出了一个难题:在“通知”中,明确规定有“雇用推销员”和“不雇用推销员”两种。那么在“雇用推销员”这一种中,经过安利(中国)几年来的实践,到再次停业整顿,其中无疑存在着与非法传销难以从细则上加以界定和管理的问题与漏洞。
杜绝漏洞的办法无非两种,一种是安利取消“雇用推销员”的直销模式,在中国市场像别的产品一样,只做店铺经营,另一种是中国政府尽快出台关于直销经营的细则条例。
安利公司的愿望是,希望中国政府对于已经在全球各地正常运作多年的直销行业立例监管,帮助行业走上正轨,健康成长。随着更多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安利现象”可能还会发生。那么,对于外资企业和中国政府来说,如何在共同遵守国际通行的贸易规则的前提下相互适应,就成为一个双方都应重视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原则和诚意显得同样重要。
相信安利公司也能够理解这一点,并在尽快洗掉自身“嫌疑”的同时,与政府一起探索出一条直销行业规范运行的路子来。


原载《新西部》2002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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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胡香丨安利的第二次“休克”》 发布于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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