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丨中山路107号与人民币107元 - 世说文丛

张勇丨中山路107号与人民币1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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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107号,是国营青岛万年青照相馆的地址。一枚1976年10月3日的发票,购户一栏写的“刘同志”。这是购买一架“牡丹120相机”的凭据。巧的是,金额的107元与门牌的107号,三位的数字正好是完全相同。
 
其时,中山路的照相馆主要有43号的海天、69号的美丽、107号的万年青、131号的天真。南北五百米的距离,汇聚四家专业照相馆且都在马路的东侧,像是中山路独有的一道风景线。
 
统计资料显示,1951年的中山路坐拥金山、艺光、其美、泰昌、万象、美丽、永丽、天真、鸿新、环球行、博爱11家照相业户,但107号却无照相馆的记录。而在“中山路私营企业一览表”中,“点心食品业”的“万大号”是在107号的门牌开张经营。
 
时间前推十年至1941年,“青岛市中山路华商企业一览表”记载,107号为资本金五千元,经营范围包括雕刻、写真、绘画的美华照相馆。它有可能是107号作为照相馆营业地的源头,虽然日占时期的中山路已改作山东路。
 
上世纪四十年代初,中山路107号曾有一家日本洋行。但1947年的“青岛市商会会员公司行号调查表”显示,“中山路一零七号”是主营业务为“古玩玉器”的“兄弟商行”,经理人是来自北平的张子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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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中期,107号以“公私合营万年青照像馆”的名称出现时,说明“万年青”的字号业已存在。其演变过程,有待再为求证。
 
107块钱,相当于七十年代一名普通人两个月的工资收入。购买相机者,如果当时是青年的话,如今恐怕早已年逾古稀。发票的抬头并非单位名称,估计相机买来多是自用。由此推测,他或她定是喜好摄影和相机的年轻一代。
 
据悉,牡丹120相机是丹东照相机厂生产的。1973年,丹东电影机械厂与丹东光学仪器厂合并组建了丹东照相机厂,是辽宁省唯一生产照相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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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牛皮套的牡丹120相机   网络图片 

1974年,丹东生产的是牡丹MD-1型号的120双镜头反光相机。依照这个线索,1976年在青岛万年青照相馆销售的,大概就是以“牡丹”拼音的首写字母为代码的MD-1机型。
 
当配备牛皮套的相机挂在脖子上,漫步街头或是游览海滨时,美好的瞬间就在按下快门的一刻成为记忆的永驻。花107块钱、在107号买到的相机,在彼此相约、外出拍照的言语交流中,自然又少不了107的数字谐音。问:明天八大关照相,去吗?答:107、一定去!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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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张勇丨中山路107号与人民币107元》 发布于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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