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正午时分。蒙蒙细雨过后,迎来露脸的太阳。台东步行街的啤酒交易所,早已“开盘”营业。只是周末的午间,人流聚集量并不算太大。
环绕电子显示屏,交替出现“青岛啤酒交易所”以及“青交所”的字样,好像置身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的现场。
自端午假期以来,“青岛啤酒交易所”受到各方媒体的争相报道,“百度百科”还将其定义为“青岛新晋打卡地”。
6月3日出版的《青岛晚报》,刊载题为《“青岛啤酒交易所”排队打啤酒》的报道。6月4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公众号发文——《“青岛啤酒交易所”火了!很多人排队打卡……》。
6月6日,“中国报道”的标题是《青岛惊现“啤酒华尔街”“青岛啤酒交易所火出圈》。6月8日,“青岛宣传”公众号发布《“一不小心喝熔断”,“青交所”太上头了!》……
提起交易所,让人即刻联想到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商品交易所等等。所见的青岛啤酒交易所,显然是模仿证券交易所的形式,以多品种啤酒的售卖为目标的一种或近似或类似或模拟或虚拟的“交易”方式。
正如“青岛宣传”公众号文章的一段所言:
“青岛啤酒交易所”的创作灵感来自一款自助打酒机,营销团队虽认可这一新零售方式的便捷性,但也发现它的趣味性不足,很难在供、需两端形成“交互”。于是他们大胆突破,将“股票交易所”的互动机制巧妙融入,并结合青岛本土特色,打造出这款独具一格的圆柱形、360度环绕式“啤酒交易所”。
诚如斯言,营销需要创新、创意需要大胆。然而,任何创意都需要遵循最基本的法律法规、最起码的认识认知。就交易所而言,它是为各类金融资产或商品提供集中交易场所和相关服务的机构,并且严格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
因此,交易所名称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的约束。交易所本身,需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以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专业性、权威性等特点。一旦交易所的名称确立,它即受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机构不得随意使用“交易所”字样或者开展类似的交易活动,否则将面对与法律相互关联的问题或后果。
实际上,交易所与股票相关,即为证券交易所。当然,还包括其他股票交易所的新三板、新四板。
6月3日晚间在台东步行街所拍,还有以“股票代码”和“股票名称”的字样出现在“青岛啤酒交易所”的平台。但在6月13日午间的随拍中,却发觉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变换。不知这是更新的展示还是有了更改的要求。
然而,高调宣扬的“青交所”,似乎又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交所”以及“深交所”和“港交所”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众所周知,1993年7月青岛啤酒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0168.HK,成为内地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同期的1993年8月,青岛啤酒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600.SH,是中国首家在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
2025年春夏之交,以现场售卖啤酒且标注过“股票代码”和“股票名称”的“青岛啤酒交易所”出现在公众面前,它到底与青岛啤酒集团有多大的关联,尚不得而知。只是现场“取杯处”竖立的“交易指南”文字说明,还带有“台东啤酒交易所”的特别名称。
如此说来,台东啤酒交易所与青岛啤酒交易所,两者又是什么关系呢。应当说,人气十足的台东步行街远比中山路要繁华得多。是否还可以理解,台东啤酒交易所的标准模式能够再在中山路街区或大鲍岛街区等更多区域成功复制呢。
不管怎样,创新应当受到鼓励和支持。但不能不考虑的其他因素至少应当包括:
① “交易所”的名称,是否可取其“非证券”的含义而单独使用?
② “青岛啤酒交易所”特别是“青交所”的名称,是否合法合规?
③ 即便不出现“股票代码”和“股票名称”的提示,是否可认定“青岛啤酒交易所”具有完全独立的法人资格?
④ 现时“青岛啤酒交易所”的存在同上市公司的“青岛啤酒”对照,有无误导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可能?相关的各种宣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否发生冲突?
⑤ 从青岛啤酒集团的角度观察,是否知晓和认可“青岛啤酒交易所”的这种营销方式?从啤酒交易所的方面入手,是否有必要提醒公众交易本身的特殊性以避免可能引发的消费纠纷?
⑥ 市文旅局和市场监督局以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是否对“青岛啤酒交易所”的出现和运行存有管理的责任?
⑦ “青岛宣传”等公众号的推文,是否从法律法规的层面考虑到,这是对“青岛啤酒交易所”的高度认可?
⑧ 目前青岛市有无规划要将“青岛啤酒交易所”和“青交所”向外做深度传播?
期待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能够及时做出审慎思考和战略决断。
202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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