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人对“爱情走向婚姻的家庭为什么不幸福”这个问题都能讲出一番大道理来,却都是经不住逻辑检验的说法。
在学术界,鲜有人对这个问题作出让人信服的理性分析,未见具有普世价值的理性结论。
最近网上讨论爱情与婚姻的问题,文友们希望我能谈点意见。
我有个严格的自律:不参加群聊,不参加网聊,也不在群里发言。但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例如“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种误尽天下苍生的说法,确实应该指出错在哪里。这里就“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个说法谈点与众不同的看法,供读者参考。
提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作者,其实没有搞明白“什么是爱情”,不知道爱情与婚姻之间并不存在理想的逻辑关系。否则作者就不会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句话了。
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异性之间在审美意义上产生的性爱现象。人的审美意识是天生的。美国的科学家通过反复实验发现:婴儿见了漂亮的女人会笑;见了丑陋的女人会哭。说明婴儿有审美意识,能对漂亮与丑陋作出截然不同的反应。
但是人的审美意识在后天会受环境影响发生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实质上是人的审美思想的成熟与提高。
异性之间的审美判断从少儿时就开始了,这种审美判断在受环境的长期影响中逐渐走向成熟,并形成了对异性最爱的目标形象。这个最爱的目标形象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这是爱情中的人,会出现“非她不娶、非他不嫁”的根本原因。
由于人受到影响的环境不一样;形成的最爱目标形象也不一样。这是人类产生最爱的目标形象不会相同的根本原因。
实际生活中常见两个同性人爱上了同一个异性人,这种现象的当事人不可能都是爱情中的人。至少有一个是性爱中的人,不是爱情中的人。很多人误以为爱情与性爱是一回事,实际上不全是一回事。只能说爱情是性爱意义上的特殊现象,如果说爱情是特殊的;性爱则是普遍的。爱情是不可以替代的;性爱是可以替代的;爱情中的人会爱得要死要活;性爱中的人不可能爱得要死要活。人生中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性爱可以有很多次。爱情不受理性支配;性爱能够受到理性的支配。爱情一旦产生,理性便退场了;性爱中的理性永远在场。爱情中的人由于家庭干预难以成婚时,很可能违背父母之命,携爱情中人逃婚异国他乡;性爱中的人,不太可能出现这种逃婚现象。爱情中恋爱的人,会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望断秋水、魂牵梦萦的苦感;性爱中的人不可能有这种苦感。
有了以上所述,构成“什么是爱情”的那些特性便明晰起来了:
1.爱情是唯一的、排他的、不可替代的、人生只有一次的、异性之间审美意义上的情感现象。
2.爱情是不受理性支配的。也就是说,爱情一旦产生,理性便退场了。指出这一点很重要:爱情中的人不会因为外界的干预放弃自己爱的对象。
3.爱情是一种苦乐交融的情感现象。真正的爱情不仅有乐,还必定伴随着难熬的苦。只有经历过爱情的人,才能体会到:爱情的苦乐交融是一种既奥妙又费解的精神自虐。
4.爱情虽然是异性之间的情感现象,但是异性之间不太可能产生同等的爱情互动,即男女双方都爱得要死要活的现象十分罕见。这与人在少儿时期开始受环境影响、形成的异性之间审美意义上的目标形象有关。也就是说,一个人遇到了爱情中最爱的目标形象,自己恰恰也是对方最爱的目标形象,这种概率低得几乎不可能。所以通常说的“爱情走向婚姻”时,男女双方中必定有一个做出了非爱情的情感让步,接受了对方。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明白了“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个其实是不切实际的天方夜谭。
以上总结的四个要点是爱情的根本特性,构成了“什么是爱情”的中心意义。
爱情是理性不在场的情感现象;但婚姻是理性的,是理性选择的结果。婚姻要考虑组成家庭的方方面面情况若何,这是今后家庭是否幸福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连农夫村姑都清楚:双方的经济情况、家庭背景、社会地位、文化层次……,都是必须权衡的问题。这里不必赘言,成年人都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与道理。
既然婚姻是理性的,那么理性不在场的爱情走向理性的婚姻,在逻辑上属于悖逆现象。在实践上就说不通了:爱情走向婚姻时,爱情中的人并不考虑婚姻组成家庭的那些理性考虑的问题,这些理性考虑的问题,都被美丽的爱情淹没了。但这些婚姻前应该考虑的问题,在尔后的家庭生活中不可避免地都会出现,直接影响了家庭生活与夫妻感情。
从以上所述对“什么是爱情”的解答可以看出,中国那些经典的爱情故事,例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牡丹亭》《西厢记》《孔雀东南飞》《桃花扇》《红楼梦》等作品讲的爱情故事,大都是理想化的美丽爱情,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些爱情故事都违背了爱情的本质特性,也就是说,是不真实的爱情。这些爱情作品批判的那些家庭、社会对年轻人爱情的干预,恰恰是婚姻必须考虑的理性问题。所以说古典爱情作品往往是对读者的误导:作品讴歌的美丽爱情是天方夜谭;作品对那些干预青年人爱情的“封建思想”的批判,其实歪曲了这种干预的理性意义。
不过,可以理解的是:在连“人是什么”都没有解决的中国文化里搞文学创作的作家,是不可能完全搞明白爱情是什么的。
谈到这里,有读者可能问:既然爱情走向婚姻存在并不幸福的问题,那么婚姻前的择偶便显得困难重重了:怎样选择能够走向家庭幸福的配偶呢?
本文并不否定人从少儿时期受环境影响形成的最爱目标形象——这是爱情之源。这种人人都有的最爱目标形象,是在不由自主的环境中自然形成的。但是由于上述原因,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遇到最爱的目标形象。或者说不是谁都能成功地获得最爱的目标形象。于是择偶的理性做法便是:
在男女双方所处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几个主要方面大体相当的条件下,自己感觉对方顺眼、感觉喜欢对方,就是很好的对象了!这种顺眼、喜欢中建立的情感,理性是在场的,不妨碍对婚姻的理性考虑。对婚姻理性考虑的实践结果,会使后来的家庭少一些烦恼与失望。
都说“婚姻是温暖的窝巢”,“家庭是避风的港湾”。却往往忽视了:“温暖的窝巢”与“避风的港湾”,是夫妻双方在天长日久的生活中,用情感与理性不懈地呵护与养育的结果。如果说情感是家庭和睦不可或缺的纽带;那么,理性则是对待家庭所有问题不可或缺的头脑。
这里的理性主要体现为夫妻双方不可或缺的尊重、理解、宽容、情绪克制、守住底线。
很多人忽视了:婚后的家庭生活,是对双方意志力的持久考验。那些出现越轨现象的家庭,都是在这种考验中的失败者。
中国文化中没有意志力这个概念,也没有研究意志力的学问。但中国人并非完全不懂意志力。例如传统文化里的“坐怀不乱”“好色不淫”“锲而不舍”“坚韧不拔”等说法,并非指道德意义上的优秀品质;而是指人的意志力在生活中的积极表现。意志力的核心意义是抑制力、自我克制力。关于意志力问题,我有专文谈过了,这里不赘。
婚姻意味着一方全身心地接受了对方的一切。这种接受不仅仅是接受对方的形象、情感、爱好、情趣、文化素质、生活能力;也必须接受对方的个性、脾气、生活习惯,甚至接受对方可能出现的失误、错误、不良习气。
当然这里所谓的“接受”,不是盲目地接受。而是在“接受”中容忍对方的不良习惯或错误做法后,循循善诱地耐心帮助对方予以改正;而不是动辄生气发火。
婚后家庭生活中的这类基本常识与简单道理的忽视,是夫妻之间出现争论、矛盾、吵架、不愉快等不良现象的主要原因。
婚后的夫妻之爱,不仅仅是性爱意义上的;更重要的是情感与理性意义上持久的微笑。这不是个说说就有的问题,而是用毕生的情感与理性,在天长日久的“做功课”中实现的。
有学者用冰冷的数字提醒人们:“中国是世界上离婚率最高的国家;基督教文化世界是离婚率很低的民族”。这个毋庸置疑的数字反映出的关于爱情、婚姻、家庭中的很多问题的终极答案是什么?
——这是另一题目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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