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永生丨心理随笔漫谈(四章·之三) - 世说文丛

苏永生丨心理随笔漫谈(四章·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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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幸福

最近读到“敏思外语俱乐部”的朋友“金黄的稻谷”写的一封信,谈到了她个人婚姻失败,从而对婚姻失去信心,并进而感觉不到人生的幸福。这让我想到了婚姻与幸福的关系,这也是一个饶有兴趣话题,就写了下面的文字与大家交流。
近几十年来,心理学开创了一门崭新的学科——幸福心理学。它关注并研究如何测量幸福,以及如何得到幸福。关于什么是幸福、如何测量幸福,心理学家并没有因为存在很大的困难而止步,而是给出了“幸福依赖于对家庭、工作等各个生活领域的满意程度的认知评价和在这些领域中获得的情感体验”的测量办法,为此设计了多种不同的量表。
结果如何,人们对幸福有怎样的感受?请看下面这两个统计:
美国2000年有关机构的调查显示:每10个人中,平均有3个人说他们非常幸福,1个人说他们不太幸福,剩下的6个人说他们比较幸福。
另一份统计是这样: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有关研究人员1996年收集了全球45个国家、超过100万人完成的916种不同版本的幸福问卷,以10分表示非常幸福,0分表示非常不幸福。结果,人们的平均幸福得分是6.75分。从这个得分,可以看出,平均而言,人们处于中等程度的幸福水平。
朋友们,你自己感觉处于哪个级别的幸福水平呢?
幸福心理学还研究了另一个问题,即:什么导致幸福?或者换句话说,有哪些东西是幸福的重要来源。结论是:友谊、血缘关系、人际关系和婚姻都是幸福的重要来源(以上的数据和观点引自《积极心理学》一书,美国Alan Carr著,中文版郑雪等译校,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看来婚姻对于幸福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了。这也有学者的研究为证。据Myers 2000年的研究课题“婚姻状态与幸福”,已婚的人比离异、未婚、分居,以及无婚姻的人更幸福。
对这种婚姻与幸福的联系有两方面的解释:
一、幸福的人比不幸福的人更容易结婚,因为幸福的人比不幸福的人作为婚姻伴侣更具有魅力;二、婚姻为人们提供的种种好处让人更幸福。婚姻提供了更好的心理与生理的亲密感,使人对自己的社会角色更满意,更容易自我认同(资料和观点来源同上书)。
反过来说,许多研究证明,没有婚姻的人比有幸福婚姻的人更容易罹患各种疾病,更缺少幸福感,更多负面的情绪,寿命更短,甚至财富也比有婚姻的人少!
有这些好处,所以中外古今的绝大多数人都选择、追求婚姻。
2006年6月7日中国的《参考消息》转载了美国《新闻周刊》同年6月5日的文章,标题是:“结婚,真的很好”。内容是这样的:
20年前,美国《新闻周刊》刊登封面文章《婚姻危机》,报道了十几个单身女性的故事。20年后,该刊再次把目光对准她们。对当时报道的14位单身女性中的11位进行了追踪报道,其中8人结婚,3人依然单身。好几个人有了孩子,没有人离婚。
这样的一个事实是不是至少说明了如下的判断呢?
1.绝大多数人从婚姻制度中得到好处;
2.单身者最终结婚的还是多数;
3.大龄结婚离婚少。
英国自1996年开始设立了“全国婚姻周”,选择的时间是包括情人节在内的一周(2009年为2月7日至14日)。每年的婚姻周都有一个主题,今年的主题是“赞美承诺”,据说这个主题既体现出许多婚姻伴侣对婚姻的认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仍有必要继续弘扬婚姻给社会带来的稳定。
中国的情形如何?
2009年2月16日,中国的《参考消息》报道:虽然今年的情人节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度过的,但人们对于结婚却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热情。来自北京市民政局的数字,预约在今年情人节这一天登记的新人达到了2000对,几乎是去年的3倍!
对于其原因,心理学家可能会有不同的解读。有人会认为正是经济危机产生的恐惧与不确定感,使人们更愿意与伴侣共同承担责任与考验。还有人认为,危机加强了人们及时行乐的观念等。
也许,真如圣经所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以弗所书,For this reason a man will leave his father and mother and be joined to his wife,and the two will become one flesh.)
我愿意再引几位学者的话,来赞美一下婚姻和家庭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以及给人的成长与幸福带来的好处。
[美]摩迪凯·开普兰在《犹太教:一种文明》中写道:“家庭这样的社会制度应该是一种组织人类本性的力量,尤其是异性之爱与天伦之乐的力量的媒介,从而使这些力量能够进一步促进相关个体的自我实现,提高人类生活作为一个整体的水平。”(引自《犹太教:一种文明》)
法国的思想家涂尔干也说过:即使不再有家祠,不再有家神,人们对家庭也会始终不渝地充满了宗教之情,家庭是不容触动的一方圣土。(引自《乱伦禁忌及其根源》)
英国著名科学家霭理士的话是:婚姻制度,就其纲目的大处说,是始终存在的,今日存在,千万年之后怕还一样的存在,并且还是千万年前之旧。(引自《性心理学》)
看来,人们怎样赞美也不为过,婚姻确实是幸福之源。虽然少数人或一些人的某一时期,婚姻也会给他们带来痛苦,然而就婚姻的本质而言,她能给人带来幸福,而幸福的人更容易有好的婚姻。
2009年2月16日


多给小夫妻一些自由空间

我们以前说过一些家庭中上下两代人之间,因为互不友善或从反面讲互相攻击,而导致的关系紧张或破裂。当然那是非常令人感伤的事情。最近就有一位老妈妈,由一位记者朋友介绍来与我交谈。因为她在儿子娶了媳妇不久就与儿媳交恶,儿子媳妇搬离了家,如今孙子都上小学了,这中间儿子很少回来,媳妇从来没回来,不用说孙子了。据说,儿子儿媳对孙子说,奶奶爷爷都死掉了云云。
现在说是的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做老人、尤其是婆婆或岳母,太爱自己的儿子或女儿,连带及于儿媳或女婿。她会太经常地对年轻的小夫妻,有的再加上下一代,嘘寒问暖,关爱有加。比如住在一起的,天稍一冷,就反复叮咛多穿衣服。一起吃饭时,不断地让他们多吃些。对于有些要办的事情,如儿子儿媳说起明天要去办某事,则一早起来,几遍提醒等等。
尤其是对于年轻男女结婚以后,什么时间要孩子,有些家长不断地追问,甚至“逼问”,搞得小夫妻感到很大的压力。
还有的老人非常勤劳,这也难免,他们这一代人,经历过我们国家1950-1970年代混乱和困难的时代,那时生活工作条件很差,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有很多城里的人也下过乡从事过农业劳动。这些生活经历,养成了他们热爱劳动的习惯。很多做了婆婆或丈母娘的女性,年龄不算大,加上现在生活好了,人们的身体普遍比以前健康。她们身体好,能干,就主动承担起家务活,主动留小夫妻在身边,照顾他们,俨然成了年轻一代的仆人。
我个人是非常不赞成上面说到的这些长辈的做法的。说句文绉绉的话,这是“虽曰爱之,其实害之”。为什么呢?因为这些老人以这样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人家小夫妻的自由,让他们没有了,或少了两人世界的空间。不可讳言,中国人有喜欢大家庭的传统,虽然现在不时兴“四世同堂”的家庭了,但老年人仍然喜欢与年轻人的核心家庭交互相通,形成比较紧密的关系。这样做不能说不好,掌握得好,的确有利于两代人的和谐。我们中国人,尤其是许多老年人,也以此为乐为自豪。下了班、尤其是放了假,年轻夫妻带了孩子买了东西,来看望老人,做老人的,提前准备了宴会所需的材料,一大家人一起吃、喝、叙谈,其乐融融,这叫“天伦之乐”。
但凡事有度,超过度就不好了。孔夫子有语:过犹不及。有些家庭中做父母、做岳父母的,每个周末每个假日,一定要儿女回来吃饭团聚。当然有些做儿女的非常希望这样,那就没话说了。但有些做儿女的,肯定希望多有自己的时间,安排自己小家庭的事务,老人们这样要求,就成为小夫妻的负担了。
现在的年轻人,是非常强调个性、崇尚个人自由的一代人。他们通过各种媒介尤其是互联网,接受了多元和开放的观念,不喜欢被束缚、被管理、被左右、被教育、被照顾,等等。他们愿意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就一日三餐来讲,他们并不像老一代一样,一定一天三顿饭,到时候就吃饭。也许他们愿意多睡觉,早饭可以不吃。玩得高兴了,晚饭可能变成夜宵。如果像我说到的那位女士,到时候就把饭做好了,等年轻人来吃,小夫妻“享受”是享受了,有“仆人”照顾,但我想他们也会有时候不高兴吧,因为他们没有了自己的自由。比如,他们想自己安排吃什么、如何吃、什么时候吃。或者,小夫妻一起买和做,人家可以享受这个过程,把做饭变成感情交流的载体。你来代庖,人家失掉了机会。
老人们,不要再在爱的名义下,剥夺和控制年轻人吧,多给小夫妻一些自由空间!
2010年4月30日


婚姻是一种束缚?

有句著名的谚语:“婚姻就像一个被包围的堡垒,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它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婚姻对人的吸引力,还有它对人欲求的束缚,以及人对它的不满。
婚姻为什么受到这样的诅咒呢?
首先,婚姻提供给当事人追求性欲的满足、心理的安全,是以双方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为条件的。责任方是配偶、子女、双方的父母、社会关系等等。还有日常的柴米油盐,抚养子女,以及其它家庭事务挤占了对事业的追求、对个人兴趣的追求等。
其次,婚姻的排他性限制了人的欲求和交往的需要。生理需求被限制在一个人,年复一年,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性爱的质量。
婚姻可能限制了人的社交,尤其是与异性朋友的交往。据心理学家研究,人在追求异性方面,喜欢“单婚多恋”。但婚姻不允许这样,至少它不允许现实的“单婚多恋”。
由于婚姻有这样的“弱点”,因而有人说它是“爱情的坟墓”。
有没有一种既得到“幸福”,又可以避免婚姻“弱点”的万全之策呢?事实证明是没有的,可能有不少人夸大了婚姻的“弱点”,这些人侈谈婚姻如何限制了人的自由,限制了人思维的发展。我们有理由指责这些人过于理想化、绝对化地看问题,而怯于承担人生的责任。
东西方都有些人主张的同居不婚、性开放、独身、婚外恋等,事实证明不但对社会风气造成坏的影响,对当事人也没带来什么好处(艾滋病可以说是对人类不负责任的性生活方式的惩罚)。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婚姻的必要性,它对社会、个人发展带来的好处都是为大多数人接受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最文明、最合理的生活方式。
回过头来看,我们历数的婚姻的“弱点”,其实并非是必然存在的。许多人批评婚姻的弱点,其实他们所说恰恰丢掉了婚姻的存在、也是婚姻得以保持的基础:爱情。
爱情之火可以融化坚冰。有了爱,才不会被婚姻的责任和义务所吓倒和压垮;有了爱,双方的理解和信赖并不会妨害与异性朋友的交往。反过来看,如果没有爱,即使选择其他方式,如同居、婚外性关系等,难道不只是像动物一样,只是满足了低级的欲求吗?如果没有爱心,即使没有婚姻的限制,会寻到真正的异性朋友吗?

  
婚外之“性”,醇酒乎?毒药乎?

有1000位读者,就会有1000个哈姆雷特。有10000个围城中或准备进入或从其中出来的男男女女,对婚外之“性”就会有10000个独特的看法。孰是孰非,谁对谁错,也许永远没有一个人知道答案。
来讨论这个问题,先要防备网友来问:你有婚外情吗?有婚外性关系吗?如果回答“否”,则你有什么资格谈论?诸位,还是想想鲁迅当年的话:小说里写杀人非要先去杀人吗?写妓女则必要自己去……各位,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吧。
假如允许说说好处。则至少有以下几点:一、可以弥补夫妻性方面因长久而产生的厌倦。二、可以调节心情情绪,有利于身心健康。三、增强个人的征服感、成就感,移之事业,或可更有成就。四、夫妻感情已无,可借此维持婚姻的形式。五、可以给社会增添许多谈资。六、使许多女性可免于无衣无食之苦。七、为新闻媒介提供素材,尤其是一些地方报纸或三流小报。八、满足胆小不敢实行的人的“替代性满足”,使其在想象中自居,过了一把瘾。好处还有许多。不然不会有许多人“以身试法”了。
各位,有这么多好处,何乐而不为?且慢,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则坏处,也有一大堆。有人因此吃官司,有人因此丢了命,有人因此名裂,但也有人先倒霉后发财。如美国的花花总统克林顿先生。
让我们听听一位正人君子,也是我所敬佩的一位老师的意见吧。这位老师,一位典型的gentleman,一生诚实,非礼勿视。他用下面的话教我。我是冼耳恭听过的。
随着人们性观念的不断变化、医学进展带来的避孕术成功率提高、人工流产合法化等,使人们对婚外恋情和婚外性关系行为解除了一定的心理负担。于是婚外性关系多了起来。
美国社会学家弗·斯皮夫蒂指出:“过去几年中通奸行为有了新的发现——通奸得到婚姻伙伴的准许,夫妻双方都干。这种或多或少被接受的性行为模式代表了一种尝试——把性满足的需要同仍然以小家庭为中心的社会结合起来。”
多少有点危言耸听。当然上述说法的真实性究竟如何,我们还不好随便下结论。但有一点没有疑问,即中国的情况不像西方那样普遍。不过人们普遍认为近年来婚外性关系有增长的趋势。
有一些人以发生婚外性关系的双方已经产生了爱情为理由,从而同情、容忍甚至赞许婚外性关系。
诚然,如恩格斯所说“彼此相爱是夫妻的义务”。就是说,婚姻是出于爱情而缔结的,夫妻双方都应努力保持这种基础,维持这样的婚姻关系。倘使失掉了爱情,也就失去了婚姻存在的基石。
有人借口寻求“爱情”而更换生活伴侣,或寻求婚外性关系,对此,恩格斯批评道:“婚姻当然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但是,如果这种本性表现为每两年就要求新的爱情,那么他自己应当承认,在目前的情况下,这种本性或者应当加以抑制,或者就使他和别人都陷于无止境的悲剧冲突之中。”
恩格斯的话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由此可见,从婚外恋到婚外性关系也是“古已有之”的,并且一直为正直的人所批评。即使是真出于爱情吧,婚外性关系难逃其咎的地方是:它亵渎了性的严肃性和婚姻的严肃性。性爱是排他的。一个人在同一个时期只能与一个异性保持性爱关系,这是公认的性关系道德。婚外性关系是脚踏两只船,在性爱这个问题上,他们要么是将与法定的配偶发生性关系,视做不负责任的轻浮之举,要么是将婚外性关系这样看。这样做,难道是符合道德的行为吗?
说婚外性关系亵渎了婚姻的严肃性,是说他(她)违背了自己在订立婚姻契约时许下的诺言:只与配偶发生性关系。如果与配偶失去爱情,却不离婚而去寻求婚外性关系,这是一种断送他人的行为,当然极不道德。
婚外性关系,除了不道德以外,还往往引起离婚、犯罪、凶杀等后果,应引起社会各界的注意。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是:当今的社会舆论,似乎越来越同情或默许出于真正爱情而发生的婚外恋,以至婚外性关系。在中国也曾风靡一时的美国小说《廊桥遗梦》代表了这种倾向。它以赞同的笔调描述了罗伯特·金凯与弗朗西斯卡·约翰逊短暂的婚外恋情。也许是两人最后的理智处理使这种恋情升华,他们的婚外恋情在人们的眼里变得崇高了起采。但作者却也在无意中写出了这种短暂恋情的坏的结果:随后它使弗朗西斯卡的家庭陷入黯淡之中。
但读者干万莫将书中的浪漫视作生活中的实际。努力追求也许得不到,无意中也许就在眼前,躲也躲不掉。婚外情,醇酒乎?毒药乎?不是其中之人?谁说得明白?就是其中之人,又怎能说得明白?还是红楼梦说得好:谁解其中味?

本组文章是《苏永生心理咨询文集》第二章 心理随笔漫谈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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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苏永生丨心理随笔漫谈(四章·之三)》 发布于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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