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城的人击杀了他们三十六人,从城门前追赶他们,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杀败他们;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约书亚记 7:5)
And the men of Ai smote of them about[1] thirty and six men: for they chased them from before the gate even unto Shebarim, and smote them in the going down: wherefore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melted, and became as water. (Joshua 7:5)
首先要了解一下整个第七章的内容。
这一章记载了以色列人在攻取艾城时遭遇失败的著名事件(亚干事件),核心围绕亚干(Achan)的犯罪与连累全体百姓的教训。
耶利哥城神奇的坍塌余音未散,艾城之战却以三十六名以色列士兵阵亡、全军溃逃告终。这一戏剧性的转折,核心源于一个人亚干(Achan)的罪。本章不仅是历史的记录,更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罪的本质、圣约的严肃性以及神的公义与怜悯。
在第六章,以色列人刚刚经历耶利哥城的神迹性胜利,士气高涨。约书亚派遣探子去窥探艾城,探子回报称艾城人少,无需大队人马,只需两三千人即可攻取。于是约书亚轻敌,仅仅听信探子的报告,且未完全寻求神的旨意,就派约两千人贸然去进攻。结果以色列人被艾城人击败,逃回营地,约三十六人阵亡。约书亚大怒,他撕裂衣服、俯伏在约柜前,向神哭诉求问原因。神揭示了其失败的缘由,是以色列人犯了罪——取了当灭的物[2],违背了与神所立的约。
通过抽签,神指出犹大支派、谢拉族、撒底,特别是迦米的儿子亚干是罪魁。亚干承认:他在耶利哥城夺取了一件华美的示拿[3](巴比伦)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五十舍客勒的金子(当时是巨额财富),并私藏在自己帐篷里。神命令以色列人用石头打死亚干及其全家,并焚烧其财物,以此除掉罪。此后,以色列人才重新得神的同在。
这一章昭示了圣约的严肃性:神与以色列人立约,要求他们完全顺服(尤其对“当灭之物”的禁令,参申20:16-18)。犯罪会切断与神的同在,甚至殃及全体(罪的“连累性”)。而且彰显了人的责任与神的恩典:以色列人的失败不是神的能力不足,而是因自身的罪。神的公义要求审判,但祂也通过惩罚洁净百姓,恢复关系。同时,约书亚的轻敌提醒我们,即使属灵头领也需时刻仰望神,不可凭经验自恃。
现在继续研读第五节。
其中wherefore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melted, and became as water,直译是:因此,众人的心都软化了,变得像水一样柔软,比较和合本: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意思差不多,但还是有细微的差别。
melt的希伯来文原文是 נָמַס (namas),字面意思是“融化”“消融”“软化”。在旧约中常用来描述因恐惧、绝望而失去勇气或力量。
七十士译本(希腊文旧约)译为 ἐτάκη ἡ καρδία(心融化/消融);英文译本(如ESV、NIV)多译为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melted(众民的心融化)。
因战败的打击,以色列人从自信转为恐惧、绝望,如同冰雪遇热融化般失去原有的刚硬与勇气。经文中提到的36人的死亡虽不算多,但象征神的同在离开,导致全军斗志全无,陷入集体性恐慌,对比耶利哥城时,以色列人因神的同在而“心刚硬如坚石”;此时却因罪,心“融化如水”,形成强烈反差。
这一描述强化了罪的后果,它不仅指物质上的损失,更导致灵性生命的枯萎。当人离开神的恩典,原本的勇力会变成软弱,正如保罗所言:“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
上文提到的有关“罪的连累性”是约书亚记第7章的核心神学主题之一。经文通过多个层面的叙事和用词,清晰地暗示了“一人犯罪,全营受牵连”的集体责任观念。让我们研读有关具体的经文暗示。
这一章开篇就给集体责任定了罪:“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因为犹大支派中,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取了当灭的物;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书7:1)
这里有几处关键暗示:
首先,主语是“以色列人”(children of Israel),而非“亚干”,虽然实际犯罪的是亚干一人,但经文将整个民族视为犯罪的主体。原文“犯了罪”一词含有“行为不忠、行为奸诈”之意,这种不忠被视为集体的破口。
“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the LORD was kindled against the children of Israel)表明神的愤怒并非只针对亚干个人,而是针对整个以色列人。这表明在与神的约之关系中,个体成员的罪会有损整个群体的圣约地位。
其次,艾城战败的直接原因被直接归因于亚干的罪:“艾城的人击杀了他们三十六人,从城门前追赶他们,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杀败他们;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书7:5)
经文将这场军事失败,与开篇提到的“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紧密联系在一起。因着亚干一人取了当灭的物,就连累了全营,导致了艾城首战的失败,三十六个以色列人被杀,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这里的逻辑链条是:一人的罪——神的怒气——全营失去神的同在——军事失败——多人死亡。
其三,神对约书亚的回应最直接地揭示了“连累”的原委:“以色列人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物放在他们的家具里。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敌面前站立不住。他们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诅的;你们若不把当灭的物从你们中间除掉,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书7:11-12)
这里,神明确将“一人偷窃”与“全民失败”画上等号。关键的神学逻辑是:你们若不把当灭的物从你们中间除掉,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表明神的同在是整体的,因此罪的影响也是整体的。只要罪还在营中,无论藏在哪个帐篷里,神的同在就会离开整个营盘。
其四,约书亚对亚干的质问,直接使用了“连累”这一概念:“约书亚说:‘你为什么连累我们呢?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书7:25)
而亚干自己的认罪也证实了他对“连累”的认知:“亚干回答约书亚说:‘我实在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贪爱这些物件,便拿去了。现今藏在我帐棚内的地里,银子在衣服底下。’”(书7:20-21)
亚干承认自己“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而非仅仅“得罪了约书亚”或“得罪了以色列人”。这意味着他明白,他的罪在本质上是破坏与神之约的集体性罪行。
最后,经文以地名的形成来强化这一教训:“众人在亚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头,直存到今日。于是耶和华转意,不发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亚割谷,直到今日(‘亚割’就是‘连累’的意思)。”(书7:26)
“亚割”一词的原文含义就是“连累、麻烦、搅乱”。这个地名成为以色列人集体记忆中“罪的连累性”的永久纪念碑。正所谓亚干一人犯罪,连累家人、三十六位士兵、以色列名声、甚至神的大名,牵连重大。
此外,约书亚记第22章在另一场合再次引述此事,以作为警告:“从前谢拉的曾孙亚干,岂不是在那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就有愤怒临到以色列全会众吗?那人在所犯的罪中不独一人死亡。”(书22:20)
这节经文明确指出“那人在所犯的罪中不独一人死亡”,是对“连累性”最直接的总结。二个支派半的以色列人引用这个典故,正是为了警告其他支派:不要以为个人的行为不会影响整个群体,历史已经证明“一人犯罪,多人遭殃”。
从上述经文中可以归纳出“罪的连累性”的三个神学层次:
以色列人是一个圣约共同体,神与全民立约,而非与个人立约。因此任何成员对约的破坏,都会动摇整个群体的约之地位(7:1、7:11)。
神的圣洁要求营中毫无不义。只要罪还存在于群体中,神的同在就无法完全彰显,从而导致军事失败(7:12)。
如经文所言,以色列人的失败不仅关乎自身安危,更关乎“神的名”在外邦人面前的见证(7:9)。因此,个人之罪会连累“神的名”被亵渎。
总之,因为亚干一人犯罪,就破坏了团体的见证。约书亚记第七章中不断出现“全营”“全会众”“以色列人”等集体性词汇,目的就是要突出,在神的家中,没有一个人的罪是个人行为。
亚干的故事虽然发生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的早期阶段,但其影响却远远超出了这一具体事件,成为贯穿整个以色列历史的一个深刻教训。
亚干之罪最直接的影响是改变了以色列人征服迦南的进程。在耶利哥胜利之后,以色列人原本处于一个极为有利的战略位置——“对手已经毫无胆气”,迦南全地居民都因耶和华的大能而“心都消化了”。正如经文所描述的,如果亚干没有犯罪,也许艾城之役便是以色列人的最后之仗。其余迦南诸国会像喇合(与基遍人)一样,相信了以色列独一的神,而以色列人便可以完全征服这片土地。
然而,亚干的行为导致了以色列人在艾城的惨败,这一失败产生了连锁反应:打破了“不败之军”的形象,在艾城,迦南人发现,以色列人也会吃败仗,事实上确实如此,随着亚干的犯罪,这个不败之军的信念消失了。原本因恐惧而瓦解的迦南诸王,在得知以色列人并非不可战胜后开始组织联合抵抗。约书亚记第10章和第11章记载了南方诸王和北方诸王各自结盟,来与以色列人争战。
因着亚干的罪,应许之地的征服便无限期拖延下去,许多人的性命也白白牺牲了。
亚干的故事在以色列历史中成为一个永久的“反面教材”,深刻塑造了以色列人对“圣约共同体”中罪的集体责任的理解。
亚干被处死的地方被命名为“亚割谷”,其中“亚割”意为“连累”。这个地名在以色列历史中被反复提及,成为“罪的连累性”的永久纪念碑。
在历代志上2:7中,编年史作者特意写道:“迦米的儿子是亚干,这亚干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连累了以色列人。”这段简短的评论出现在犹大支派的族谱中,其用意深刻——因为历代志上是在以色列人被掳归回后写成的,作者通过亚干的故事提醒归回的群体:为什么审判降临在这国上,以及如果你们想要不同的未来,就必须守护约的信实。
亚干的故事在新约及其他经文(如约书亚记22:20)中被再次引述,作为对罪的集体性影响的警告。亚干的故事为今天的读者提供了有意义的教训——亚干的行为表明,一个人的选择会产生连锁反应,影响社区中的其他人。
亚干之罪的影响还体现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后的整体历史走向上。原本神对以色列人的计划是轻而易举征服这地,但因着这一次的罪行造成全盘的崩溃,后来的历史变得异常艰难。后续出现了战事频繁、多人流血的局面。
这一教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被重新诠释:在约书亚记写作之时,读者通过亚干的故事“才开始明白亚干之罪的影响何其深远”;在被掳归回时期,编年史作者通过亚干的典故,呼吁回归的群体保持对神的忠诚;在新约时期,信徒通过亚干的故事学习“顺服上帝、个人的责任、罪的后果”等教训。
不仅如此,亚干事件还是摩西去世后,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面临的第一场属灵危机。如果说耶利哥城的胜利确立了神的大能,那么艾城的失败则确立了神的圣洁。这一事件对以色列人的信仰产生了极其深远且结构性的影响。
在耶利哥之战中,以色列人看到神是“施恩的主”(使他们得胜)。但在亚干事件中,他们深刻认识到神也是“圣洁的王”(公义的审判者)。以色列人原本可能认为神只要“让他们赢”就行。亚干事件让他们明白,神不仅关心结果(征服迦南),更关心过程(圣洁的生活)。而且神不只是他们的“帮手”或“盟友”,而是绝对的主人。祂对百姓的生活细节(如私藏战利品)拥有绝对的管辖权。这种对神主权的深度敬畏,成为了后来先知强调神的公义的神学根基。
亚干事件深刻地改变了以色列人对罪的理解,从一个松散不成形的伦理观念转变为严格的圣约观念。
后来的基督教神学强调“一人为众人死”(基督的代赎),而亚干事件展示了旧约盟约的严厉面——“一人为众人败”。
这一教训深刻地植入了以色列人的集体无意识中。这就是为什么后来扫罗王犯罪,百姓要与他同死;也是为什么约拿在船上时,全船的人都要遭殃。以色列人学会了在信仰中彼此守望,因为“一人跌倒,全家受害”。
亚干事件提供了以色列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犯罪—审判—悔改—恢复”的属灵范例。
约书亚在神面前撕裂衣服、俯伏祷告,确立了属灵领袖在百姓犯罪时的中保角色。通过乌陵[4]和土明(或抽签)找出罪人,让以色列人确信神是鉴察隐秘事的神。这增强了他们对神启示的信赖。当亚干被处决、罪的源头被除去后,神的怒气才转消,约书亚才能继续带领军队得胜。这确立了以色列信仰的核心逻辑:若不处理罪,就无法赢得属灵的战争。
亚干事件的影响甚至延续到了弥赛亚的预言中。先知何西阿在预言以色列未来的复兴时,特别提到了这个地方:“我必赐她葡萄园,又赐她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何2:15)这意味着,亚干留下的“麻烦”之地后来竟成了神赐福、开启“指望”之门的地方。这对以色列人的信仰是一个极大的安慰:神有恩典将因罪而来的咒诅,转化为因恩典而来的祝福。
亚干事件对犹太教与基督教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犹太教确立了“群体责任”的律法观。拉比传统视亚干为反面教材,强调任何私藏财物、欺骗共同体的行为都会招致严厉的审判,强化了“圣战”(Herem)律法的严肃性。
基督教视亚干为需要救赎的罪人典型。奥古斯丁、加尔文等常引用此事件来教导教会的圣洁。亚干是失败的亚当,而耶稣是成功的末后的亚当——亚干因罪成为连累,耶稣却甘愿成为咒诅,将“亚割谷”变为恩典之门。此外,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警告信徒“不按理吃喝圣餐”会导致软弱患病,正是亚干神学逻辑的新约应用。
亚干事件对以色列人信仰的核心影响在于:将“神迹”的根基从单纯的“能力”转向了“圣洁”。 它使以色列人明白,他们之所以能住在应许之地,不是因为他们比迦南人厉害,而是因为他们与一位圣洁的神立了约。一旦违背圣约,最强大的军队也会像冰雪一样“消化”(melt)。这种深刻的敬畏感,支撑了以色列民族在日后无数次危机中的存续。
对今天的我们,亚干的故事不仅是一个关于“不要偷窃”的古老故事,更是一个关于“守门”的呼召。我们要时刻警醒,不要让“示拿衣服”(世界的诱惑)占据我们的心,不要让个人的私欲成为群体的“亚割谷”。因为唯有除去隐而未现的罪,生命的道路才能重新畅通,属灵的争战才能再次得胜。
愿这篇整合的文章能帮助您更深地理解这段经文,并在当下的生活中得着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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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bout
the men of Ai smote of them about thirty and six men(艾城的人击杀了他们36人),这里用了一个about,是大约的意思,为什么不直接说thirty and six men,而要加一个about呢?
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词背后,实际上涉及圣经文本的翻译传统、古希伯来人的计数习惯以及圣经中数字的象征意义等多个层面。
从希伯来原文来看,书7:5描述的是军事行动中的伤亡数字。多个英译本都保留了about这个概念:钦定本KJV、美国标准版ASV都使用了这个词,而新国际版NIV则将这个数字直接放在语境中表达。值得注意的是,在钦定本中,书7:3也有一个类似的用法:about two or three thousand men(两三千人),表明这个词在描述军事兵力时并非偶然出现。
事实上,在古代战争中,精确统计阵亡人数是非常困难的。战场混乱、尸体散落、撤退途中持续伤亡等因素,都使得指挥官难以给出一个绝对精确的数字。因此,about的使用反映了古代历史叙事的真实性——作者没有声称自己掌握了精确到个位数的统计,而是给出了一个经过估算的、接近实际的数字。
此外,古希伯来人在军事记载中常常使用整数或近似数字,这并非不精确,而是当时普遍的记载方式。对于一场造成“约三十六人”死亡的战斗,这个数字显然经过了战场清点和估算,而非机械的精确统计。
有学者指出,圣经中的数字有时具有象征意义或修辞功能。36虽然不是7、12、40那样具有明确的象征体系,但有观点认为,在希伯来字母代码(Gematria)体系中,36是一个通过乘法得出的数字(6×6)。还有观点认为,6这个数字与中文语境中那种寓意事事顺心、吉祥如意、周全圆满的意思完全不同,相反,在圣经中,6这个数字常与人的不完全、不完美相关联。在经历了耶利哥的得胜后,以色列人因自身的罪(亚干犯罪)而在艾城遭遇失败,阵亡数字“36”可能正是为了暗示人的不完全与罪的后果,本节又配合melted,指完全士气崩溃,强调属灵失败重于数字本身。
当然,这种象征性的解读并非所有学者都认同。更直接的解释是:这个数字在当时的语境中是一个相对真实但经过近似处理的数字,它小到足以让以色列人感到震惊(因为此前耶利哥的胜利几乎是零伤亡),又大到足以说明这次失败并非偶然。
从翻译角度看,about的存在体现了译者对原文真实性的尊重,它表达了古代军事统计的实际情况——战场伤亡难以精确到个位数;它暗示了作者对数字的诚实态度——没有为了制造某种效果而虚构精确数字;它保留了原文的文化背景——古代近东历史文献中的数字常常带有近似性。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about”,在神学层面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观察角度:它表明圣经在记载事件时,并非像现代历史著作那样追求数字化精确,而是更注重事件的属灵意义和教训。正如一份圣经注释所指出的,这段经文的核心不在于精确的伤亡数字,而在于“众民的心就融化如水”所反映的属灵危机。这个数字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它精确到个位,而是因为它足以揭示以色列人因罪而失去神同在的严重后果——原本应当使敌人胆寒的以色列人,如今自己也尝到了“心融化如水”的恐惧滋味。
总之,about这个词不仅不多余,反而是一个帮助我们准确理解古代历史记载方式、深入体会经文语境的重要提示。
[2]“当灭之物”(the thing accursed)
“当灭之物”是圣经中一个重要的神学概念,源自希伯来文 חֵרֶם(cherem),在英文圣经中常译为accursed thing、devoted thing或banned thing。
这个词的希伯来原文 חֵרֶם(cherem)的基本含义是“被奉献的东西”或“禁忌”。其核心意象是将某物从世俗领域中“分别”出来,完全归属于神——而这种归属往往意味着毁灭。该词后来逐渐演变为“被咒诅的、被定罪的事物”。
圣经对“当灭之物”的定义,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
第一是与偶像崇拜有关的事物。这类物品因与异教崇拜、邪术、巫术相关,被神视为“可憎的物”。申命记7:25-26明确指示:“他们雕刻的神像,你们要用火焚烧……可憎的物,你不可带进家去,不然,你就成了当毁灭的,与那物一样。”这表明此类物品具有“传染性”——接触者也会被玷污成为“当毁灭的”。
第二是本应归给神、被私占的物。这类物品本身可能并非邪恶(如金银、衣物),但因神已将其分别为圣(如耶利哥城的战利品),任何人私自取用便是侵犯神的绝对主权。 亚干所取的示拿衣服、银子和金子正属此类——这些本应“归耶和华为圣”,却被亚干据为己有。
利未记27:28-29规定:“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被治死。”被列为“当灭之物”的物品具有不可赎回性——无论是人、牲畜还是土地,一旦被定为“当灭的”,就不可买卖或赎回,必须彻底毁灭或永远归属神。
圣洁与审判的双重维度
“当灭之物”的概念根植于一个核心神学前提:神是迦南地真正的主宰,一切战利品皆属于祂。耶利哥城是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后攻取的第一座城,如同“初熟的果子”,必须完全献给神。任何私取行为都是对神主权的僭越。
“当灭之物”之所以如此严厉,是因为它揭示了一个属灵法则:罪具有极强的传染性。正如亚干事件所展现的,亚干一人私取当灭之物,导致整个以色列营盘被玷污,“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书7:1)。神明确宣告:“你们若不把当灭的物从你们中间除掉,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书7:12) 这一原则表明,在圣约群体中,没有一个人的罪是“私事”,个体的悖逆会破坏整体与神的关系。
“当灭之物”的严厉处置,凸显了神“忌邪”的本性。申命记4:24说:“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在祂眼中,任何与偶像关联的事物或违背祂明确命令的行为,都如同眼中沙粒,必须被彻底清除。
根据经文和历代教会的记载,“当灭之物”大致包括以下类别:
1. 异教偶像及相关物品。各类佛像、神像(如佛教、道教、印度教等神明雕像);民间信仰中的符咒、八卦、风水用品、黄历、星座书籍等;与占卜、巫术、邪术相关的物品(如塔罗牌、水晶球等)。
2. 不当占有的“归圣之物”。本应献给神的钱财或物品(如当纳的十分之一);神明确要求毁灭、却被私自保留的物品。
3. 被视为“偶像替代品”的物件。将人(如明星、领袖)的肖像或相关物品过度崇拜化;具有偶像属性的文化符号(如某些传说动物图案的装饰品)。
“当灭之物”是圣经中一个深刻揭示神之圣洁、主权和罪的严重性的概念。它不仅涉及对偶像物品的物理清除,更指向信徒内心对神绝对顺服的态度——将一切原本属于神的事物归还给神,不与世俗和偶像有任何妥协。正如约书亚记所说:“神需要我们对罪有明确的立场,不容许有任何保留和隐藏。” 这一古老的教训,在今天仍然是对每一个信徒的深刻提醒。
当下,“当灭之物”的概念被进一步引申为所有阻碍信徒与神建立亲密关系的事物。这类物品不仅包括物理上的偶像物件,也包括心里所贪恋的东西,如不健康的情感寄托、不当的关系纪念等。
有一个重要的属灵原则被反复强调:你若不舍得灭掉当灭之物,自己就要成为“当灭之物”。 这也与新约使徒行传19:19的记载相呼应——以弗所信主的人将行邪术的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即使这些书价值“五万块钱”也毫不吝惜。
[3]示拿衣服
约书亚记7:21“I saw among the spoilsa goodly Babylonish garment”(和合本: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
但直译是:我在战利品中看到了一件华丽的巴比伦外衣
似乎从英文字面看不到“示拿衣服”,英文直译是“巴比伦外衣”——这是怎么回事?
这涉及圣经翻译中地名演变、文本传承和翻译策略的复杂问题。简而言之,“示拿”和“巴比伦”指代的是同一个地理区域,只是时代不同、用语不同。
在圣经原文中,这节经文使用的是שִׁנְעָר(Shinar),而非巴比伦(Babel/Babylon)。其实,经查证,示拿即巴比伦之地。
示拿Shinar是圣经对该巴比伦地区的古老称呼,首次出现在创世记10:10:“他国的起头是巴别、以力、亚甲、甲尼,都在示拿地。”创世记11:2也提道:“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这个地名在圣经中贯穿始终,从亚伯拉罕时代直到被掳时期都有使用。
巴比伦(Babylon)则是该地区主要城市的名称,后来逐渐成为整个地区的代称。巴比伦城位于示拿地,是两河流域的核心城市。
因此,“示拿”是更古老、更广泛的地理名称,而“巴比伦”则是该地区最著名的城市。两者在圣经中常被互换使用,指代同一区域——即今天伊拉克境内的两河流域南部。
但不同的英译本在翻译约书亚记7:21时,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些译本忠实保留了希伯来原文的地名,如:
KJV(钦定本):a goodly Babylonish garment(直译:一件华丽的巴比伦衣服”)
ESV(英语标准版):a beautiful cloak from Shinar(一件来自示拿的美丽斗篷)
NASB(新美国标准版):a beautiful mantle from Shinar(一件来自示拿的美丽外衣)
对比和合本: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
值得注意的是,KJV虽然使用了Babylonish(巴比伦的),但这是对Shinar的一种意译或解释性翻译,而非直译。这里的示拿(Shinar)指的是巴比伦尼亚(Babylonia)。
许多现代译本则直接采用“巴比伦”来替代“示拿”,使现代读者便于理解:
NIV(新国际版):a beautiful robe from Babylonia(一件来自巴比伦的美丽长袍)
NLT(新普及译本):a beautiful robe from Babylon(一件来自巴比伦的美丽长袍)
这种翻译策略的考量是:“示拿”对大多数现代读者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地名,而“巴比伦”则广为人知。因此,译者选择用“巴比伦”来解释“示拿”所指代的地区。
中文译本也存在类似的差异:
和合本译为“示拿衣服”——保留了希伯来原文的音译
和合本(2010)译为“示拿外袍”——同样保留音译
当代译本译为“示拿外衣”——保留音译
现代译本(2019)译为“巴比伦外袍”——采用意译
这种差异反映了中文翻译界对音译与意译的不同处理原则。和合本倾向于保留原文地名以尊重文本原貌,而现代译本则倾向于用现代读者熟悉的地名以提高可理解性。
为何英文直译看起来是“巴比伦外衣”,需要从两个层面理解:
从翻译策略看:KJV等译本选择用“Babylonish”(巴比伦的)来翻译“Shinar”(示拿),这属于解释性翻译,而非严格的字面直译。KJV译者的出发点,是让当时的英语读者能够理解这个地名所指代的区域。
从原文词汇看,如果严格直译希伯来文שִׁנְעָר,应译为“示拿”。但英译本中只有部分版本(如ESV、NASB)这样处理,而KJV和NIV等则选择了更易理解的“巴比伦”。
有资料显示,这件“示拿衣服”是一件用精细手工编织成的长袍,而且可能是礼拜偶像的衣饰,因此绝对禁止留用。而且巴比伦的衣服因其美丽而闻名,无疑是艺术性地织有男人和动物的图案。这件衣服之所以价值连城,正是因为它是从遥远的示拿(巴比伦)进口的奢侈品,代表了外邦的财富与荣耀,与以色列人应当专心依靠耶和华的命令形成鲜明对比,所以神对贪恋这件华美的外邦人衣物的亚干、对以色列人发出震怒和惩罚。
即Urim,可译为中文“乌陵”,这是希伯来语中的一个词汇,通常与“土明”(Thummim)一起出现,指的是古代以色列祭司用于寻求神谕的圣物。在圣经中,乌陵和土明被描述为大祭司胸牌上的物品,用于占卜或决策。
其他可能的译法或解释:
音译:直接音译为“乌陵”,这是最常见的译法,尤其在宗教或历史文献中。
意译:根据上下文,有时可以译为“光明”或“启示”,因为“Urim”在希伯来语中有“光”的含义。
组合译法:在特定语境下,可以译为“神谕石”或“圣签”,强调其宗教用途。
如圣经:He shall stand before Eleazar the priest, who shall inquire for him by the judgment of the Urim before the Lord.(Numbers 27:21)
译文:他要站在祭司以利亚撒面前,以利亚撒要凭乌陵的判断,在耶和华面前为他求问。(民数记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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