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经文:
For in the hand of the LORD there is a cup, and the wine is red; it is full of mixture; and he poureth out of the same: but the dregs thereof, all the wicked of the earth shall wring them out, and drink them .(Psalms 75:8)
耶和华手里有杯,其中的酒起沫,杯内满了搀杂的酒;他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诗75:8)
请看,英文版里的the wine is red(酒是红的),但在中文和合本中并没有出现对应的译文,而是译作“酒起沫”。
这节经文的英文KJV和中文和合本确实在语法和意象上存在明显差异,它从不同侧面描绘了同一个审判场景。
先从句子结构方面拆解。
主句:For in the hand of the LORD there is a cup(因为耶和华手里有杯)。
定语从句1:and the wine is red(酒是红的)——修饰杯中的酒。
定语从句2:it is full of mixture(它满了搀杂之物)——mixture指调和的香料或毒药。
并列动作:and he poureth out of the same(他倒出这杯中的酒)——the same指代那个杯。
转折/对比:but the dregs thereof(但其中的渣滓)——dregs指沉淀在杯底的残渣。
动作结果:all the wicked of the earth shall wring them out, and drink them(地上所有的恶人必榨出渣滓,并喝下)。
关键点是与中文和合本的主要差异。
感官上看酒的状态或色泽,“起沫”(泡沫/发酵) “红色”(red) 希伯来原文词根既可指“发红”(血色),也可指“起泡沫”。和合本取“起沫”表动态,KJV取“红色”表血腥审判。
“搀杂”的对象:和合本是“杯内满了搀杂的酒”(酒里加了料) ,英文KJV是it is full of mixture(杯满了搀杂之物),KJV的it指代杯(cup),强调杯本身装满混合物;和合本明确指酒。原文更支持KJV,指杯中的内容物是调和而成的烈性酒。
关键是动作主体——“他倒出来”(上帝主动倒酒),he poureth out of the same + 恶人自己wring out,和合本省略了后半句动作。KJV则分两步:1.上帝倒出poureth out——这是审判的发起。2.恶人自己用力榨出wring out渣滓——这是审判的完成。这个“榨”字暗示恶人在痛苦中被迫喝尽最苦的底渣,没有任何剩余。
KJV版本描绘了一个更血腥、更主动的画面:
“红色”呼应启示录中“神忿怒的酒榨”(启14:19-20),暗示流血。
“mixture”指当时习惯在烈酒中加香料或毒品,使酒更烈,代表神大怒的杯(参耶25:15)。
“wring them out”(榨出)是个强力动词,表示恶人不仅喝,还要拧干杯底,连一滴残余都不剩,象征审判的彻底性——他们必须完全承受罪的后果。
中文和合本更侧重上帝主动倾倒的结果;而英文KJV更侧重恶人最终亲自承受全部烈怒的细节。两者合起来,才是完整的画面:神递杯,人喝尽,渣滓不留。
英文译本(尤其ESV、NIV)与中文《和合本》看起来差别不小,但实际上主要是和合本沿用了KJV(钦定本)的翻译传统,而近代英文译本则更多依据希伯来文重新翻译,因此表达方式发生了变化。
我们先把几个版本放在一起:和合本耶和华手里有杯,其中的酒起沫,杯内满了搀杂的酒;他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
KJV——For in the hand of the LORD there is a cup, and the wine is red; it is full of mixture; and he poureth out of the same: but the dregs thereof, all the wicked of the earth shall wring them out, and drink them.
ESV——For in the hand of the LORD there is a cup with foaming wine, well mixed, and he pours out from it, and all the wicked of the earth shall drain it down to the dregs.
NIV——In the hand of the LORD is a cup full of foaming wine mixed with spices; he pours it out, and all the wicked of the earth drink it down to its very dregs.
最大的不同:“酒是红的”还是“酒起沫”?
希伯来文:וְיַיִן חָמַר(veyayin chamar),关键就在חמר (ḥāmar)。
这个词原来的意思不是颜色,而是发酵、 翻腾、 起泡、 冒沫。
因此现代希伯来文学者普遍认为这里应译作:foaming wine(起沫的酒)、wine that foams(翻腾的酒)。
而不是red wine(红酒)。
为什么KJV译为red?
17世纪,英国学者认为发酵中的酒颜色深红,于是把动态意义理解成颜色the wine is red。
后来词源研究更加成熟之后,大多数现代译本都改成wine that foams(起泡酒)。所以KJV译作酒是红的、ESV/NIV译作酒起沫。
现代一般认为后者更符合原文。
“满了搀杂的酒”是什么意思?
希伯来文מלא מסך male mesekh直译是“满了调和物”(mixture)。这里的mesekh指的是调配好的酒。
古代中近东并不是所有酒都直接喝,而常常加香料、加药材、加蜜、加浓酒,甚至加毒药。所以,NIV译作mixed with spices,ESV则保持well mixed。而和合本译作“满了搀杂的酒”,译文似乎基本忠于原文。
“他倒出来”是什么意思?
希伯来文ויגר מזה (vayyagger mizzeh)
意思是:他从这杯里倾倒出来,就是神开始执行审判。
圣经中“神的杯”几乎都是神的愤怒、神的审判、神的忿怒。如以赛亚51:17(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他忿怒之杯thou hast drunken the dregs of the cup of trembling),耶利米书 25:15(你从我手中接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各国的民喝。Take the wine cup of this fury at my hand, and cause all the nations, to whom I send thee, to drink it.),启示录 14:10(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The same shall drink of the wine of the wrath of God, which is poured out without mixture into the cup of his indignation),启示录 16:19(……神也想起巴比伦大城来,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他。and great Babylon came in remembrance before God, to give unto her the cup of the wine of the fierceness of his wrath.),都是同一个意象。
最后一句,为什么英文和中文差很多?
希伯来文:אך שמריה ימצו ישתו כל רשעי ארץ逐字来看:只是(Only)它的渣滓(its dregs)他们要吸尽(drain)他们要喝(drink)地上一切恶人。
现代英译本:all the wicked shall drain it down to the dregs,意思十分流畅:“恶人必须把整杯喝干,连酒渣都喝尽”。
而KJV译本是:shall wring them out and drink them,这里的wring out 是一种古英语说法:“把最后一点液体都挤出来”。
因此wring out the dregs不是"拧酒渣",而是把酒渣里的酒都挤出来喝掉。所以现代英文直接表达成:drink it to the dregs更容易理解。
和合本为什么更像KJV,却又不是完全一样?这里很有意思。
如:KJV是wine is red(酒是红色的),和合本却译成“酒起沫”。这说明和合本译者并没有机械照抄KJV。显然参考了希伯来原文,认为这里不是"红",而是"起沫"。
但到最后一句,KJV译成wring them out;和合本则译为“喝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 ”仍然保留了KJV的理解方式,只是译得更符合中文习惯。
因此这一节可以看出和合本的一个特点:参考KJV的整体结构;遇到明显不符合希伯来文之处,会直接依据原文修正。
综合来看,这节经文更接近希伯来原文的意思可以译为:耶和华手中有一杯酒,酒沸腾起沫,调和得浓烈;祂把酒倒出来,地上一切恶人都必须把这杯喝尽,甚至连杯底的渣滓也要喝光。这样既保留了原文的画面感,也突出了整节诗歌所表达的核心:神审判的杯已经调好,恶人必须无一例外地将神忿怒的杯喝尽。
那么,诗篇75:8的“杯”和福音书中耶稣所说的“这杯”之间是否存在深刻的联系呢?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圣经神学主题。诗75:8的“杯”和福音书中耶稣所说的“这杯”之间确实存在深刻的联系。这种联系不是仅仅因为都提到“杯”,而是因为整个旧约逐渐形成了一个固定的象征:“杯”代表神所分给人的命运,尤其是神忿怒和审判的杯。
可以按着圣经启示的发展来看。
诗篇75:8—神手中的审判之杯。
诗篇75:8:“耶和华手里有杯,其中的酒起沫,杯内满了搀杂的酒;他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
这里有几个特点:一是杯在耶和华手里——神掌管审判;二是酒调和好了——审判已经预备妥当;三是恶人必须喝尽——没有人能逃避神公义的刑罚。
因此,这里的“杯”几乎就是神忿怒的执行。
先知书把这个意象进一步发展。
如:以赛亚51:17“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他忿怒之杯。”这里已经明确指出:杯 = 忿怒。
又如耶利米25:15“你从我手中接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列国喝。”这里神把忿怒之杯递给列国。还有哈巴谷书2:16“耶和华右手的杯必传到你那里;”都是同一个主题。
所以,到旧约后期,犹太人读到“神的杯”,自然会想到神审判的杯。
到福音书,耶稣谈到“这杯”。最著名的是客西马尼园。
如马太福音26:39:“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这里有一个问题:耶稣没有犯罪,为什么祂要喝“杯”?如果不知道旧约背景,就很难理解。
"这杯"不是死亡本身。这点很重要。
很多人说,杯就是十字架。这当然没有错,但还不够深入。
因为十字架只是外在刑罚,真正使耶稣极其忧伤的不只是肉体死亡。
要知道,后来很多殉道者都勇敢赴死。为什么耶稣却如此痛苦?
关键就在于,祂要喝的是神忿怒的杯。也就是说,祂要承担神对罪的审判、神公义的刑罚、本来属于罪人的忿怒,而不是单纯面对死亡。
这正好对应诗篇75:8。
诗篇75:8说:地上的恶人都要喝这杯。
按理说,应该是谁喝?
答案很明显:恶人。
可是在福音书,真正喝下这杯的人,却是没有罪的基督。
于是这里出现福音的核心:本来属于我们的杯,基督替我们喝了。
这与以赛亚书53:4“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所表达的代赎思想是一致的。
新约其他经文也呼应这一主题。
如启示录14:10说:“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这里几乎直接继承了诗篇75篇和耶利米25章的意象。
另一方面,耶稣在设立圣餐时又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
这里形成鲜明的对照:
审判之杯——基督自己喝下。
救恩之杯——信徒领受。
保罗也称圣餐的杯为:“我们所祝福的杯。”(林前10:16)
因此,在新约中,"杯"这一意象出现了一个戏剧性的转折:基督承担了忿怒之杯,使信徒能够领受祝福之杯。
从整本圣经来看,可以把这条线索概括如下:
诗篇75:8——神手中的审判之杯,恶人必须喝尽。
以赛亚51:17——神忿怒的杯。
耶利米25:15——万国都要喝神忿怒的杯。
客西马尼园——基督甘愿接受并喝下这忿怒之杯。 (马可福音14章,马太福音26章)
十字架——基督实际上承担了这杯所代表的审判。
圣餐——信徒因基督的代赎,领受新约和救恩之杯。
启示录14:10——拒绝基督的人最终仍要喝神忿怒的杯。
因此,许多改革宗、福音派以及较早期教会传统都认为:客西马尼园中的“这杯”最主要不是指十字架这一刑具本身,而是指十字架上基督将要承担的神公义忿怒与审判。在这个意义上,诗75:8所描绘的那杯,可以看作是这一主题在旧约中的重要预表之一。不过,诗篇75篇原来的历史和文学语境是宣告神必审判骄傲的恶人;新约则在基督身上揭示了这幅图画更深层、终极的实现——那原本该由罪人喝尽的审判之杯,竟由无罪的基督代替祂的百姓喝下。
(2026.7.20-7.22)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