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要给作者挑毛病太容易了,但是自己还是觉得故意挑毛病有那么点不仁不义,你写不出来,还要给别人挑毛病,说明你内心里有那么点妒贤嫉能之嫌。正是有这样的看法,自己写的读后感大多是以肯定为主,即便有觉得值得商榷的地方,也会委婉地讲述一下,不想挫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有人说我是和事佬,我不否认这些,总觉得自己这样是一种与人为善的做法。
作家在作品中写少年赵雷独自去火车站买票时遇到了陌生人,告诉他想要去的远点就去古崖屯,问有多远?告诉他要坐一晚上的火车,赵雷就听了身后这位陌生人的话,随后跟着一起上了开往古崖屯的列车。
作家描述的火车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的绿皮火车,作家的描绘让我想起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在第一个单位干采购时,去东北发运木材的经历,在火车上看到的和亲身经历的跟作家迟子建描述得非常相像。
到现在记得非常清楚,从哈尔滨买去蛟河林业局所在地的火车票是有座号的,但是一个半月后,木材发运走了,开始准备往回走,沿途是买不到座票,只能站在车厢里面,那又是一个冬天,车厢里面人满为患,好容易挤进车厢,基本上就在车厢连接处。
记得非常清楚列车开动以后,外面的气温太低,车厢连接处从雾气状态变成一层白霜,自己的大衣也被冻在了连接处的车厢的铁皮上,大衣冻上像被一只手拽住了一样,自己就这样站着睡到了下一站,车一停,被冻住的棉大衣在热气的作用下开冻了,自己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但是自己已经站得腰酸腿疼,只有一个办法就像作家迟子建在作品中描写的那样,去找三个人座位的下面,顾不上面子,穿着大衣就往里面钻,什么脚臭和满地的垃圾,只要能钻到下面,你的那种幸福感就别提多强烈了,在这部作品中陌生人跟赵雷同样钻到座位下面美美睡了一觉,看到这里感同身受。
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在硬座列车上吃饭的情节,到了吃饭的时间,你会看到车厢里的乘客都会起身从货架上取下行李包,从里面拿出自己带的食品,你可以根据气味猜到吃的什么东西,那时候也不是说列车上没有买吃的,只是那时候老百姓兜里没钱,吃不起列车上的饭。
不说别人,就说自己,每次出差自己一定会根据时间来计划所带的物品的多少,例如在省内发运煤炭,带五天左右的食品,不要以为还有什么好东西,从伙房买馒头和咸菜,那时候鸡蛋、香肠、猪头肉根本连想都不敢想。
每次出差都要量入为出计算好了,省内每天补助差旅费两角五分,省外每天六角钱,自己带五天的粮食和咸菜,就可以攒出一点结余的钱,为后面的日子做补贴,一句话绝不能欠钱,自己知道欠钱是别人看不起你首要的事情,从工作以后自己始终保持着这种警觉,宁愿饿肚子也不去超支。
最想带的不是馒头,是小城的硬面火烧(杠子头),不占地方,不容易发霉,而且充饥,可是那时候买不到,只能从职工伙房买馒头,而且故意买剩下的馒头,不能买刚蒸出来新鲜的馒头,容易变质,晾干的馒头就没有这样的担心,哪怕硬的咬不动也不怕,用白开水一泡就软了。
我曾经写过在省内发运煤炭住在淄博的招待所里,就米下锅,楼下就是电影院,晚上宣传的大喇叭响彻四方,可我不敢出去,连吃饭的钱都要省,根本就没有娱乐的钱,每天五个馒头,两块“疙瘩头”咸菜,实在馋了,买两根黄瓜解馋,自己知道坐在屋里看书,躺在床上不走动弹,饥饿的感觉就会减轻,那些年就是这样熬过来的。
在这部作品里少年赵雷还能从家长那里拿到报名上学的钱,成为他私奔的资金,而自己童年时根本就不可能,我儿时记忆最大的钱就是五分,每年夏天阿姨心情好的时候,吃完中午饭发给我和哥哥三分或五分钱去大院的服务部买根冰棍消暑,更多的时间自己就不知道钱长什么样。
虽然有过一次“暴富”,那也是跟小伙伴把家长给的午饭钱省下来,去食堂兑换现金,准备第二天一起去公主坟商场潇洒,没想到晚上被家长“搜身”发现了这笔由我负责藏匿的“巨款”,接下来的那顿臭揍,小伙伴也未能幸免,没吃到美味佳肴,却实实在在尝到了家长的巴掌和拳头的滋味。
当然也不否认跟那些“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也是同学共享福的事情,这一段我写过多次,一个跟我关系“很好”的同学,有一阵子总找我一起出去潇洒,而且我看到他口袋里拿出来的是几张五元的大票子,自己也不去想这钱从哪里来的,只想到他真幸福,有这么多钱可以随便花,跟着他吃了很多的好东西。
虽然他买好吃的东西,他手里是大包,而我是小包,但是不花钱就能吃上好东西,还有什么可说的,感谢还来不及,这样的幸福时光延续了不到一个月,这位同学从家里偷钱的事情终于败露了,在他家长的“严刑拷打”下,我被他供了出来,而且说都是我让他这样干的,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
某一天,天已经完全黑下的时候,听到有人在敲家门,自己以为那个叔叔又来家里找爸爸或妈妈,自己高兴地去开门,发现脸已经被打肿的同学,后面是他面部表情怒不可遏的父亲,叔叔问我家长在家吗?这时候我母亲已经站在身后,同学的父亲被请进家里,讲述了同学跟我一起享受美味的事情,而且同学说整个的策划和预谋都是我,到那时自己就是长一万张嘴也说不清楚了,叔叔带着孩子走了后的事情就不用多描述了,邻居家叔叔阿姨敲门让母亲手下留情,可是那门过了很长时间才打开,不过哭喊告饶声整个楼栋都能听见。
那天晚上自己最恨的人就是那个同学了,无论他给我多少好吃的东西,感觉都不领情了,是他编出的谎话,让我惨遭“酷刑”,这件事情过了好几天,总不见这个同学来上学,自己的伤痛逐渐减轻,对他的怨恨也变得无关紧要了,半个月后开始想他,其实是希望他还能叫着我一起去潇洒,想想那些好吃的东西真的对他恨不起来了。
突然有一天他来找我,没有进我家,说,让我到院子里,跟我说两句话,我去了,他说,我马上要离开了,爸爸把我要送回老家,什么时间回来说不准,那件事情对不住你,自己听到这里没说什么,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崭新的玻璃球,说这是我临行前送给你的礼物,我看到这个礼物简直是太高兴了,说,这是我一直想有却得不到的东西。
他说,你不想送给我点什么作留念吗?我说,你到我们家看我抽屉里有什么你就挑一个,他跟我回家,我打开自己的抽屉,里面基本上没有玩具,有几张糖纸,有一副早就不戴的眼镜,还有跟我多年的铁皮公鸡壳和黄泥做的弹球,他翻了半天最后说,你把这副眼镜送给我吧?自己高兴得不行,这是家长给我治斜视时配的眼镜,我不愿意戴,害怕别人说我“四眼”,同学拿走后正好,不用戴了。
把同学送到楼下,他说,你别忘记我,有一天我回来,咱们还会一起玩,我会想你的,说完便转身走了,我的泪水在眼里打转,想用胳膊抹去,还没抬手,泪珠便从眼眶里滚出来,翻着跟头沿着脸蛋滚落到地上。
2025.9.16-9.17
域外札记(2025年1月2日星期四)
虽然作家没有分章节,但是只要细心地去阅读,还是能够找到你自己分出的章节,例如我就把赵雷酝酿外出作为整个作品的第一章节,把去火车站买票巧遇“陌生人”(王进财),以及赵雷与陌生人在列车上看到的作为第二个章节,而第三章节就是跟着王进财回家遇到了王进财的父亲王来福走到生命的尽头,赵雷也成了其中的一个角色,即便他不太喜欢,但是王进财的恳求,加之他在火车上的照顾,不好意思拒绝,成了王家的临时孙子。
作家在写赵雷被邀请到王家的治丧活动中,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恐惧,我在这一点上是持怀疑态度的,或许是自己不准确的看法,反正根据自己儿时对死亡的感受,是做不到作家笔下的六年级的少年赵雷那样的胆量,我的儿时最害怕的就是听到死人的消息,因为从小伙伴那里得知,鬼都是死人变得,而且鬼白天不出来,专门在晚上出来,挑选那些他们觉得比较合胃口的人来折磨他。
所以到晚上自己基本上是不出门,即使到了冬天放学以后,跟小伙伴在楼下玩耍,天渐渐地黑下来,自己就没有了玩的兴趣了,假如是玩躲猫猫游戏,自己肯定会一溜烟跑回家,因为自己也曾经躲到黑暗处,当听到小伙伴喊来鬼了,自己一定会吓的快哭了,自此以后,记住教训。
到现在我还记住,自己上学校三年级的时候,跟同学一起到大院外面一个同学家里,家里是农村的,从他们家往外走,自己东张西望,看到了同学家另一间屋子里放着一口大棺材,自己吓得不轻,撒腿就往大院里面跑,进了大院自己那种恐惧才有所缓解。
同学笑我胆小,跟我闹着玩,拽着我再去那个同学那里,我不去,他不松手,我急了,狠狠咬了他一口,他哭了,我撒腿跑回家,好几天晚上躺在床上就想到了那个漆黑的大棺材,猜想里面会有多少鬼住在哪里,一周以后才逐渐地忘记了这件吓人的事情。
后来又有一次,同学到家里喊我,说公主坟地铁工程挖出大墓,挖出了好多宝贝,赶紧去看,自己不顾家里面阿姨的劝阻,跟着同学飞奔出了大院,往公主坟商场的方向跑去,到了那里看到很多的人站在土堆上,我也钻了进去,这时候看到一个大吊车正往上提吊上来的东西,负责吊装的工人让看热闹的人往后退,大家往后退的过程中,我就成为站在最前面的人,看到吊车提起来一大堆东西,腾出地方后,把吊上来的东西放到地上,我一看是一堆棺材板子,有黑色有红色,看到这里自己吓得挤出人群就往大院里跑,跟那次与同学看的棺材受惊吓一样,那堆棺材板子的记忆好长时间抹不去。
晚上想起这些事情就害怕,听小朋友告诉我,鬼可以从门缝里和窗缝里轻松的进出,而且鬼还能吸附在你身上,鬼没有重量,所以你不觉得鬼上身,听到这些确实害怕,不知道这些都是大人吓唬孩子的把戏,真的相信鬼的存在,更害怕鬼找上门来,晚上大人关电灯后,自己一定会钻到被窝里面,害怕鬼进门看到,等自己睡着了,不知不觉地就露出头,不再害怕鬼了。
还有一次又是同学喊我,说在公主坟汽车站压死一个人,那是夏天的傍晚,天还很亮,自己觉得没什么,跟着同学就去了,在公主坟车站外看到了围观的人群,猜想到肯定是出事的地方,但是人围得很多,看不到有什么?
问站在边上的大人,叔叔,压死的人在哪?叔叔看了一下我,说,你不害怕?我没说话,那个叔叔说,你趴下身子,看车底下就知道了,我挤到前面半爬的姿势往车底看,这一看又吓了自己一跳,车底下一个白色的床单盖着一个人,床单上被血染红了一大片,而且是在头的部分,看到那带血的白床单,想到了同学讲的吊死鬼的故事,自己感觉特别的害怕,从人群里钻出来,飞一般地往大院里面跑,也忘记了一起来的小伙伴了。
到了一定的年龄,才知道儿时自己的这种恐惧,是对死亡的恐惧的初始阶段,以至于这种恐惧持续到自己参加工作以后,在这之前自己就没有见到过真正意义上的死人,都是自己想象中的,或者是通过别人讲述的那些私人的可怕的样子。
有人会说,从十年动乱中过来的人,即便不看真正的死人,但是报纸上刊载的名人的死亡照片不也是看过吗?照片上的遗容,与现实中真正的仪容一定有着巨大的差别。
到现在记得自己刚参加工作经过培训第一个工作被分配到办公室当勤杂工,没想到干了不到一个月,单位的老院长去世了,那是一个老革命,单位上非常重视,成立了治丧委员会,我由于在办公室工作,自然也成了治丧委员会的成员,听到这些心里面那是一万个不情愿,但也不敢说。
好在分配给我的任务就是清点人数,单位上的员工都要去殡仪馆参加告别仪式,我则是统计各科室来的人数就可以,但是我还要跟着办公室的领导先去老领导家,而且老领导的灵柩就停放在家中,还没有进到家中我的心就到了嗓子眼,害怕见到尸首,还好进去后棺椁盖的很严实,看不到逝者。
单位上的员工列队在他家的道路两旁,单位上从后勤找了十多个年轻力壮的员工组成了搬运队,负责从家中把棺椁抬到卡车上,拉到殡仪馆火化,往外抬的场面既壮观,又有那么点吓人,后来处理完这个事情,其中一个搬运队的成员喝了酒跟我们说,那是夏天,在家里放了三天都臭了,虽然带着白酒,而且我们搬运队的成员搬运前也喝了酒,戴的口罩,但还是让腐臭味熏得恶心。听到这些自己记住了这个事情,后来闻到坏了的猪肉的臭味,就想到了同事形容的人腐烂的味道,猜想是一致的。到后来经过数不清的处理生老病死的事情印证了这一点,而且一个命悬一线的病人,能不能治好,从气味上就能感悟出,人快死的时候已经就有了腐臭的气味,那就是死亡的味道。
2025.9.18-9.19
域外札记(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昨天写到的人死后的腐臭味道,竟然在这部作品里得到了证实,王进财的父亲王来福死后,被停放在院子里支起来的灵棚里,由于是夏天,第二天就有了浓烈的腐臭气味散发出来,家人不得不用烧草烟熏的办法降低腐臭的味道,好在第三天下葬了,不然的话活着的人也受不了。
在这个章节里,明显作家通过城里来人的目光,看到了农村厚葬的场景和习俗,这让赵雷很不理解,在城里结婚的事情搞得很像样,大操大办,面对死亡,城市里好像就没有这样盛大的场面。让赵雷不解的是农村葬礼搞得如此隆重不知为何,其实作家也并不认同这种死后大操大办的风俗,不过是借用了王进财的儿子王为民的话来表达这层意思,而且还用描写蹭吃蹭喝的村民的那种表现来印证农村的丧葬需要改革。
在处理丧事的整个过程中,作家不仅仅是讲述了并不富裕的农家不惜借钱也要搞厚葬的经过,作家写了参加葬礼的这些村民的不同心态,包括他们的亲友和家人,村民们总给人的感觉是从葬礼的仪式中得到点什么,例如出殡后的答谢饭,有酒有肉,是改善生活的不错的办法。
同时也表现了亲友们的经济情况的不同,面对丧葬的不同态度,这里面讲述了王进财的哥哥,虽然他在城市里工作和居住,在农村人的眼里,居住在城市里的人非富即贵,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生活在城里的哥哥生活境况连在农村生活的弟弟都不如,维持生计的工作,因企业效益不好无奈下岗不说,又找不到工作,生存面临巨大的困难,至于困难到什么程度,作家写道哥哥去京城给妹妹的儿子做配血检验的路费钱是弟弟帮着出的。
哥哥知道父亲病的很严重,时日不多了,提前跟弟弟说了,父亲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就不回去了,反正回去也见不到活人了,免得再花那些冤枉钱,从情理上说,有那么点不孝不忠的意思,但是现实地去看,大哥的做法也能够理解。
作家在这部作品里写了在乡间那些民间习俗的“清规戒律”,让原本并不复杂的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作家就写了两段这样的故事,那就是第一次赵雷从王进财家出来去找他的儿子王为民,将他戴的孝帽子摘下来扔在地上,没想到被经过村民赶的养猪给叼走了,居然叼到了另一个农户家院子里,这一下子这个农户可不愿意了,认为这是不吉利,不仅把猪扣下来,还要养猪这家人去他家跪下来磕头,而且要把猪给杀了,只有这样才能辟邪。
这种民间说法对与否值得商榷,但从正常思维角度讲,是猪给叼进了院子,并不是赶猪人的意愿,猪什么都不知道,怎么能说,是养猪人的责任,更何况孝帽子能带来怎样的灾祸?不过是一种猜想。好在这件事情在赵雷的协调下得到解决,毫无疑问这件事情也反映出了这种民风民俗亟待改进。
而且这样的事情不只是一次,在赵雷和王为民从出殡的队伍中出来,把孝帽子扔到了村民王法贵的地里,凑巧的不一会出殡的人都回来了,吃完出殡的饭,正准备回家时,有人来报信王法贵死在家中,听到这些赵磊和王为民首先想到的是他们丢在王法贵地里的孝帽子。
农村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传承之地,像城市化的加速进行,对文化传承的很多“陋习”早已经忘记了,特别是土葬改革后,火葬给殡葬改革带来了新的景象,大家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所有的厚葬都是做给别人看的,尽孝并不是这种死后的隆重厚葬仪式,而是健在时亲人们的关怀和照料,人死了什么也不知道。
到了一定年龄对死亡的问题考虑多了,也就想通了一些事情,对殡葬改革的做法也就不是像早前那样百分之百的认同了,并不是自己的意识观念松动,而是考虑的问题多了,火葬的本身是解决土地不够用的问题,同样也是解决木材匮乏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
但是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我想肯定是有的,过去的棺椁厚葬的方式,其实是一种你从泥土中来,最终回归泥土的一个循环过程,人死后腐烂变成肥料继续滋养大地,可以说是一种良性循环。但设想一下,每个人都这样去掩埋,肯定是我们的土地无法承受,可火化虽然能减少土地的占有,但骨灰对土地有没有滋养的作用?到现在还没有人站出来肯定表示过。现在还有提倡海葬的,将骨灰撒入大海,听起来是一件挺好的事情·,可同样是没有人正面地讲清楚海葬对海洋污染有多大,对海洋生物链有没有积极的作用。
当然随着年龄的增加,跟很多年龄相同的认知开始接近,例如人的灵魂是存在的,人死后的前几年他们的魂魄漂泊在人间,对我们依然洞若观火,三年以后魂魄升天,真正远离我们。当然这种认识是一种建立在假设基础上的判断,这种想法就非常接近中国传统的魂魄的说法。
把话扯得有点远,回到这本作品里,作为孩子的赵雷和王为民也同样受到了这种传统说法的影响,害怕是自己惹了祸,好在死去的这位是单身汉,没有人会去为这事情追究。赵雷看着村委会帮助处理完了王法贵的后事,赵磊觉得到了离开古崖屯时候了。
但赵雷在短短几天时间里了解了王进财这一家人的品行,而且跟王为民成为好朋友,认为这是一家大好人,特别是知道王进财要去配血的这位年龄相仿的孩子,并不是自己的亲骨肉,而是他妹妹的孩子,他们能够比亲生孩子还上心,足以见得着家人的善良和厚道,赵雷希望下一站就去狗蛋的母亲所在的地方,去帮助王进财这善良的人家。
2025.9.20-9.21
域外札记(2025年1月4日星期六)
赵雷在王进财家居住的这几天对其帮助最大的应该就是王为民,这个夏天整天赤身裸体在村子的池塘里跟鸭子一起玩泥巴泡水的皮孩子,但不否认这个孩子有他独到的见解,就像我上面说到的那样对爷爷死的那种大操大办,他就有不同的看法,只是不敢跟父母去说,私下里跟赵雷讲这些事情。
在赵雷没来之前,他一直很自卑,认为家里面的大人和村民都说他丑,说跟猪的模样差不多,讲多了他也就不自信了,赵雷来了之后,给他打气说,你洗干干净净,是一个很帅的孩子,不能听大人怎样去说,虽然表面上王为民不说,心里面感谢赵雷给他的公正评价。
短短几天的接触,赵雷也跟这个直率的小伙伴成为好朋友,害怕他离开的时候让王伟民伤心落泪,一早他起来悄悄离开,王伟民的父亲送赵雷去车站,走到一半时听到有人在喊,回头望去是王为民追了上来,告诉赵雷其实自己一夜没太睡,早晨起来走的时候他知道,他不过是装着睡觉,等你们走后,他起来第一次换上新的衣服和裤子,让赵磊看一下他这样着装好不好,其实是想让赵雷再给予他信心,赵磊说太帅了。
王为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送给赵雷的礼物,说是从爷爷棺材里捡到的羽毛,民间里说棺椁里的羽毛有辟邪保佑的作用,他给了赵雷,真正意义上的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表现出孩子内心里面的那种纯洁、质朴和真诚。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在上了车后,赵磊从王进财给他装的红枣和花生里面摸出了悄悄塞给他的一捆零钱,一定是为了他买东西方便,赵磊数了一下六十六元,具有吉祥的寓意,最关键王进财也不富裕,把家里的那点积蓄都用在了狗蛋的治病上了,即便这样还拿出钱送给他。
作家写出了中国农民的朴实和善良,不仅如此在整个作品中塑造的人物都有血有肉,无论之前有过怎样的说法,但是在关键时候还是能够焕发出内心的那种善良与良心发现,这部作品自始至终贯穿这样的一种氛围。
赵磊离开了古崖屯,去了宣化温泉镇找狗蛋的母亲,下了车,肚子有点饿,看上一个天蓝色棚子的铺子进去了,服务员是一个漂亮的小个子侏儒,很客气地问他点什么吃的,赵磊很警觉,因为知道在家附近就有一个侏儒开的饭馆,最初大家同情残疾人都去那里吃饭,结果后来发现这对侏儒不仅缺斤少两,一旦发现就百般抵赖,后来去的人越来越少,他们还找了相关的媒体要求照顾,结果没有人响应,最后他们不得不关张歇业了,去了哪里不得而知。正因为有了这个记忆所以赵磊非常警觉,但后来发现自己的警觉有些多余,这个名为云钗的女人,不仅温柔善良,而且一副天籁的嗓音,在温泉镇还是一个著名的歌手,在家里是父亲的好帮手,早晨去温泉镇煮鸡蛋,卖煮熟的鸡蛋。
云钗给赵雷先端了一杯茶,后来端来赵磊点的鸡蛋和糖火烧,警觉的赵雷问茶叶收不收钱,云钗笑着说茶叶不收钱,这才让赵磊放心吃饭,吃饭的过程中向云钗打听有没有便宜的旅馆,这时候云钗的父亲,饭店的老板黄叔叔出现了,听说这个孩子要找旅馆,便跟赵雷说,你就住在我这里不用交住宿费,但你要帮我干活,这样可不可以?赵磊听到这些非常高兴地答应了。
作家知道老板的习性,不会轻易发善心,他留赵雷住在这里是看上了这孩子能帮助他干不少活,这不是赵雷放下行李,就安排了活了,从打扫卫生到刷盘子碗,还帮助揉面做火烧,完全没把他当成孩子来看,好在赵雷坚持下来。
赵磊跟黄老板的女儿云钗讲了到这里的目的,云钗说她可以帮着一起找,他说给黄叔叔(老板)听,黄叔叔最关心的是让赵雷工作空余时间可以去寻找,从这个情节上去看就理解了什么是无商不奸的说法。
但是作家并没有表现他的奸诈一面,而是写了他的善良的一面,虽然在劳动上有那么点盘剥的意思,但是在生活上和关照他的行踪上还是费了心思,赵雷的直率也让黄叔叔不得不另眼看待,作家写了表面上很强势的黄叔叔,讲到他的不幸经历时热泪盈眶,让心地善良的赵雷对他另眼相看。自然也对他的那个“袖珍”女儿也有了不同的看法,特别是听了她在银池大酒店的演唱后,他们成为好朋友,相互留了通信地址,作品的最后云钗按地址找到了赵雷的家,要跟她一起去北京给狗蛋配血。
好在赵雷在寻找的过程中遇到了心地善良的诸位大叔大娘和爷爷奶奶,同时又结识了四个从城里到温泉镇干搓澡工的年龄差不多大小的伙伴,在众多好心人的帮助下,很快便找到了,此时的王丽红已经改了名字,叫:王雅曼,而且就是银池大酒店的经理。
赵雷从四个小伙伴,以及厕所收费的大娘那里确定了这个王雅曼就是狗蛋的母亲王丽红,他一个人去找了狗蛋的妈妈,这一段感觉写的有那么点值得商榷,因为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不可能那么理智和成熟,跟久经沙场的老手过关,而且旗开得胜,不过作为一个写给儿童的作品这样的去写也可以。
但是我一直在想,假如作家再加上点曲折的过程效果会更好,就像日本片子《人证》的故事情节那样,让弃婴和杀害儿子的母亲在不断的忏悔中自杀,以此来洗脱罪孽和耻辱。在这部作品里的这种忏悔来的有点太快。
顺利完成任务的赵雷又去了赵家堡,那是父亲的老家,去探望多年未见的奶奶和叔叔姑姑,虽然在那里遇到了姑姑和叔叔的怀疑,最终还是奶奶认出了自己多年未见的孙子,在那里赵雷听叔叔和姑姑还有奶奶讲述她父亲的故事,这让赵雷非常的看不起父亲,原本就看不起每天下班就躲在屋里研究动物标本的父亲,看出来父亲和母亲的关系就是为了他而勉强维系,家里的三口人各睡一个房间。
叔叔和姑姑讲了父亲在家乡时有一个关系很不错的女同学叫赵雪萍,人长得漂亮,又特别的贤惠,原本是非常完美的一对,结果他们一起考大学,赵际涯(赵雷的父亲)考上了大学,赵雪萍没考上,只好回家种地,觉得赵际涯肯定不会回来了,便草草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
但命运跟她开了一个玩笑,没几年被检查出患了肝癌晚期,在征得丈夫的同意情况下,丈夫带着她去了城里赵雷父亲的单位,想最后见一面,却没想到父亲狠心不见,还怕影响家庭关系为理由,赵际涯拿出三百元给了赵雪萍丈夫,但人家有志气没要,赵雪萍还给老同学带了一只猫,猫被收下了,但回家没敢说实话,说同事出国让他带养几天,听到这些赵磊真的从心里更看不上父亲了。
故事的结尾是赵雷回到家中,守着父母点出了他们不和睦的真实原因,讲述了她在奶奶家听到的那些事情,认为父亲太虚伪,他开口骂了父亲,父亲质问他为什么骂我,儿子把叔叔和姑姑讲的事情说了,父亲听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就在这时听到了有人敲门的声音,原本悲伤和气愤不已的父母立马又装成什么事情没发生的样子,让儿子彻底看清了父母的这种虚伪是一样的,没有谁比谁更好。进来的是温泉镇黄叔叔家的女儿云钗,她要跟赵雷一起去北京为救狗蛋去配血型,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本书为何起名《热鸟》,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象征,虽然在整个故事中赵雷的梦中出现几次天空中飞翔的大鸟,并看到有人骑上大鸟飞走了,其实大鸟在民间有寓意死神的说法,当王进财听赵雷讲述梦中的大鸟时候,他立刻紧张地问那个乘坐大鸟的人是什么样,赵雷说,是一个老人,王进财听到这些脸色突变,急忙往家跑,果然到家后发现父亲已经病入膏肓,在赵雷帮助一起哄骗下,王进财的父亲才闭上了双眼。
这同样是一个从少年角度去探索死亡的故事,赵雷的临时动议出走,就像一只雏鹰想去外面看一下世界,但是整个的十天半个月里面让他感受最多的是与死亡做斗争的那些经历,从认识了王进财开始,在列车上从王进财口中得知他的外甥狗蛋患了白血病,正在为外甥的病情加重和配血不成功而焦急万分,听与死神作斗争的事例,就给了赵雷很大的触动,可怜长病的孩子,可怜眼前这个无助的叔叔。
让赵雷没想到的是原本是想走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却误打误撞结识了陌生人王进财,跟着到了王进财家里,又目睹了他父亲的去世,以及农村大操大办丧葬的整个过程,而且不止一个,王进财父亲丧事刚处理完,村民王法贵又突然的离世,面对死亡对这个未经世面的孩子而言是残酷的,也激发出他的那种内心的善良,帮助狗蛋找到母亲,劝她去配血,看能不能成功,成为内心的强烈愿望和动力。
当然这个故事说写一个孩子成长的故事也可以,通过走出去看到了现实社会的残酷和无奈,看到了整个社会并非像自己待在家里和学校里那样相对的平静,社会要面对各种复杂的问题,死亡就是这些问题中不可忽视的一个,赵雷经历了,也触动了他幼小的心灵。好在作家赋予了赵雷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看完这部作品,想到了另两本写儿童题材的作品歌德《少年维特的烦恼》和黑塞的《在轮下》,这两位作家都是西方文学史上名垂青史的大文学家,在阅读完作家迟子建的这部作品,感觉从立意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在表现手法上,实话实说,略逊一筹。
2025.9.22-9.24
域外札记(2025年1月5日星期日)
手头上这本由人民日报出版社2017年11月出版发行的作家迟子建的作品《光明于低头的一瞬》,我是从当当网购买的,每本单价:28元,好像也不是很紧俏,去当当网查询一看七折销售,立刻下单购买,觉得捡了大便宜。
我现在也确定不了迟子建到底写了多少部长篇小说,这次到女儿这里帮助照看外孙,自己从书架上把认为是作家迟子建的长篇小说都带上了,有十多本,自己把作家迟子建最长写的最长的长篇小说《伪满洲国》放到了最后,不紧不慢已经阅读了四五本,开始阅读的这本《光明与低头一瞬》应该是第六本,想回国之前把带来的作家迟子建作品全部读完。
但这些只是一个设想,至于能不能顺利完成真的不好说,作家迟子建作品的精彩程度不言而喻,不然也不会从去年五月份开始系列阅读作家迟子建的作品,寄希望将要开始阅读的这部作品,依然带给我爱不释手的感觉。
这部作品我翻了一下目录,作家分成了四个辑,最后是附录小说。第一辑,被命名为:风雨总是那么灿烂。里面讲述了19个小故事;第二辑,命名为:美景,总在梦半醒之间。里面讲述了25个小故事;第三辑,命名为:光明与低头一瞬。里面讲述了11个小故事;第四辑,好书如寂寞开放的樱花。里面讲述了8个故事。;最后是附录,命名为:小说。选择两个短篇小说《白雪的墓园》《小狗》。印象中这两篇小说在他的作品集里面我看到过。
开始阅读后才发现这本书不是长篇小说,而是她的作品精选辑,既有散文,也有小说,散文占百分之九十八,而那两个短篇小说我在她的作品集中已经看过了,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的继续阅读,你一定会知道作家的作品每一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第一辑,《风雨总是那么灿烂》。
第一篇《我说我》,这是作家对自己以往的一个精炼概括,我们看一下她的描述:
我出身的家庭清贫,但充满暖意;我出生之地文化底蕴不深厚,但大自然却积累了足够的能量给予我遐想的空间;我的祖父和父亲早逝,亲人的离去让我过早感觉到人世间的沧桑和无常。
对于生活,我觉得庸常的就是美好的。平常的日子浸润着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的情感,让你能尽情品咂。对于文学,我觉得应持有朴素的情感,因为生活是变幻莫测的,朴素的情感能使文学中的生活焕发出某种诗意,能使作家葆有一颗平常和永不褪色的童心,而这些在我看来都是一个作家最应具备的素质。
画自己很难,因为人是渴望完美的动物,画自己难免要不由自主地美化。作家在自述中描写自己,表达自己的情感,也难免会沾染上某种虚荣习气,因此还是不多说为好,免得骄纵了自己。……理想与现实究竟有多远?我想要多远就有多远。
第二篇《龙眼与伞》,这是一篇忏悔的文字,作家在家乡自己的房子里写作,就是那部获奖的长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一天下午老母亲给她打电话说在楼下了,外面下雨给你送伞,写在兴头上的作家没好气的说下雨咋地,你先回去吧,母亲让她把伞拿去,作家不耐烦地挂了电话。这一挂电话便想起自己做的鲁莽和自私,想到了母亲的这个善举是为了她好。想到了自己对象是母亲非常满意的,后来丈夫去世,母亲为此病了一场,又把失去的爱拾起来。
迟子建回到母亲家向妈妈道歉,她能看出母亲伤心哭过。作家去青岛改稿子是住在海洋大学,这里的刘老师找她聊天,说丈夫忙工作在海上搞科研,我也忙,孩子没法放在母亲那里,没想到孩子出现意外,家里亲属不敢说实话,告诉她孩子病了,想妈妈,她急忙往回赶,在列车上乘客给她几粒龙眼,她想到了孩子没吃过,悄悄放在口袋里,没舍得吃,说到这里刘老师哭了。作家迟子建也哭了,想起了在雪天送伞的老母亲,作家深情地写道:母爱就像伞,把阴晦留给自己,把清朗留给儿女,爱也像那龙眼,不管皮多么干涩内里总是深藏甘甜的汁液。
第三篇《两个人的电影》,作家把母亲请到哈尔滨自己的家住,母亲看书很有见地,对现代戏剧不感兴趣,对二人转更反感,对古典戏剧比较喜欢,拉着母亲看了一场电影,结果整个剧院就他们母女两个人,母亲对影片赞不绝口,最关键是对女儿写书的事情说了自己的见解,可以说一针见血,她写道:快到家的时候,母亲忽然叹息了一声对我说:“我明白了,你写的那些书,就跟咱俩看的电影似的,没多少人看啊。那些花里胡哨的书,就跟那个刘老根大舞台一样,看的人多啊。”
母亲的话,让我感动,又让我难过。我没有想到,这场两个人的电影,会给她那么大的触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有母亲在,我生命中的电影,就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啊。
2025.9.25-9.26
域外札记(2025年1月6日星期一)
第四篇《灯祭》,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我就会得到一盏灯。……没有月亮的除夕,这盏灯就是月亮了。
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是有盼头的。而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年一过去后,新衣服就脱下来了,灯也收了,院子里黑漆漆的,那时候我就会望着窗外的雪花发怔,心想:原来一年之中只有几天好日子啊。为了那几天充满光明的好日子,就要整整辛苦一年。嗨。
作家写的这段自己感同身受,只是自己并不去那么深刻地思考,当家长告诉我把过年的衣服脱下来的时候,自己如释重负,因为家长在除夕夜里就告诉我新衣服一定要仔细穿,不能弄脏了,不然的话哼哼……,听到这里对穿新衣服的那种期盼减少了几分,因为习惯皮打皮闹自己,席地而坐是家常便饭,衣服两天就变成了花的了,不忍目睹。经常为这事情遭受家长的惩罚。
所以听到让把衣服脱下来的指令自己拿才是一个高兴,终于可以随心所欲了,恢复到之前的习惯当中,倒是突然穿的人模狗样,还真的不得劲,加之不让自己把衣服弄脏,这是最让自己感到不爽的一件事情。
作家接着写:我一年年长大了,父亲不再送灯给我,我已经不是那个提着灯串来串去的小孩子了。我开始在灯下想心事。但每逢除夕,院子里照例要在高处挂起红灯,在低处摆上冰灯。
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别人家的院子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啊。爸爸,回家的路这么难找啊?
走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
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
看到这里自己的眼里噙满泪水,想起了已经过世三年的老父亲,儿时自己是多么的惧怕父亲,他对我们的要求是严厉的,但是我不争气,让父亲操碎了心,可以说是恨铁不成钢,到现在真正理解父亲的良苦用心,可是还没有等儿女们更多回报,就离开了我们。到了自己快七十岁的年龄,看看自己的孩子和外孙,就明白了自己老父亲对儿女深厚的爱。
第五篇《哑巴与春天》,这是一篇写乡村哑巴的故事,他喂牲口,切饲料,默默无闻地干着自己的事情,大队部院里院外也被他打扫得干干净净,他喜欢种花,到了春夏季院子里的花开了后非常的漂亮,但他也有老的时候,队长嫌他老了,把他赶走了,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在孩子眼中认为他是一个沉默的人,一个永远不会在春天中唱歌的人,我个人认为写出了对残疾人的不尊重,表现出了人性之恶。
第六篇《傻瓜的乐园》,在作家家乡有四个傻子,大胖是一个,他不出门,见人就笑,流口水,脖子上围着毛巾,像一个伙夫,十几岁就死了。
而叫二毛的傻子有攻击性,作家儿时挺害怕他。
傻三是作家同学的弟弟,是得了脑炎后傻的,傻三认识作家,见到她就往家里跑,他们家里人不认为他傻,他可以把收音机和钟表拆了再组装起来,还能收听和准时走字。
大潘和二潘是双胞兄妹,近亲结婚导致,他们两个人形影不离,非常友好,让人羡慕。
第七篇《暮色中的炊烟》林区炊烟是了解百姓生活的观察点,每天晚上炊烟最浓,证明每家每户重视晚上这顿饭。作家写一个从额尔古纳河左岸跑过来的老太太,嫁给了村里的马夫,还生了两个儿子,丈夫早死,两个儿子长大也都结婚,不常来往,作家儿时经常去她家,家里面一贯的整洁利索,她的孙子经常去帮助她挑水打扫卫生,后来的一年冬季,村民发现老太太家两天没有炊烟冒起,去她家探望,发现已经死在家中。
第八篇《看花的姿态》,在海洋大学与白先勇先生相识,一起写诗看花,又想起结识郑愁予先生的事情,这位先生爱酒,作家认为与他们不同就是他们是风雅的人,自认为文化根基浅。
第九篇《一个人和三个时代》,这篇文字主要是介绍作家聂华苓的,这位世界著名的作家去年年底刚刚去世。作家着重写了她建立国际文学交流中心的过程,组织在世界范围内有影响的作家去坐落在美国她的庄园里的国际文学交流中心,中国也有作家参加进来,迟子建就是其中的一个。
作家简要介绍了聂华苓成长的三个时代,战乱时代,这是国内抗战时期;到台湾的时代,写了四九年后去了台湾的经历,跟在大陆上发生的那些事情有相似的地方;第三个时代就是在美国的最后岁月。看到这里真的为这个国际文学交流中心还能不能办下去捏把汗。
2025.9.27-9.28
域外札记(2025年1月7日星期二)
第十篇《年画与蟋蟀》,被这篇文字所感动,不长的篇幅里,写对失去亲人的思念,讲了到了腊月二十七家里一定是贴年画,把买来的年画拿出来让父母确定那张画贴那间屋子,作者写道:这时候年画成为太阳,而我们则是葵花,让我们的脑袋都探向它,沐浴着它散发出的暖暖的光泽。
贴完年画,春节期间在家里的大屋炕上打扑克。作者深情地写道:那时候我们一家人最喜欢的娱乐,就是晚间聚集在大屋的炕上打扑克。……我们在年画下打扑克,还喜欢从菜窖中取出一个青萝卜,把它洗干净后切成片,挡水过来吃。所以我们家的牌局可称为萝卜牌局。口中嚼着脆生生的萝卜。手里握着一把扑克牌,这日子已经足够滋润了。……所以我回忆起年画,最先出现在脑海中的并不是色彩,而是声音。
第十一篇《寻石记》,儿时孩子调皮,把家里冬天压酸菜,夏天大人坐着乘凉的大石头给敲碎了,母亲非常生气,让我找一个一模一样的石头回来,去了河边捕鱼的问我干什么,我讲了事情的缘由,捕鱼的说,不能搬石头,水下的龙会用爪子抓住你。又去了山里,采药的人问我干什么?我讲了事情的缘由,采药人说,山里的石头不能踩,它是山神胸前的一块肉,你动了等于从山神身上割了一块肉,孩子回家讲给母亲听,母亲不信,最后说,你就是一块石头。
第十二篇《撕日历的日子》,作家回忆自己从小到中年此期间有一个嗜好,喜欢去撕月份牌,写的动情,说:撕去的日子有风雨雷电,也有阳光雨露和频降的白雪,撕去的日子有欢欣愉悦,也有争吵和悲伤,虽然那是清贫的时光,但因为有一个团圆的家,它无时不散发着温馨气息。作家还写道:长大以后,家里仍然使用月份牌,只是我并不那么有兴趣撕它了,可见长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到了当下,台历无意成了我的简易日记本,当然就要更加有收藏价值了……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的就成为回忆,可它毕竟深深地留在了心底。
第十三篇《照相去》,作家回忆二十八年前在山村小学是第一批加入少先队的人成员之一,老师让第一批入队的同学(4女2男)去城里照合影。作家回忆去城里的路上发生的事情,但我更看好作家28年后的感悟。
她写道:如今面对着二十八年前这张黑白合影照片,我不由感慨万千,侯玉凤老师在哪里我已经打听不到了。当年同时加入少先队的同学也已经失去了联系。不知他们如今的日子过得可好?虽然现在拍照是很容易的事了,而且拍的都是彩色照片,但它们却不能像那次照相一样给人带来美好的回忆。……我怀念徒步进城照相的那遥远的一天,怀念那一天的阳光,蝴蝶和温柔的风。
第十四篇《露天电影》,看完这篇文字,勾起了我对儿时的回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只要是在大院里生活居住过的对露天电影都有深刻的记忆,那是仅次于周末放假令人兴奋的事情,特别是当听说是周五晚上在大操场放露天电影,那激动的心情就别提有多强烈。
最害怕的就是到了准备放映的当天傍晚天公不作美,下起雨来,知道露天电影就会告吹,那种失望的心情会带给你好几天的闷闷不乐,家里的阿姨看到我这般沮丧,说,把学习的劲头变成期盼看电影的劲头,一定会是学习好的孩子,我是最不愿意听到这些话,直接回怼过去,你根本不懂我的想法,阿姨也不说,但是父母这样说我,是不敢表达自己的内心真实,只好闷闷不乐地在家里干自己的事情。其实像我这样心情的小伙伴都是如此。
所以看了作家迟子建的这篇作品感同身受,作家好像就在写我儿时的那些场景,不同的是作家看露天电影是在种子站的广场,后邻村部队十三连和十七连,作家写去十三连看露天电影跟村里的年轻姑娘青云一起,感觉她轻车熟路,好像部队放映的消息她总是第一个知道,到后来知道十三连有两个战士对她非常的好,这两个人经常结伴到她家里探望,其中一个在食堂工作经常带点油去。
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青云突发疾病不治身亡,当时这两个战士一个回家探亲,一个忙于工作,当他们再次结伴来到青云家,得知青云病逝消息,都很难过,其中一个哭的很厉害,猜想他是对青云最喜欢的一个。从那时候起十三连和十七连的放映消息就再没有了。
第十五篇《看不见的邮差》,在没有网络和邮箱的年代,作家那时候在乡村学校当老师,喜欢写作,所有的稿件都要去邮局寄。作家回忆起二十多年前她毕业后分配到故乡的山村学校当老师,她写作,经常投稿,认识了邮差小田师傅,是一个热心人,那些年全靠小田的帮助。自从有了网格,像小田师傅这样的邮差渐渐失业。因为网络太方便了,与全世界各地联系也就几秒钟的事,而且是二十四小时服务。但有的时候还怀念去邮局寄稿子的日子。
2025.9.29-9.30
域外札记(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第十六篇《风雨总是那么的灿烂》,陪着母亲去漠河看望姥姥,母亲晕车,但孩子们动员母亲说,开车去快,比火车还方便,母亲只好同意,没想到出发那天刚走了一小会天就阴下来了,车窗外开始下雨,母亲晕车厉害,吐了多少次,儿女们感觉好内疚,跟老母亲说,回来一定坐火车。
原本要去观音山进香拜佛。母亲晕车厉害不去了,认为这样去进香是对佛的不尊重。第二天考虑到离观音山不知所以又开车去,开了没多久,又遇到大雾天,没想到抵达观音山脚下天气转晴,还看到了佛光。回家的时候母亲依然跟着儿女坐汽车回去,结果没晕车,作家问母亲这是怎么回事,母亲说,观音佛保佑。
第十七篇《花季的乞讨》,在游漓江的时候作家看到了水中孩子们向船上的游客乞讨的画面,立刻觉得丽江美景不复存在了,让作家想起另一次在大连半夜时分有一个小女孩在乞讨,作家发现她的身后有一个成年人跟着,作家突然明白了,原来孩子是大人放出来的“诱饵”。
作家不无感触地写道:看到这些处于花季少年行乞,想起鲁迅先生的那句话“救救孩子”,的确,是该救救孩子的时候了。当有人为捞金钱而把儿童推到前台,让他们做招揽,来榨取人的同情心的时候,其实是等于把一个孩子送到了断头台上。
第十八篇《寒冷也是一种温暖》,作家写了北方每年的年末到新年都是寒冷的季节。但你能感觉到新年是在打着响亮的喷嚏和咳嗽登场的。但在寒冷中你会感受到春天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声和秋日田野上农人收获的笑声。
这篇文字不长的作品体现了作家的感悟生活的那种坚强意志和博大的胸怀,在寒冷中能感受到即将到来的春天温柔的吟唱,让我想到了融化的雪水形成了涓涓细流,变成了屋檐上的冰溜融化时水珠落地的声响。想到了那句成语春潮涌动。
第十九篇《原来姹紫嫣红开遍》,这是写进了腊月之门开始置办年货的文字,同样看完之后感同身受,在北方的春节都是在寒假期间,告诉我们迎接春节到来,大家需要共同承担的任务,打扫卫生无需去说,自己知道属于自己的工作就是擦窗户,那是一个容不得半点马虎的工作,检验的标准很简单打眼一看玻璃是不是通透明亮,这就需要用报纸做最后的“上光”处理。
第二个任务就是劈木柴和将烤火煤里的大煤块敲到符合进炉膛的大小,必须准备好烧到大年初十之前的储备。第三个任务就是按照大人的要求去菜市场将计划供应的各种物资买回来,记忆中有花生油、豆制品,冻鱼和计划内的猪肉、鸡蛋,啤酒和香烟,这些物品一次性是买不回来的,需要几天之内排若干个队,排队的队伍中很多都是像我这样的孩子,大家有说有笑,但也经常遇到大人不讲理插队的事情,不敢说,冬天排队手脚冻得生疼,靠跺脚和搓手取暖,回到家中几乎是冻透了。
更要命的是父亲是军人,照顾军属每年可以买一个猪头,摘猪毛绝对是一件最让人心烦的事情,以至于摘完猪毛,劈开猪头,就没有心情吃那个感觉臭烘烘的猪肉了,猪毛没想到那么的硬,用钢镊子摘费力不讨好,最后有人告诉用松香化了后浇到猪头有毛的地方,等松香干了去拽松香,猪毛也就跟着下来了,可是上哪找那么多的松香,只好耐着性子,花费一整天的时间摘出来,大人验收不合格,只好告饶,确实没有力气去拔,大人只好接过手,他们更省事,干脆把猪毛多的地方皮切去。万幸还没有让我洗大肠,之所以到现在猪下货大部分我都不吃,估计和儿时的这些经历有关。
这些劳累或辛苦的回报,就是大人赏赐五块钱让你去买鞭炮,再就是春节大年初一到初三可以不经同意吃桌子上的瓜子、花生、水果或糖果,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最幸福的时刻。过年的这几天自己的口袋里就像是食品口袋,随手一摸就有好吃的东西,那种幸福成为盼年的动力。
而作家迟子建是这样写的:对年的记忆是从腊月杀猪开始的,接下来杀鸡,地窖里储存的菜,再就是水果、糖,到城里面买年画、蜡烛,自己喜欢的小饰品。自然也忘不了让肚子享福,去饭店买根麻花吃。……到现在依然每年回老家过年,到现在早就没有曾经过年的经历了,但非常怀念那个年代的对节日的期盼。
作家写道: 我怀念三四十年前的年,怀念我拿着父亲写就的“肥猪满圈”的条幅,粘贴到猪圈的围栏上时,想着猪已经毙命,圈里空空荡荡而发出的快意笑声,怀念一家人坐在热炕头上打扑克时,为了解渴从地窖捧出水灵灵的青萝卜,切开当水果吃,而那个时刻,蟋蟀在灶房的水缸旁声声叫着;怀念我亲手糊的灯笼,在除夕夜里将我们家的小院映照的一片通红,连看门的狗也被映得一身喜气;怀念腊月里母亲踏着缝纫机迷人的声响,怀念自家养的公鸡炖熟后散发的撩人的浓香;怀念那一杆杆蜡烛,在新旧交替的时刻,像一个个红娘子,喜盈盈地站在我们家的餐桌上、窗台上,水缸上,把每一个黑暗的角落都照亮的情景。
2025.10.1-10.2
域外札记(2025年1月9日星期四)
第二辑,《美景,总在半梦半醒之间》
第一篇《农具的眼睛》,作家写道:看一个农民活计做得是否地道,打量他家的农具便知晓了,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有了它,我们就得干牛做的活儿。在农具中我不讨厌的是锄头和镰刀。
我们家在山村小镇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它们也许流失到别人手中,依然被农人的手把握着,春种秋收;也许它们已经在被废弃的老屋中静悄悄地腐烂了,成为一堆废铁。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打量过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这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经历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第二篇《会唱歌的火炉》,这篇文字是写作家儿时住在乡下,冬天到了要去山上砍木柴,那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父亲带着姐姐和我,弟弟小不能干重活,有时自己为扛不动木材闹情绪。到了长大成人回想起这些,作家写道:现在想来,我十分感谢父亲,他让我在少年时期能与大自然有那么亲密的接触,让冬日的那种苍茫和壮美注入了我幼小的心田,滋润着我,每当我从山里回来,听着柴火在炉火中噼啪噼啪地燃烧,都会有一股莫名的感动。我觉得柴火燃烧的声音就是歌声,火炉它会唱歌,火炉在漫长的冬季中就是一个有着金嗓子歌手,它天天歌唱,不知疲倦。它的歌声使我懂得生活的艰辛和朴素,懂得劳动的快乐、懂得温暖的获得是有代价的。所以,我成年以后回忆少年时代的生活,火炉的影子就会悄然浮现。虽然现在我已经脱离了与火炉相伴的生活,但我不会忘记它,不会忘记它的歌声。它那温柔而富有激情的歌声在我心中永远不会消失。
第三篇《苍苍琴》,这一段文字是作家写听古琴的事情,从小听父亲拉小提琴,长大后作家能听出交响乐里面的小提琴。至于听古琴第一次是在丽江听的,后来在剧院听过,大多没有表现出古琴的特色,作家感慨地写道:我对琴声的记忆与“苏醒”就分不开了,在我心目中琴声是林间的流水,能让人提神醒脑;琴声更是田野的清风,带给人温柔的心境。……我想古琴的独奏最适合的场所还是在大自然中,在林木溪畔,在鸟语和花落声里。听众不需要多,三五人,散坐在石头上,抚琴者完全可以把琴置于膝上与松涛和流水唱和。
第四篇《故乡的吃食》,在作家的感觉中一年有这样几个节,从立春吃春饼开始,春饼卷着土豆丝和蔬菜,别提有多好吃了。立春后就是清明节,煮的红鸡蛋带着去上坟,回来后将红鸡蛋分给家人吃,说吉利。之后就是中秋节,在乡间这是大节,跟过春节差不多,但一年最隆重的节日还是春节,整整忙了一个腊月做准备,年复一年人们就这样过,一代传一代。
看到作家这篇文章,不知道当下作家会对过节有什么看法,现在春节的氛围早已经没有了从前的那种隆重热闹的氛围,至于为什么会降温,想必是与我们的社会变革给人们带来的精神压力不无关系,特别是在城镇春节早已经失去了曾有的那种氛围,不让燃放烟花爆竹,就让节日的氛围少了一块,现代化通信工具也减少了相互走动的频率,发个祝福和拜年信息就算是走动了,愈来愈多人认为春节的饭菜与平日里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自己身在异乡,这里除去华人还有过年的习俗,但也无非是吃顿饭而已,照常上班,外孙也要去托儿所,不去的话,需要付的费用照付不误,免去了很多在国内的节前忙碌,优哉游哉感觉挺好。
第五篇《油茶面儿》,作家说吃油茶面儿那是中学时代的往事,油茶是家里给做的,其实就是我们说的炒面,它通常是晚自习归来聊以充饥的食品。每个人用开水冲一碗,站在昏暗的灯光下有滋有味喝着,一天的学习生活宣告结束了。
但炒面万一没炒好,对胃的伤害很大,烧心。成年以后见到有卖油茶的买了一碗吃了,结果胃难受了好几天。作家写道:我想再美的味道也不如曾体验过的老味道好,老味道是晚风,沐浴它时内心会有一种宁静、甜美而不乏惆怅的感觉。
我吃过油茶,但我不叫油茶,直呼为炒面,儿时家里面的阿姨曾经给炒过,用开水冲泡,再加点白糖,喝起来别提有多甜美,那是我朝思暮想的“点心”,遗憾那个时候面粉是定量供应,大人孩子那点细粮做馒头都不够吃,哪有闲出来的面粉做炒面。
到后来就像作家写的那样,在食品店里看到过有卖炒面,自己也买了尝过,但完全没有儿时的那种甜美记忆,感觉就是泡饼干和桃酥的味道。
第六篇《家常豆腐》,豆腐是农村和城市人的家常菜,作家从小就是吃豆腐长大的,虽然年轻时一阵子挺不喜欢,但逢年过节豆腐是桌上必备菜,谐音:都福。作家写道:既然豆腐这般好我也重续与豆腐的缘分。只是城里的豆腐不如家乡的鲜美,大约是水质不同的缘故吧,漂浮着漂白粉的自来水,显然比不上清冽的井水好吃,而且现在的豆腐不用大豆来换了,花上一元钱就可以提四块,少了一种交换的乐趣。
2025.10.3-10.4
域外札记(2025年1月10日星期四)
第十篇《哀蝶》,作家从儿时扼杀蝴蝶说起,想到了美和艺术蝴蝶的关系是靠羽翼的震颤来传达的,而它的死亡也是由此带来的。折断它的羽翼,它便丧失了传达美的能力,艺术的羽翼同蝴蝶一样是华美而脆弱的。但人的心灵创造出的艺术光华却又是那么斑斓夺目,这样想来,艺术的确是完善人生的一种途径了。……静止千年的美,也抵不上飞翔一瞬的美更动人心魄,因为后者美是一种流光溢彩的美。
第十一篇《年年依旧的菜园》,外祖母家有一片很大的菜园,它们都是农民是土地真正的主人,一年从春季到秋季按时节种菜,作家写到外祖父呼吸着真正的空气,所以无论在他生前还是死后,他的睡眠都是安详的,如今他在他种过黄豆和玉米的土地上安息了。
外祖母依然健在,她仍然用她粗糙而荒凉的手忙碌在菜园里。外祖母种的菜外祖父如今是吃不上了,就由她的儿孙来吃,而到了她的儿孙也吃不到的时候,外祖母肯定就不在人间了,而菜园总要有人种下去,人一代代地老下去,菜园却永远不老。
第十二篇《蚊烟中的往事》,作家回忆在家乡夏天在院子里吃饭熏蚊子的事情,写道:熏蚊烟其实很简单,先是用一捧干树枝将火引着,让它燃烧一会儿,就赶紧抱来一捆蒿草,将它均匀地散开,压在火上,这时丝丝缕缕的青烟就袅袅升起了,蚊子似乎很不习惯这般,在我们闻来很清香的烟,它们远远地避开了,我们就可以轻松地吃晚饭了。……只要晚餐桌上有一碗鱼酱,园中的蔬菜就遭殃了,一盆青菜往往不够吃,再拨上一盆,可能还不够,不把酱碗蘸得透出瓷器的亮色,我们的嘴是不会罢休的。
第十三篇《西栅的梆声》,作家写去乌镇参加茅盾文学奖颁奖典礼住在乌镇的感受。第一天晚上到,第二天参加会议,之后去西栅参观后离开,最经典的是作家最后的那些文字,她写道:正当我要走下石桥的时候,一阵梆声石破天惊地响起,这是打更的人在报时,打更的人穿行在那一条巷子我并不知晓,但这寂寞而空灵的梆声,与教堂的钟声一样,让我身心顿时为之一爽。是啊,这禅意深厚的梆声让我明白,所有的盛典和荣耀,不过是一季的盛花,会转瞬化为流水,那些相识的和不相识的人,包括我自己,不过是这世界的过客而已。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不会在脱离了灯火璀璨、人语喧嚣的环境后,惧怕一个走夜路。这复古的梆声,让西栅的夜,白了。
第七篇《北方的盐》,作家一上来就这样深情写道:“盐那雪白的颜色常使我联想到雪,盐在秋季是洒向北方土地的最早的雪,它们融化了,融化在蔬菜最后的清香中,当我们吃着腌制的酱菜,望着窗外的雪花,听着时光流逝的声音时,浓云会在深冬的空中滚翻,海水会在遥远的天际涌流。因为有了寒冷,有了对寒冷尽头的温暖的永恒的渴望,有了对盐那如同情人般的缠绵和依恋,我想北方人的泪水会比南方人的泪水更咸。”你看到这些文字,你会感觉到作家更像是一个诗人,这些感觉就是诗句的呈现。
第八篇《山水豆花》,食物与人一样是有灵性的,它们有着入乡随俗的本性,随着环境的变化,会微妙地改变风味。作家写了他在香港讲学期间留下深刻记忆的两次吃豆花。那是跟朋友老师一起爬一座山的过程中,在半山途中吃了客栈里的两碗豆花,细细品味它的清香不完全是豆子被研磨后迸发出的香气,它还沾染上了山中草木的气息,因而那清香是别致的。下山后又去了大屿岛,在那里同样尝了豌豆花,感觉完全不一样,作家写道:山水的含义,这是一种与大自然最有亲和力的食物,在西贡山中我品尝的豆花有山的气息,而在大屿岛上,它则裹挟着海水的气息。
第九篇《动物们》,这篇文字写了作家本人对动物的个人看法,说曾经家里养过猫和狗,还养过鸡,还记得第一只狗作家非常的喜欢,她回城多年后死了。又养了一只残疾狗,身体残疾但心不残疾,对动物和家里人非常地好。例如它很绅士地为鸡开门,与鸡和平共处。但作家还是写了狗与猫的不同。
作家写道:很多猫是惰性和贪图富贵的,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再也不肯为主人效劳,所以你家丢失了猫,几年后在另外一个村镇的人家炕上可能会看到。而一个人家养的狗,你就是每天打它五十大板,它也还会兢兢业业地为主人家守夜。这大约就是猫与狗的不同之处吧。常吃人食物的猫,也许不知不觉中,把人与人的背信弃义的气息也沾染了过去,而狗呢,就像旧时代的小媳妇,即使遭受了天大的委屈,也会忍辱负重地陪伴主人过下去。
2025.1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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