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末,南方丰城的街巷永远浸泡在一种发酵般氤氲的气息里——大排档升腾的油烟、街角理发店逸散的焗油膏甜腻、摩托车尾气管喷吐的热浪,统统被揉碎在黄昏橘红色的落日余晖中,像一幅被水无意洇开的油画,边缘模糊,色彩斑斓。
若是你在暮色四合时分,于街边偶遇一个染着一头火红头发的女子——唇瓣涂抹着烈焰般的红,嘴角斜斜叼着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烟缕袅袅,如蛇一般缓缓攀上她鼻梁上那副漆黑的墨镜——哪怕天光已经暗淡,那副墨镜依旧遮挡住她大半张脸庞,仿佛刻意要在自己与这个世界之间,筑起一道人造的、永不褪色的夜色。
不必多猜,这个第一眼便给人颓靡与放逐之感的人,便是金莎莎。
路人的目光像飞蛾一样扑向她,又被那副冷硬的墨镜无声地弹开。火红的发色在灰扑扑的街景里灼灼逼人,香烟夹在她修长的指间,姿态散漫,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挑衅。来往行人暗自揣测她的来历,有人窃窃私语,将她归入混迹市井、不知自重的那一类。
很少有人知道,这般放浪形骸的外壳之下,她也曾是被所有人捧在手心、如同小天使一般的女孩。
金莎莎的父母都是生意人。打从她记事起,家便很少能够完完整整地聚在一起。父母常年天南地北四处奔波,生意做得声势浩大。到底富庶到何种地步?金莎莎后来常常对着身边的人半开玩笑,又带着几分真心地吹嘘——她爸妈手里的钱财,差不多能买下这座小城的半条商业街。
童年的记忆,在金莎莎的脑海里是一些温暖明亮的碎片——像午后阳光穿过百叶窗的缝隙,一格一格地落在打蜡木地板上,都是金黄。那时候家里条件优渥,亲戚邻里人人都喜爱这个聪明漂亮的小姑娘,把她当成天使一样呵护宠爱。大人们总爱逗她,看她奶声奶气地背诵古诗,满堂的喝彩声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把她小小的骄傲托得很高很高。她还没有到正式入学的年纪,便已经能够熟背近百首古诗词。
除了诗文上的悟性,她身上还藏着一种更隐秘的天赋——舞蹈。
八九岁的时候,母亲十分看重这份特长,特意送她去专业的舞蹈培训班学习拉丁舞。练功房铺着暗红色的地板,像一片被夕阳浸透的土地;落地镜子占据整面墙壁,像另一个维度的天空。音乐响起,裙摆旋转飞扬。金莎莎学得极快,伦巴的缠绵婉转,恰恰的明快跳跃,她很快就掌握了要领,顺利考取铜牌证书。每到周末和节假日,别的孩子在外玩耍嬉闹,她便按时来到练功房,挥洒汗水,继续练习牛仔的热烈套路。教练十分看好她,笃定再过一段时间,银牌考试于她而言唾手可得。
谁也未曾预料,银牌考试还未来得及去考,命运的拐点,在她十四岁那一年轰然降临。
十四岁,父母多年积累的矛盾彻底爆发,走到了离异这一步。经过法院判决,金莎莎跟随父亲一同生活。
原本安稳有序的生活仿佛一夜之间被打得粉碎。家里面再也没有往日的温馨热闹,父亲终日埋在生意之中,满心都是各地的订单与往来应酬,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顾及少女细腻敏感的内心。家庭破碎带来的失落与茫然,沉甸甸地压在金莎莎心上,像一块湿透的毛毯,裹得她喘不过气来。
走进熟悉的舞蹈练功房,那些曾经让她沉醉的节拍,此刻只觉得枯燥乏味。她再也找不回从前跳舞时发自内心的欢喜。站在镜子前面,看着镜中穿着练功服的自己,内心一片荒芜——那面明亮的落地镜,再也映不出她眼里的一点光。
课堂之上也是心神恍惚,书本上的文字仿佛在眼前晃动游走,学习变得心不在焉。
那个盛夏,空气闷热得能拧出水来。蝉鸣一声叠着一声,把整个下午拉得绵长而黏稠。太阳把柏油马路烤得发软,踩上去仿佛会陷下去,像她正在塌陷的生活。
一个午后,金莎莎照常出门,本该去往舞蹈练功房。夏日的风裹挟热浪吹在脸上,一想到练功房严苛的训练、反复的压腿旋转,心底便生出浓浓的抗拒。她磨磨蹭蹭走在人行道上,像一只被牵往某个不想去的地方的羊。就在这时,邻居家的大男孩郭戈平叫住了她。
郭戈平的父母同样是闯荡四方的商人,和金莎莎父母是相交多年的旧识。十八岁的他,身高一米八,五官俊朗,身上带着混社会少年特有的桀骜气场。高二时因为聚众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自此脱离校园秩序,整日无所事事。时而邀约一群同龄男孩,在自家大房子里举办喧闹的派对;时而成群结队游荡在城市大街小巷,消磨大把无处安放的光阴。
“莎莎,去哪里?到我家坐一会儿吧。”郭戈平靠在墙边,漫不经心地开口招呼她。
金莎莎心底正厌烦枯燥的舞蹈训练,一想到可以躲开练功房,立刻生出几分雀跃。她没有多想,便点头跟着郭戈平往他家走去。
偌大的房子冷冷清清,家具考究,却缺少烟火气息,像一座精心布置却没有主人的展厅。郭戈平把她带进自己的卧室,拉上厚厚的窗帘,房间光线瞬间暗了下来。他打开录像机,往机器里塞入一张光碟。屏幕亮起,画面中出现了一些她从未见过的、让她心跳加速的东西。
十四岁的少女站在那片陌生的光影里,像一只误入暗房的小兽,局促、好奇,又隐隐感到某种不可名状的震颤。昏暗的房间,躁动的少年,暧昧的影像交织在一起。郭戈平慢慢靠近,她没有躲开。
窗外,盛夏的阳光依旧炽烈。而属于金莎莎的少年时代,就在那间密闭的卧室里,被无声地折叠、收起,再也没有打开过。
自那之后,她常常借着出门学习拉丁舞的借口,主动绕路跑到郭戈平家中。她欺骗父亲,说自己一直在练功房刻苦训练。就这样过去了将近半年,父亲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女儿早已荒废舞蹈课程。他完全不知道,女儿已经和辍学的郭戈平纠缠在一起。
当父亲勒令她重新回到舞蹈班上课的时候,金莎莎拼死抗拒,哭闹争辩,说什么也不愿意再踏进练功房一步。那间练功房,那些暗红色的地板、明亮的镜子,曾经是她全部的骄傲,如今却成了她最想逃离的地方。逃课慢慢变成常态,一有机会,她就偷偷跑出去寻找郭戈平。
转眼便是中考,心思全然不在学业上的金莎莎毫无悬念地名落孙山。看着女儿糟糕的成绩,父亲内心焦急,动用诸多人脉关系,大把金钱打点,才勉强为她争取到一所寄宿制高中的入学名额。
这所寄宿学校距离城区很远,学生只有等到学期结束放寒暑假,才能够回到家中。远离家庭管束,像一只挣脱牢笼的鸟,金莎莎内心隐隐生出解脱之感。入校最初半个学期,她尚且安分守己,按时上课作息。可孤寂的寄宿生活,终究还是让她渴望情感的寄托,很快,她便和同班男生张昊相恋。
少年人的爱恋热烈直白。到高二的时候,两人毫不避讳,公然在校园林荫道拥抱、接吻,完全不在意周遭同学投来的目光。这件事兜兜转转,消息传到了郭戈平耳朵里。
郭戈平内心妒火翻涌,立刻召集一帮狐朋狗友,埋伏在学校大门不远处幽深的小巷。放学时分,张昊刚刚走出校门,一伙人一拥而上。巷子里回荡着殴打声与痛呼,斑驳的墙面上落着昏黄的路灯光影。这次凶狠的教训之后,张昊心底充满恐惧,刻意远远躲开金莎莎,再也不敢和她来往。
恋人的疏远,让金莎莎满心愤懑赌气。她索性再度拾起逃学的旧习,一次次翻过学校围墙,出去和郭戈平厮混。
郭戈平带着她走进理发店,把原本乌黑柔顺的长发染成刺目的火红色——像一把火,烧掉了过去那个背诵古诗的小姑娘最后的痕迹。他教会她抽女士香烟,送给她深色太阳镜,教她涂抹艳丽的口红。她学着社会青年的打扮装束,一身张扬另类,穿梭在郭戈平一众兄弟之间,和他们嬉笑打闹,大摇大摆地穿行在城市街道上。路人看着这个打扮成熟的女人,谁也想不到,她骨子里依旧是那个稚气尚未褪尽的在校学生。
逃课愈演愈烈,祸事接踵而至。金莎莎意外地失去了一些东西。事情败露之后,学校做出决定,将她正式除名。
校园这最后一层束缚彻底消失了。她彻底自由,也彻底失去了方向。她整日整夜地和郭戈平厮混在一处。郭戈平是这个小圈子里说一不二的大哥,身边常年聚拢着好几个兄弟。喧嚣、烟酒、彻夜的闲谈派对,填满了她全部的日子。时光匆匆流转,三四年一晃而过,金莎莎年满二十岁。
父亲依旧忙于各地的生意,对于女儿,他几乎已经放弃管教。一方面分身乏术,另一方面他也看透了现实——管束说教越多,金莎莎只会逃得更远,反抗得更加激烈。
平日里,金莎莎周旋在这群年轻男人之中。她的心,像一片在风中飘摇的叶子,偶尔会不自觉地偏向某个人。可每当郭戈平不在家中的时候,局面就会发生变化。有些胆子大的男生,便会试探着靠近她。令人意外的是,金莎莎非但没有恼怒斥责,反而没有推开他们。受到默许,这些男人愈发放肆。只是只要郭戈平一回来,所有人便立刻收敛全部举动。
圈子里一众男生大多相貌平平,唯有孔晨兵生得一副俊朗模样。金莎莎看中了他的样貌,主动发出邀约。空荡安静的房子里,她短暂地沉溺于一种陌生的温度——那是郭戈平之外,另一种陌生的体温带来的幻觉。在她彼时的认知世界里,这种短暂的温暖,大概就是人世间所能寻到的最大快乐。
又一次,二人独处之时,外出归来的郭戈平找上门。怒火攻心的他,直接敲碎窗户玻璃,翻窗闯进房间,当场撞破了眼前的一幕。暴怒之下,郭戈平挥拳痛殴孔晨兵,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可面对闯下错事的金莎莎,他却没有动手施加半分伤害,只是一张脸铁青,压抑着滔天怒火。
这一点,甚至让金莎莎心底生出一丝扭曲的崇拜。在她残破的价值观里,这份不对女人动手的暴戾,竟算作一种男人的义气。
二十四岁那年,郭戈平的圈子新加入一名叫作刘时尚的帅气青年。初见之时,金莎莎目光便直勾勾地停留在他身上,毫不掩饰自己的兴趣。郭戈平看在眼里,马上出言厉声警告她:“他可是有女朋友的!”
没过多久,金莎莎见到了刘时尚的女友周蓓。周蓓长相漂亮出众,同样染着新潮发色,也早早学会了抽烟。看着周蓓,金莎莎仿佛看见了另一个版本的自己——两个在荒原上迷路的女人,一见投缘,很快义结金兰,互称姐妹。
这群人聚会玩乐,大多时候聚集在郭戈平宽敞的家里。倘若郭戈平不在家,金莎莎便把所有人带到自己的住处。屋子里音乐轰鸣,酒瓶散落一地,彻夜派对不停。喧闹之中,她偶尔放任自己被某种短暂的温暖包裹,但唯独对刘时尚,她刻意保持距离。她暗自猜想,仅仅是因为周蓓时刻陪在身旁,他才不敢肆意妄为。
机会终于来临。有一回,郭戈平与周蓓双双外出,不在现场。一群年轻人聚在金莎莎家中喝酒唱歌,屋内人声喧哗,酒气弥漫。当着其余所有人的面,金莎莎径直叫上刘时尚,一同走进卧室。
两人私通的消息很快传开,传到郭戈平耳中。郭戈平胸中积满怨毒,他迅速安排一场聚会,除了刘时尚以外,把圈子里其余人全部召集到自己家中,还特意通知周蓓过来赴约。
那一夜,金莎莎没有去。但她后来听说——
郭戈平一杯接一杯地灌周蓓的酒。酒液在玻璃杯里晃荡,像某种无声的预兆。周蓓渐渐神志昏沉,被拖进了房间。片刻之后,郭戈平整理好衣服从里面走出来。客厅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惴惴不安地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
然后,郭戈平一把拽住还处在震惊失神状态的金莎莎——她是在事后被叫去的,被强行拖进了那间屋子。他目光扫过在场一众男人,冷冷地开口,问谁想要,就把金莎莎直接赏赐出去。
屋子里一片死寂。没有人敢出声。
郭戈平伸手,粗暴地撕扯金莎莎身上的衣服。布料撕裂的声响在沉默中格外刺耳。金莎莎骤然惊醒,拼尽全身力气奋力挣扎。
就在这个危急时刻,郭戈平手下那个一直默默暗恋金莎莎的卢刚,鼓足全部勇气站了出来。他抓起桌上的啤酒瓶狠狠掼砸在地面,玻璃碎片四下飞溅,像一场微型爆炸。他冲上前,脱下自己身上的外套,遮挡住衣衫几乎被撕碎的金莎莎。紧接着,他紧紧攥住她的手腕,拉着她拼命冲出房门,消失在沉沉夜色之中。
经历这场不堪的闹剧,金莎莎和郭戈平彻底决裂,往后再也没有任何往来。
劫后余生,金莎莎内心满是对卢刚的感激。在她残破的价值观中,自己身上唯一还具备价值的东西,就只剩下这具躯壳。出于报恩,她把自己交付给卢刚。
两个人就这样平淡相伴,共同生活了两年。卢刚性情忠厚,真心待她,可金莎莎在心里面始终无法滋生出真正的爱意——她的那颗心,早在十四岁那个盛夏的午后,就被折叠进了某个再也打不开的抽屉里。没有爱恨纠缠,最后二人和平友好分手。
世事轮回。没过多久,郭戈平连同他手下好几名兄弟,因为聚众打架斗殴致人重伤,触犯刑法,全部被抓捕入狱。喧嚣一时的小团伙就此分崩离析。
二十七岁,父亲依旧盼望着女儿能够收心,过上安稳踏实的普通人日子。他盘下一间临街的小店,把店面交给金莎莎打理,希望经营店铺可以拴住她漂泊放纵的心。
可刻在骨子里的躁动很难轻易改变。白天,金莎莎守在店铺之中应付往来客人,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等到夜幕降临,关上店门,她便独自一人去往附近的舞厅,消磨夜晚的时光。
迷离闪烁的霓虹灯,嘈杂动感的舞曲,舞池之中人影晃动,像一群在暗夜里游荡的幽灵。当她随着音乐独自旋转起舞的时候,埋藏心底多年的拉丁舞天赋重新苏醒——伦巴的缠绵,恰恰的明快,牛仔的热烈,那些身体深处的记忆比她的意识更诚实。旋转摇摆之间,年少练功房的记忆碎片猝不及防地闯进脑海。
暗红色练功地板,明亮落地镜,教练的口令,少年时挥洒的汗水——那些遥远的岁月,早已经从她生命里剥离殆尽。旋转之中,她甚至恍惚疑惑:那样干净纯粹的时光,真的曾经属于自己吗?虚幻感笼罩心头,像一层薄雾,怎么也拨不开。
舞厅鱼龙混杂,灯光明暗交错,形形色色的男人注意到舞姿出众的金莎莎。她再一次滑入那种熟悉的生活漩涡。只要对方长相看着尚可入眼,无论年龄大小、身份高低,她都不会拒绝。她不会对其中任何一个人萌生爱恋,只是贪恋那种短暂的温度——肌肤相贴时片刻的暖意,像寒夜里擦亮一根火柴,光芒微弱,却足以让她暂时忘记周身的冷。
从十四岁那个燥热的夏日午后开始,她对生命快乐的定义,便已经狭隘地局限在这些转瞬即逝的温暖之中。日子浑浑噩噩,一天天消磨流逝,没有目标,没有期盼。
三十一岁,一个普通的日子,金莎莎走在街上,意外偶遇高中时期曾经相恋过的张昊。岁月打磨之后的张昊,比少年时代更加成熟俊朗。久违的悸动猝然撞击她的心房——那是一种近乎爱情的感觉,这份情绪已经在她生命之中缺席太久太久。
她迫切想要抓住这份难得的心动,哪怕张昊清清楚楚地告诉她,自己已经有交往的女友。金莎莎依旧展开热烈大胆的追求,像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浮木。猛烈的攻势之下,张昊防线失守,终究没能把持住。张昊的女友伤心绝望,选择离开。面对别人的痛苦,金莎莎心中没有半分愧疚,反倒生出战胜情敌的洋洋得意——那是她贫瘠的情感世界里,唯一能让她感到自己还“活着”的东西。
转过一年,父亲托亲友牵线,为金莎莎安排相亲。听闻男方家境条件优越,抱着几分好奇,金莎莎赴约,见到戴着金边眼镜的徐峰。徐峰斯文稳重,二人相处之下彼此互生好感。可金莎莎心中依旧放不下张昊。于是她周旋游走在两个男人中间,两边都不愿舍弃,幻想着可以同时拥有两份感情。
时间就在她反复的犹豫逡巡之间,悄悄溜走两年。纸终究包不住火,张昊与徐峰先后察觉金莎莎脚踏两条船的真相。金莎莎甚至暗自期待,期待两个男人为了自己对峙角逐,看谁会努力说服另一方退出,她就选择那个更加看重自己的人。
然而现实狠狠击碎她的幻想。结局是,徐峰、张昊两个人,无一例外都选择离开她。他们做出了同样的判断:金莎莎,并不值得任何人去爱。
接连失去两段寄予期待的关系,挫败感淹没了金莎莎。她再度自暴自弃,一头扎进舞厅,寻求短暂的刺激。可那种“温度”所能带来的暖意,变得越来越短促。每一回和陌生人擦亮一根火柴之后,巨大深沉的虚空,浓重刺骨的幻灭感,立刻铺天盖地地将她包裹。
为了逃避这份如同窒息一般的空洞,她变本加厉,更加频繁地沉溺于那种短暂的温暖,企图用片刻的感官麻醉,驱散灵魂深处的荒芜。
自三十五岁往后的漫长岁月,金莎莎彻底困死在一个无解的恶性循环里。她不断结识陌生的人,不断交付自己,妄图借短暂的体温,消灭那一份如同死亡一般阴冷的虚空。可每一次纵身跃入,迎来的从来不是水,而是更深的回声——每一次燃烧过后,迎来的不是暖意,而是新一轮更深重的虚无。
她就这样反复穿梭在片刻的狂欢与无尽的荒芜之间,周而复始,像一只在玻璃上撞来撞去的飞蛾——看得见光,却永远触不到那片曾经属于她的、干净的晴空。
2026.10.30 江西
作者:何美鸿
原作出处:美鸿文学(作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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